《环境法学概要》定位为环境法学概要,主要阐释环境法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从环境法的基本范畴、权利基础、制度体系和运行环节等方面总结环境法的知识体系。按照环境法的理论逻辑安排内容,按照法学逻辑对国内外的环境法理论与实践进行梳理,通过对环境法律规范的梳理与条文解析为依据与佐证,阐释环境法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重要实践。尽可能地吸收国内外新的理论研究及立法成果并以中国三十多年的环境法治实践为重要研究对象,高度重视环境法理论对实践的解释与引领,从环境社会事件、环境执法过程、环境司法实践中抽象与提炼环境法理论、制度,回应环境法制度创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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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了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下一步全国各地即将开展包括自然资源产权确权、登记、空间管制、交易、生态补偿等一系列深化改革工作,亟需要相应的理论和案例实践作为指导。本书是作者在参与国家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研究的基础上,以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目标,将国家当前*的改革要求、国外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案例和我国自然资源资源产权制度面临的问题进行总结提炼并上升到理论层面,本书从理论上提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自然资源产权结构体系,为当前学术理论的研讨提供了探索,解决了当前自然资源公权和私权混合、管理权与经
郭红欣著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研究》是在风险社会背景下对环境风险规制现实困境进行反思,对其未来发展路径的选择进行思考的有益尝试。随着高科技的发展,现代环境风险呈现出不确性定、系统性和制度性的特点,而传统的环境风险规制受限于线性思维的影响,以及对科技的依赖性,呈现出一种行政僵化状态。法律在随时代的进步而发展,受风险社会、法律系统论和协商民主等理论的启发,基于环境法内在的反思理性,环境风险规制应当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核心,实现有效的环境风险沟通。本书对环境法当下发展进行思考,对于环境法的理论研究以及现实环境问题的认识和解决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修订,此后相关部门发布了四个实施新环保法的配套法规。2015—2017年,环保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团队对上述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与适用情况展开调研与评估,竺效主编的《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实施与适用评估报告(2015-2017年)》就是这三个报告的总成果。报告对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与适用情况进行了多向度分析,展现了科学的调查与研究过程,主要内容包含对四个配套办法法律文字的准确性、明确性、规范性进行文义评估,对适用难点、条款使用率、疑难典型案例等的实施和适用情况进行评估等,旨在为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与司法实践以及相关学术研究提供具有借鉴与参考价值的数据和资料,推进中国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除了危害土壤、水体、大气外,还会损害人身健康,比如以大气、水、土壤为媒介,可以将环境中的有害废物直接由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摄入人体,使人致病。本书从法律和技术的角度,介绍废物污染的相关知识,目的是预防废物污染对人身造成危害,保护环境,并对相关后果进行救济。本书相关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实体法和相关程序法
1、权威文本 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标准文本,修改的条款均按照修改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是精心打造的确保法律统一与准确适用的*文本。 2、专业解读 由国务院法制办等立法及司法机关专业人士负责对法条、专业术语以及司法难题进行权威解答,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简约实用 每个分册都撰写有适用导引,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应用部分可依据目录予以查询;配套相关规定,便于读者查找适用。 同时,第四版还在第三版基础上结合*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法律做了更为实用的解答,并根据读者的要求在 应用 部分增加*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裁判要旨,使内容更加充实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