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弗莱斯纳教授多年致力于国际私法方法论研究的成果。作者着重研究了美国冲突法革命的代表人物布雷纳德 柯里(Brainerd Currie)的 政府利益分析说 和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格哈德 克格尔(Gerhard Kegel)的 国际私法利益论 ,不仅批判这两种利益学说远离现实的国际私法利益,在司法实践中成效甚微,而且论证了国际私法中现实主义利益法学的必要性,详细阐述了现实主义利益法学与其他冲突法理论的区别,并通过所选取的国际私法议题和范畴描述了现实主义利益法学的作用。本书认为,冲突法思维应重视国际私法中的各种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实际利益,并指出这种冲突法思维可以调和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将国际私法与一般私法的思维更紧密地联系起来,使国际私法摆脱岌岌可危的境地,从而促进整个国际私法的发展。
不对称争议解决协议最早出现在金融领域中,但近年来有向商事领域蔓延之趋势。与传统争议解决协议不同,在不对称争议解决协议中,一方当事人对于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权明显大于另一方,甚至只有一方当事人具有选择的权利。此类协议所具有的不对称性使其效力饱受质疑,一方面,根植在各国立法中的平等原则及公平原则纷纷成为其行之有效的法律枷锁;另一方面,烙印在私法理念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又可以为其披上合法性的外衣。本书从多个维度对不对称争议解决协议进行了全面研究,针对不对称争议解决协议进行了概念的界定、类型的梳理、特征的总结、源起的追溯以及效力的辨析,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现状对我国应采取的态度提出合理建议。
本书是弗莱斯纳教授多年致力于国际私法方法论研究的成果。作者着重研究了美国冲突法革命的代表人物布雷纳德·柯里(Brainerd Currie)的“政府利益分析说”和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格哈德·克格尔(Ge
本书共三编十六章。 编为“ 私法的一般理论”,由“ 私法的基本问题”“ 私法的渊源”“ 私法的主体”“冲突规范与准据法”“冲突法的一般问题”五章构成;第二编为“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由“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涉外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七章构成;第三编为“ 民商事争议的解决”,由“ 民事诉讼”“ 商事仲裁”“ 商事调解”“ 司法合作”四章构成。 各章编写人员均为华政 法学院教授,除了理论部分外,还设有扩展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思考题等板块,在详细讲解理论的同时,选取了较为典型和具有代表性的实际案例,按照案情简介、争议焦点、参考结论、分析评论的顺序,对案例进行详细评
本书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围绕《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调的法学主干学科编写“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中的一部,是对国际私法学教材全新体系之尝试,本书共分为四编、十八章,对国际私法的基础理论、法律适用、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和区际私法进行概述。本书是主要面向高等法律院校在读学生的教学参考书,知识点全面覆盖,以问题为导向,带有思考性特点,难度中等,主要阅读群体是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亦适合本科生提升和博士生夯基使用。
本卷为《中德私法研究》第23卷,主题为债权让与,侧重于进入民法典时代债权让与与保理交易、债权质押、物权变动、法定移转之间的体系关联。部分为主题报告,共收纳三篇文章,一篇为主题报告《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两篇是对前述主题报告的评议,一篇评议为《面向债权转让的事情本身——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一篇评议为《债权双重属性视角下的债权让与构造——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第二部分围绕前述主题报告,组织了三篇相关比较法文献的翻译,选材以经典、贴合为标准,分别为《债权让与和抽象原则》《以国际发展为背景的债权让与教义学》《德国和外国私法中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尝试进一步协助深化债权让与方面的研究。第三部分为四
本卷为《中德私法研究》第23卷,主题为债权让与,侧重于进入民法典时代债权让与与保理交易、债权质押、物权变动、法定移转之间的体系关联。部分为主题报告,共收纳三篇文章,一篇为主题报告《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两篇是对前述主题报告的评议,一篇评议为《面向债权转让的事情本身——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一篇评议为《债权双重属性视角下的债权让与构造——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第二部分围绕前述主题报告,组织了三篇相关比较法文献的翻译,选材以经典、贴合为标准,分别为《债权让与和抽象原则》《以国际发展为背景的债权让与教义学》《德国和外国私法中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尝试进一步协助深化债权让与方面的研究。第三部分为四
本书正文共七章,围绕着确定管辖权、法律适用以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这三个核心问题而展开。具体而言,各章主要包含以下研究内容: 章奠定研究陆空联运合同 私法问题的基础理论。第二章研究如何确定陆空联运合同案件管辖权。第三章研究运输公约,主要是《蒙特利尔公约》,适用于陆空联运合同所包含的 航空货物运输区段之条件,以及前述公约扩张适用于陆空联运合同本身的条件。第四章研究陆空联运合同法律适用的核心问题,即如何在陆空联运合同中运用法律选择方法确定合同准据法。第五章探讨陆空联运合同准据法适用中的问题。第六章考察陆空联运合同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本章首先考察陆空联运判决如何适用《公路公约》规定的判决承认与执行机制。而后,本章遵循承认外国判决的一般程序,首先分析承认陆空联运合同的条件。而后考察陆空联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