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为《中德私法研究》第23卷,主题为债权让与,侧重于进入民法典时代债权让与与保理交易、债权质押、物权变动、法定移转之间的体系关联。第一部分为主题报告,共收纳三篇文章,一篇为主题报告《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两篇是对前述主题报告的评议,一篇评议为《面向债权转让的事情本身 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一篇评议为《债权双重属性视角下的债权让与构造 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第二部分围绕前述主题报告,组织了三篇相关比较法文献的翻译,选材以经典、贴合为标准,分别为《债权让与和抽象原则》《以国际发展为背景的债权让与教义学》《德国和外国私法中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尝试进一步协助深化债权让与方面的研究。第三部分为四篇
本书尝试从理念、逻辑与方法三个维度构建一个对 私法中各种代表性法律现象展开主题研讨的工具性框架,旨在透过 私法规则的表象,探究驱动 私法规则发生与发展的内在思想、理念与思维规律,从学理层面探索和提炼 私法法律选择规范的核心问题。本书吸纳了当代 私法的 立法、理论研究成果和典型司法案例,从 私法的哲理性、人本性、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 私法规范的柔性化与刚性化、 私法法律选择方法的理论变迁与特征性履行方法、 私法学术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与案例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私法法典化的路径与理性以及中国 私法立法的理念与价值导向等十个侧面进行深度研究,揭示了 私法发展的新趋势,也为我国 私法学界探索中国和 私法的未来提供了新思维、新视野和新范式。
不对称争议解决协议最早出现在金融领域中,但近年来有向商事领域蔓延之趋势。与传统争议解决协议不同,在不对称争议解决协议中,一方当事人对于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权明显大于另一方,甚至只有一方当事人具有选择的权利。此类协议所具有的不对称性使其效力饱受质疑,一方面,根植在各国立法中的平等原则及公平原则纷纷成为其行之有效的法律枷锁;另一方面,烙印在私法理念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又可以为其披上合法性的外衣。本书从多个维度对不对称争议解决协议进行了全面研究,针对不对称争议解决协议进行了概念的界定、类型的梳理、特征的总结、源起的追溯以及效力的辨析,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现状对我国应采取的态度提出合理建议。
本书是弗莱斯纳教授多年致力于 私法方法论研究的成果。作者着重研究了美国冲突法革命的代表人物布雷纳德·柯里(Brainerd Currie)的“政府利益分析说”和德国当代 法学家格哈德·克格尔(Gerhard Kegel)的“ 私法利益论”,不仅批判这两种利益学说远离现实的 私法利益,在司法实践中成效甚微,而且论证了 私法中现实主义利益法学的必要性,详细阐述了现实主义利益法学与其他冲突法理论的区别,并通过所选取的 私法议题和范畴描述了现实主义利益法学的作用。本书认为,冲突法思维应重视 私法中的各种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实际利益,并指出这种冲突法思维可以调和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将 私法与一般私法的思维 紧密地联系起来,使 私法摆脱岌岌可危的境地,从而促进整个 私法的发展。
《国际民商新秩序的理论建构--国际私法的重新定位与功能转换》是上世纪90年代由李双元教授主编的一本关于国际私法理论构建的专*。本书主张国际民商关系的高度发达必然呼唤新的国际民商秩序,国际私法必须实现功能的转换与体系的重构。这种转换依赖于其自身的革新与体系的重构,并首先要求人们观念的改变。
本书尝试从理念、逻辑与方法三个维度构建一个对 私法中各种代表性法律现象展开主题研讨的工具性框架,旨在透过 私法规则的表象,探究驱动 私法规则发生与发展的内在思想、理念与思维规律,从学理层面探索和提炼 私法法律选择规范的核心问题。本书吸纳了当代 私法的 立法、理论研究成果和典型司法案例,从 私法的哲理性、人本性、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 私法规范的柔性化与刚性化、 私法法律选择方法的理论变迁与特征性履行方法、 私法学术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与案例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私法法典化的路径与理性以及中国 私法立法的理念与价值导向等十个侧面进行深度研究,揭示了 私法发展的新趋势,也为我国 私法学界探索中国和 私法的未来提供了新思维、新视野和新范式。
本书是弗莱斯纳教授多年致力于 私法方法论研究的成果。作者着重研究了美国冲突法革命的代表人物布雷纳德·柯里(Brainerd Currie)的“政府利益分析说”和德国当代 法学家格哈德·克格尔(Gerhard Kegel)的“ 私法利益论”,不仅批判这两种利益学说远离现实的 私法利益,在司法实践中成效甚微,而且论证了 私法中现实主义利益法学的必要性,详细阐述了现实主义利益法学与其他冲突法理论的区别,并通过所选取的 私法议题和范畴描述了现实主义利益法学的作用。本书认为,冲突法思维应重视 私法中的各种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实际利益,并指出这种冲突法思维可以调和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将 私法与一般私法的思维 紧密地联系起来,使 私法摆脱岌岌可危的境地,从而促进整个 私法的发展。
本卷为《中德私法研究》第23卷,主题为债权让与,侧重于进入民法典时代债权让与与保理交易、债权质押、物权变动、法定移转之间的体系关联。部分为主题报告,共收纳三篇文章,一篇为主题报告《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两篇是对前述主题报告的评议,一篇评议为《面向债权转让的事情本身——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一篇评议为《债权双重属性视角下的债权让与构造——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第二部分围绕前述主题报告,组织了三篇相关比较法文献的翻译,选材以经典、贴合为标准,分别为《债权让与和抽象原则》《以国际发展为背景的债权让与教义学》《德国和外国私法中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尝试进一步协助深化债权让与方面的研究。第三部分为四
本书尝试从理念、逻辑与方法三个维度构建一个对 私法中各种代表性法律现象展开主题研讨的工具性框架,旨在透过 私法规则的表象,探究驱动 私法规则发生与发展的内在思想、理念与思维规律,从学理层面探索和提炼 私法法律选择规范的核心问题。本书吸纳了当代 私法的 立法、理论研究成果和典型司法案例,从 私法的哲理性、人本性、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 私法规范的柔性化与刚性化、 私法法律选择方法的理论变迁与特征性履行方法、 私法学术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与案例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私法法典化的路径与理性以及中国 私法立法的理念与价值导向等十个侧面进行深度研究,揭示了 私法发展的新趋势,也为我国 私法学界探索中国和 私法的未来提供了新思维、新视野和新范式。
本书是根据 1998年《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为适应21世纪 私法教学的需要,为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编写的教材之一。本书采用了 上普遍接受的 私法学体系,结合大量 立法、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 成果,深入系统地阐述了 私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全书共分5编18章, 编是“总论”,第二编是“财产权”,第三编是“债权”,第四编是“婚姻家庭与继承”,第五编是“ 民事争议的解决”。本书运用比较的方法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深入透彻、多层面和多角度的、繁简适度的阐述和论析,反映了 外 私法学研究的 成果。在理论创新、体系建构、文风改进和注释规范等方面,亦有新的进展和突破。本书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科书,亦可供其他专业学生选用和社会读者参考。
本书共三编十六章。 编为“ 私法的一般理论”,由“ 私法的基本问题”“ 私法的渊源”“ 私法的主体”“冲突规范与准据法”“冲突法的一般问题”五章构成;第二编为“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由“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涉外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七章构成;第三编为“ 民商事争议的解决”,由“ 民事诉讼”“ 商事仲裁”“ 商事调解”“ 司法合作”四章构成。 各章编写人员均为华政 法学院教授,除了理论部分外,还设有扩展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思考题等板块,在详细讲解理论的同时,选取了较为典型和具有代表性的实际案例,按照案情简介、争议焦点、参考结论、分析评论的顺序,对案例进行详细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