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后期经济自由主义复兴的同时,国际经济治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尤其反映在WTO体制内的重造。作者阐述了这一根本性变化及其对国际经济贸易法治的长期影响。作者进一步探讨了经济自由主义受到的阻力,并与同期的国际人权法相关问题做了比较。作者指出,虽然体制间的抗争造成了限制,但也提供了合作的希望。作者主张体制间的合作必须基于对体制的目的与功能的重新评价。由此,本书旨在推动对国际贸易治理的充分有成效的讨论。
本书重点运用比较的和综合的研究方法、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尝试在国际法范围内构建数字贸易争端解决的理论体系,并依此设计了数字贸易争端解决的规则和程序。第一章以“数字贸易对传统国际贸易争端解决制度的挑战”为题,着重分析和解决“为什么要研究这一选题”。第二章至第十一章探讨和解决“本选题应研究哪些内容”。从理论联系实际、从既往经验联系当前需要出发,本选题应研究的内容包括数字贸易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设计的法理基础、数字贸易争端解决的标准事项范围、数字贸易争端解决中的管辖权冲突、数字贸易争端解决中的举证责任和司法解释、数字贸易争端解决的线上程序和线下程序、数字贸易争端裁决结果的承认与执行以及数字贸易争端解决中的透明度义务和隐私权保护,等等。第十二章“数字贸易争端解决的中国措施
20世纪后期经济自由主义复兴的同时,国际经济治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尤其反映在WTO体制内的重造。作者阐述了这一根本性变化及其对国际经济贸易法治的长期影响。作者进一步探讨了经济自由主义受到的阻力,并与同期的国际人权法相关问题做了比较。作者指出,虽然体制间的抗争造成了限制,但也提供了合作的希望。作者主张体制间的合作必须基于对体制的目的与功能的重新评价。由此,本书旨在推动对国际贸易治理的充分有成效的讨论。
国际投资仲裁在实践中频繁地援引过去的裁决,产生了事实上遵循先例的效果,这是本文研究上海合作组织区域国际投资仲裁案例的主要线索。过去某些裁决具有说服力,可能对后续案件的解决产生影响,甚至形成解决某一问题的指导意见,在程度上影响了国际投资法规则的发展。 本文以事实遵循先例为研究基础,探究国际投资仲裁中事实上遵循先例的成因和潜在问题;以上海合作组织区域国际投资仲裁案件为研究内容,梳理成员国之间以及成员国与他国之间的投资者-国家争端,整理并归纳裁决中援引其他案件的情况,通过对投资保护标准解释与适用的具体分析,论证事实上遵循先例的实际结果;试图寻找国际投资法相关规则解释的规律,总结当前上海合作组织区域外国投资的保护状况,为未来进入该区域的中国投资者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引。结合ISDS改革的大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