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司法文明博士文库中的一本关于抗诉权研究的论著。全书包括本体论——抗诉权是什么,认识论——抗诉权如何定位,价值论——抗诉权何以正当,实践论——抗诉权如何运行,发展论——抗诉权运行如何完善等五章内容。
诉讼,作为一种具有公权力特性的纠纷解决方式,产生于尧帝时期:舜帝时提出了“惟明克允”的司法审判理论。早期的“诉”“讼”是分开表述的,且各自的含义不同。诉,通常表达的是一种请求和被诉求方对请求的满足;而讼则是指争议双方在第三方主持下通过形式的争辩进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先秦诉讼制度研究》是一部系统研究中国古代诉讼制度的专著,探讨了中国诉讼制度的起源及其形成时期的诉讼制度的样态。作者按照现代诉讼法的理论分类对本书的章节进行了编排,共分为十一章,分别对中古诉讼的起源、先秦时期的司法机构设置和司法官的选拔与管理、先秦时期的诉讼思想和诉讼理念、诉讼原则、诉讼基本制度、先秦时期的告诉程序和审判程序、先秦时期的执行制度等进行了考证。先秦时期形成的天人相应、阴阳五行、象物思维、数理哲学等文化
本书精心甄选了形式、表述、内容均佳的,处理纠纷类型涉及建设工程、委托代理、股权转让、特许加盟、租赁、保险、承包经营等领域的30篇仲裁裁决书。根据裁决书的写作风格和zui突出的闪光点,将全书分为四个部分: n1.孜孜不懈——严谨构思,规范写作; n2.水无常形——灵活思辨,巧妙运筹; n3.举重若轻——深谙法理,善用法条; n4.精益求精——遵循惯例,专业判断。 n这些精选的仲裁裁决书,在形式上不拘一格,既增加了可读性,又能使读者充分领略仲裁员的个人魅力;裁决书的用语简洁、行文连贯,通篇读来一气呵成、自然流畅;在内容上,则满足了有法有据、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的实体要求。此外,每篇裁决书后都附有评注,可谓是“点睛之笔”,以期通过“裁决+评注”模式的裁决书展示,让读者感受实务与理论相结合的魅力,同时引发读者对
民事执行参与分配是在执行竞合、案款分配、破产清算等一系列制度的“夹缝”中生长起来的一项制度。考察这一制度,需要回到执行参与分配制度设立的初衷上来,其本来不具有与破产法类似的“清算”功能,不应具有弥补破产法功能缺陷的功能。参与分配制度的改革,应立足于让破产制度和参与分配制度的原初功能各自归位。执行参与分配制度的首要功能,是便利多数金钱债权人能够利用同一执行程序获得清偿;使各债权人公平分担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风险和损失,只是参与分配制度的次要或者附带功能。在此前提下,重置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条件,以“团体主义”重置多数债权参与分配的顺序,并总结实践经验推动完善参与分配的救济机制。
《刑事客观性证据审查运用指引》以“对错案中各类证据的形态、特征、属性、价值的分析”为基础,以“将证据分类为客观性证据和主观性证据”为起点,以“客观性证据是证据相互印证的核心和主导”为理念,以“客观性证据的实质审查、信息挖掘、内涵解释、全面验证”为骨架,重构公诉证据审查活动路径、方法,创造性地提出刑事客观性证据审查新视角。
本书遵循“司法现状-原因分析-理论证成”的研究思路,从司法实践中公诉权行使的问题出发,分析实践中公诉标准过宽或过窄所导致的公诉职能未能妥当发挥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积极公诉观、消极公诉观与客观公正义务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进行分析,主张应当对公诉标准进行合理的界定。
本书遵循“司法现状-原因分析-理论证成”的研究思路,从司法实践中公诉权行使的问题出发,分析实践中公诉标准过宽或过窄所导致的公诉职能未能妥当发挥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积极公诉观、消极公诉观与客观公正义务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进行分析,主张应当对公诉标准进行合理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