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认为,法律行为是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但是其作用限于制定法所认可的价值范围。因此,法律行为不必也并没有对应于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固然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由当事人自主作出,并以法律效果为其主要目的,然而法律效果的成就要件由立法者单方决定。当事人的意志和立法者的意志从两个不同方面决定了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因此,法律行为必然也实际上对应于法律效果要件。法律行为是基于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法律效果的构成要件。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编,*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主编。该书旨在传播*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优秀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对*疑难经典案例进行探讨与解析,提供审判实践中解决疑难问题的思路,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履行对下指导的工作平台。为进一步发挥该丛书在中国民事审判领域的重要指导作用,人民法院出版社将自2011年至今出版的24辑图书的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合理整合、精心编排,在保持丛书整体风格不变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进行微调,编辑出版《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1~2016年卷,方便各级人民法院、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和社会公众的学习与使用。
《契约正义论》虽然内容颇具创新,但是并无生拗晦涩的文笔表达。全书文风清晰可读,用语朴实精当,达意明畅准确。著作结构合理,逻辑严密,行文严谨。从其严密的考证与逻辑论证和规范、详实、众多的注释,读者能够感悟到著作内存的逻辑力量和作者严谨的学术态度……《契约正义论》致力创造契约的差序正义观和差序分析原则,初步建立起以差序正义观为核心的契约正义分析的理论框架。笔者期望《契约正义论》的研究在理论上有助于理清理论混乱,推动契约正义问题研究的深入,建立科学的契约正义理论体系;在实践上为人们的契约活动提供合理的思维导向,对于契约的司法正义提供理论参考甚至指导。
意思表示错误制度体现了私法自治与信赖保护相互协调的法律构造思想。私法自治崇尚意思自由,民事主体依其意思从事民事活动,若意思表示错误,交易即无效或被撤销。然而,对于信赖意思表示有效的善意相对人,民法又不能不保护,因为交易信赖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寻求错误表意人与信赖相对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是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的法律价值所在。为此,意思表示错摸制度包括两项客:一是赋予错误的表意人以撤销权,二是赋予相对人以信赖损害赔偿请求权。意思表术错误制度涉及民法的核心问题,且蕴涵精采的法哲学基础。表意人享有撤销权的理论根据源于康德、黑格尔创立的自由意志哲学;相对人享有信赖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论根据在于信赖家护思潮。自近代以来,错误犹如一颗摧残的明珠吸引了众多法学家不懈的探索,如曹芬迈夫、朴蒂埃、萨维尼、
在《吉尔伯特信托法》中,作者深入浅出地为读者阐述了信托法的原理与判例法,并结合《信托法重述》与《统一信托法》的发展,阐述了信托法在美国的实践与演进。《吉尔伯特信托法》的内容则囊括了信托法所有的基本问题:信托的设立;受益人权益的转让;慈善信托;受托人的义务、权力与责任;委托人的变更与撤销权;受托人、受益人或者法院的变更与终止权;推定信托与归复信托等。
本书分为两部分。部分是“民法原理”,主要是选取了作者从事民法学研究十四年来发表的论文中重点讨论民法基本理论问题的文章,如讨论物权行为、过错与违法性的区分、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等,共计七篇。第二部分为“规范解释”,选取了笔者采取德国法教义学方法研究我国物权法、侵权法等法律及司法解释具体规范的七篇论文。
中国是一个情谊大国,我国有关情谊行为的实务案例丰富,民法学界长期侧重对法律行为的研究,对情谊行为的研究却很薄弱。作者在这篇博士论文中运用面向司法的民法学研究和比较民法学研究,并细化利益动态衡量方法,建构出中国特色的情谊行为理论体系,是我国学界迄今为止部系统、深入探讨该问题的专著,填补了相关领域研究空白。体系化的情谊行为民法理论有助于为法院裁判提供指导,解答民事司法难题,还能深化学界对民事法律事实的认识,并可通过对比理清民事法律行为及其相关法律规则的适用边界。本项目为我们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法律系主任林维教授达成的一揽子成果。青年政治学院承诺2013年法学采用北大社社版,并努力扩充其他社科领域方面的。同时我们有选择地出版青年政治学院青年教师的学术专著。
我国现行的侵权法理论主体是侵权责任构成制度,典型的理论结构是以归责原则为统领,构成要件体系为核心,研究侵权责任构成相关话题。而受害人过错与数人侵权责任这两项制度,在理论结构上都是通过比较过错和原因力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损害赔偿责任分担比例,与侵权责任构成制度的理论结构有所不同。矫正正义只能解释侵权责任构成现象,但不能单独解释侵权责任分担现象。应该以分配正义作为统一的伦理基础,整合受害人过错制度与数人侵权责任制度,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确立与侵权责任构成制度并立的侵权责任分担制度。
《天下 民法总则专题讲义》集18位中国民法学专家数十载教学研究经验和立法心得,以完整的独立专题讲解形式展开,弥补民法总则释义类读物局限,打造逻辑性超强及体系性鲜明的“民总讲义”。 ◎体系性:努力克服释义类读物各章节不同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的体系性不足问题 ◎理论性:努力克服释义类读物重在条文字面解读而导致的理论性不足问题,适当体现民法理论博大精深的特点 ◎释义性:立足于释义但高于释义,将条文释义融于理论性、体系性的阐述之中,专题设置以《民法总则》 的章节展开 ◎教材性: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制度变迁等进行阐释,使之可用于高校法学教学 在编写体例方面,主要按照民法总则的章节顺序分为不同的专题。内容少且单纯的章单独成为一个专题;内容多的章,有些节可以单独作为一个专题。每一专题都作为完整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