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运用,保护得当,企业如虎添翼;反之,则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如何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法律,加强我国在商业秘密方面的保护和立法,正是本书的精髓所在。作者较为全面地介绍了西方国家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的欠缺和空白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该书内容翔实,材料充分,语言精练,具有的可读性。对法律工作者和爱好者都不失为一本很好的参考书。
法学院学生常把债法学和证据法学称为自己的“饭碗课”,自认为学好这两门课即能经国济世、保障人权、用法律之正义普渡众生,并将自已称为法律人;然未能取得法律真经.没有学会法律思维、解决诉争个案能力者.何以立足于当今激烈竞争的法律社会,本书体系与内容之备设,以图法律人能明了债法学体系,债法学基本概念与原理,各种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权利救济方略,以期法律人能遵循债法学逻辑、价值取向的思考与论证,本着当事人利益化的法律人行为准则,解释适用法律;以达法律人能循法自救并能依据法律之规定,事先做出合乎事理之企划,以预防争议发生,即使产生纠纷,也能善用债法利器.通过当事人利益化原则之变现造就和维护一个公平和谐的现代法治社会秩序。一个法律人,如果能够具备依法律实现正义的能力,研习债的发生、债的标的、
主法 全面收录鼓励民间投资发展新36条和相关实施细则,涵括民间资本进入基础性产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国企改革、自主创新等各领域的投资政策及税收优惠。 配套规定 附加与主法紧密关联适用的配套法律文件,提供给您新完整的法律指引。 专业解答 提供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权w部门负责人的适用解答,针对的均为民间投资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这篇博士论文所选择的论题无疑是侵权行为法理论上的一个小问题。但作者却能以小见大,综合运用法理学、法哲学、比较法学等研究方法,通过对安全注意义务理论源流、价值、功能、类型等的考察,对安全义务理论进行了系统的学术梳理,完善了侵权行为法的理论体系;并且,论文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和民法典的制定,对违反安全注意义务的不作为侵权责任的性质、责任形式、因果关系、责任承担与限制,以及安全注意义务的立法模式与路径选择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对民法典中如何体现安全注意义务及其责任提出了极有价值的建议方案,提出了许多具有创新性的学术观点,足以体现出作者所具有的深厚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编辑宗旨是,从中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的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
债权让与制度是民法的一项重要基本制度。本书以债权让与通知的效力为主线,遵循体系化的思考方法,运用比较分析、历史分析和法解释学的方法,对债权让与制度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详尽阐释,提出了完善我国债权让与制度的相关建议。尤其对让与通知在债权让与中的作用以新的视角进行了诠释,对我国民法学界长期以来关于让与通知的传统观点进行了检讨,明确提出让与通知既是债权移转的生效要件,也是对抗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要件。让与通知发挥着使债权变动的内外关系保持清晰,交易安全得以体现的重要作用。构建科学的债权让与制度即应以让与通知为核心,从而合理的平衡债权让与三方当事人的利益。
本书是以法哲学方法研究民法问题的尝试。作者以民法基本原则为显微点,力图揭示出这一制度蕴涵的丰富的政治、经济、哲学和文化的信息。主要笔墨集中于对民法的帝王条款诚信原则的研究,展示了其历史、在各个法系的流变以及法哲学和权力配置原因,外加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民法基本原则问题,就是立法权与司法权的界限问题;就是立法者对人性的基本看法问题;就是立法者对自己的认识能力的估价问题。
占有是民法中一特别重要之问题, 在物权法、债法乃至亲属继承法中都发 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意大利现行法中 的占有制度继承了罗马法传统,特别强 调“意思”因素的作用,这就使它具有 了与采“客观说”的德国法截然不同的 特征。除了罗马法传统以外,意大利法 在占有的概念、占有的效力以及占有的 保护等方面也发展出了许多独特的规 则,形成了一套统一、完整的占有制 度。鲁道夫·萨科、拉法埃莱·卡泰丽娜所著的《占 有论(原书第2版)》的主要内容就是对意大利占有 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阐释。需要特别 强调的是,《占有论(原书第2版)》对制度的系统介 绍并没 有像一般的法学著作一样局限于理论和 规范的层面,而是从理论、立法和司法 等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综合阐述。书 中大量引用了意大利的法院判决,使读 者可以全面了解法律制度的实际运
本套文献资料汇编,均区分为中文和英文部分。其中,中文部分又根据不同的问题分别按大陆和台湾地区进行编排。由于历史原因,民国时期法学科的学术传统在我国台湾地区得以延续。这种传统所贡献的经验对大陆目前正在进行的法治现代化改革无疑具有意义。长期以来,台湾地区学者在法科学中的研究能力也远甚于大陆学者。尽管近年来,随着两岸交流的增多,这种距离已经大大缩小,在某些领域,在进行思考对我们仍有帮助。以上即为我们决定选编台湾地区文献的主要理由。
商业秘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运用,保护得当,企业如虎添翼;反之,则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如何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法律,加强我国在商业秘密方面的保护和立法,正是本书的精髓所在。作者较为全面地介绍了西方国家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的欠缺和空白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该书内容翔实,材料充分,语言精练,具有的可读性。对法律工作者和爱好者都不失为一本很好的参考书。
法学院学生常把债法学和证据法学称为自己的“饭碗课”,自认为学好这两门课即能经国济世、保障人权、用法律之正义普渡众生,并将自已称为法律人;然未能取得法律真经.没有学会法律思维、解决诉争个案能力者.何以立足于当今激烈竞争的法律社会,本书体系与内容之备设,以图法律人能明了债法学体系,债法学基本概念与原理,各种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权利救济方略,以期法律人能遵循债法学逻辑、价值取向的思考与论证,本着当事人利益化的法律人行为准则,解释适用法律;以达法律人能循法自救并能依据法律之规定,事先做出合乎事理之企划,以预防争议发生,即使产生纠纷,也能善用债法利器.通过当事人利益化原则之变现造就和维护一个公平和谐的现代法治社会秩序。一个法律人,如果能够具备依法律实现正义的能力,研习债的发生、债的标的、
本书以民事诉讼电子数据证据规则作为研究对象,主要涉及民事诉讼电子数据基础理论、民事诉讼电子数据的比较法视野、民事诉讼电子数据的证据类型化、民事诉讼电子数据的收集、民事诉讼电子数据的存取、民事诉讼电子数据的证据保全、民事诉讼电子数据的庭审证据调查、民事诉讼电子数据的证据审查与认定。
从责任原理之立场而言,现行“民法”之侵权行为,可说系建立在过失归责一元论之基础上,亦即主张行为须在主观上有可归责之过失存在,始对其行为造成之损害负担损害赔偿责任,否则,纵有损害他人之事实,且其侵害之态样具有违法性,亦无赔偿责任。此外,并在学问之方法论上,采取如下之立场:即就过失之概念,作无限制之扩大,甚至将无过失之责任原理,亦借过失责任之形式,加以统括。此一思考模式,在现行“民法”成立初期,几乎被目为自明之理,即在目前,仍为各国(地区)学理及判例之通说所宗采。本论文之内容,可区分为二:其一为危险责任原理之研究,其二为归责原理之变动及重建之研究。二者在理论体系上,相互关联,即危险责任原理,乃归责原理变动及重整之原因,而后者则为前者发展之结果;在逻辑结构上,具有相互依存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