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内容上以诉讼制度的一般性内容为研究对象,揭示和描述了诉讼制度的共同性机理及应然状态。在研究方法上,运用法理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解析和诠释了诉讼制度的基本要素,并试图在诉讼制度与其基本要素之间建立起一种合理的、内在的联系。
本书以房产纠纷诉讼流程为脉络,结合基础理论、典型案例阐述诉讼流程中的办案技巧,是理论与实践、实体与程序相结合的实务性著作。书中内容力求从细节着手,梳理诉讼程序中的各项具体规定,详解司法实践中各类房产纠纷的处理方法,分享律师办案中的经验与技巧,使读者迅速掌握房产诉讼诉讼要点和案件程序中应注意事项,对于律师、房地产企业法务人员及热衷于房产纠纷研究的读者具有很高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即法院享有的,对纠纷当事人的事实问题主张和法律问题主张依法进行判断,以维护法的价值的终局性权力。一个完整的司法权形态包含着纠纷、法官和程序三方面的构成要素,可以把司法权划分为国家本位型、程序本位型和目的本位型三种理想类型。司法权的理想在于,司法权能够在一系列相互对立的价值范畴之间获得一种观念和制度上的统一,实现对司法权的现实的。实现司法权理想的途径在于司法改革,使司法权外部运动结构和内部运行结构合理化程度得到提升。让我们保持对司法改革的理性期待!
本书以西方自白学说为线索,以翔实的中英文资料,对自白制度的基本理论、西方自白制度的产生和演变、自白的证据能力与证明力以及非法自白规则等一系列自白制度的核心问题,作了全面、深入的理论阐述和实证分析。本书的研究立足于西方,但又于西方,对自白制度所作的分析和给出的结论,是普适化的,以此探寻中国自白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解决是本书的最终目标。
本书所选案例均是关于当前执行工作中比较典型的问题,涉及到执行担保、执行和解、追加变更被执行人、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等多个方面,既有成熟的理论归纳,又有创新性的探索做法,以期对执行法官准确理解我国现行执行法律规范、提高执行异议复议审查工作的整体水平有所裨益。
由人民法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有关诉讼法专家编写。以我国现行执行法律规范的立法精神为指导+结合近年来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和相关理论,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执行经典理论与通行做法,分20个专题对民事执行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阐释与研究。、 根据我国执行法律制度的发展要求和现行执行体制与机制的改革要求,总结性研究了执行实践中的诸多创新性举措,并从制度与规则层面上开展了新的理论探讨,既反映了我国民事执行法的成熟理论,又反映了执行实践中重大疑难问题的创新见解。 广大执行人员、律师、执行当事人、法律院校师生研究与适用我国现行执行法律规范的重要借鉴参考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