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选题为连续出版物《中德私法研究》之14卷。本卷主题:共有法律问题。作为法律概念的共同共有,存在构词法上的同义反复。以语词演变为线索,我国法上的共同共有可追溯至德瑞法上的合手共有。合手共有之要义,可化约为手手叠加之象征性与日耳曼团体精神。合手共有极具"地方性知识",且较为玄秘,并存在结构性困境;尤其,日耳曼共有/罗马法共有之二元规则体系,与罗马法共有、合伙、法人三层递进之规则体系,存在镜像重叠,并给现代法教义学带来困难。我国自清末以降继受合手共有时保有的犹豫,给《物权法》第95条乃至整体共同共有之塑型预留了自由空间,从而对共同共有内涵可有两种不同的解释路径;而将共同共有型塑为"地道之合手共有"还是"调整的按份共有",关涉共有体系的开放乃至民商法规则体系的调谐。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内容,竞争法自然也成为经济法中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内容。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法律武器,竞争法在制止不正当竞争,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规则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欧盟竞争法的另外一个任务是为排除成员国之间国际贸易的障碍,建立欧洲统一市场创造条件。不过,欧盟竞争法的脚步并没有随着欧洲市场的统一和扩大而停止。从欧共体条约第85条、第86条(现第81条、第82条)形成的欧洲竞争法基础开始,欧洲竞争立法和司法实践一直在不断发展和创新,为世界其他地区的竞争法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和作用。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为中国的法律工作者打开了广阔的视野,也为对欧洲法律的研究提供了更加可靠、方便的平台。本书作为中国一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EU—ChinaLegalandJudicialCo-operationProgramm)西南政法子项目研究的一个组
本书是一本全面、系统论述罗马共和宪政的专著。作者主要考察了罗马共和国宪政的历史渊源,系统阐述了以罗马共和官僚体系、元老院和人民大会机构为表征的权力制衡系统,从广义的角度讨论了罗马共和国的宪政制度,阐述了罗马在意大利统一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联盟制度以及在海外扩张中形成的行省管理制度,从动态角度探讨了罗马共和宪政衰亡的原因。
本书是一本关于德国行政法学的文集,全书在结构上按照行政法学的体系划分,有7个部分和1个附录。7个部分分别是基本背景、基本理论或者原则、行政组织、活动方式、对行政的监督、国家赔偿和行政程序,附录是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书中在内容上主要着眼于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基础性问题,并提供了有关德国行政法的历史延革、制度比较和国家职能变化的内容,使读者有可能在更广泛和更深刻的背景下理解德国行政法。
因为没有统一欧洲专利法院,欧洲专利局和欧盟各国的法官都可以决定欧盟专利和欧洲专利法的实施。专利权人不得不面对欧洲各国不同的法律解释和高昂的诉讼成本。此书作者详尽地研究了最近建立统一欧洲和欧盟专利诉讼制度的过程,并提出这一体系的替代物—建立统一的专利法解释体系。
"《奥地利民法概论——与德国法相比较》对奥地利民法中较为重要的问题进行了集中阐述,包括民事主体制度、合同法、不当得利制度、无因管理制度、侵权法、物权法、家庭法、继承法及诉讼时效制度等。在对上述问题的阐述中,作者着重指出了奥地利民法与德国民法上相关规定的不同之处,以展现两国法律对同样问题解决上的不同路径及奥地利民法自身所具有的特色。毫无疑问,奥地利民法上对相关问题的解决路径,也可为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及未来的法律解释提供重要参考。"
本书主张一种功能性的罪责观,认为刑罚是为积极一般预防服务的,刑法罪责应该被理解为虽然有相对自由还是实施不法行为。分别从立法、判例和学说三个方面探索客观处罚条件的真实面貌。
苏联解体了,苏联的法律死亡了,但作为其继承主体的俄罗斯法律,在经历了一个社会转轨的“痛苦”历程后却重生了,它仍然强有力地支撑着俄罗斯的国家、社会、经济的运作。拥有着雄厚的俄罗斯法研究力量的中国政法俄罗斯法律研究中心从俄罗斯联邦有限责任公司法、俄罗斯联邦股份公司法这两个方面为大家系统地论述了俄罗斯联邦的公司法的相关条例、特点。苏联解体了,俄罗斯经历了一个社会转轨的“痛苦”历程,人们为之付出巨大的代价。社会转轨使得原社会主义国家都面临这一问题,有的采取“休克疗法”,有的采取“摸着石头过河”办法。社会经济生活转轨时必须借助法律调整的手段,大家都在实践生活中感受到法律制度和法治理念在社会经济制度改革和转轨中的巨大作用。我们更需要从原来与我们制度相同的国家如何运用法律实现改革和转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