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书中,《合同法第二次重述》被简单地称为《第二次重述》,次《合同法重述》则被简单地称为《重述》或者次《重述》。引用案例时,通常紧接着在圆括号内进行介绍,其中有简短的摘录或者用来表明该案件与所讨论的问题有什么关联的一段话。如果一个案例在同一小节中被引用多次,在后的引用会使用交叉援引的方法,让读者去参考次引用时所提供的信息。当然,在括号中所给出的材料仅仅是法院意见的一个提示,而法院意见本身是了解该案判决要旨的惟一稳妥的途径。本书没有注明一个案件是否被某个上诉法院拒绝审理,包括美国联邦法院拒绝发出调卷令(certiorai)的情形。
陈维国编著的《美国专利法》以专利侵权一侵权 抗辩为主线,以100余件专利诉讼典型案例的法典一 判例法解析为路径,结合《美国专利法》修订后 新、旧法适用的规则变化,全面剖析美国专利诉讼各 阶段诉讼双方的规则运用和实务技巧。作者为美国飞 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也是资深专利代理律师, 以其在美国加州十余年的美国专利申请/诉讼代理经 验,用简练和通俗的语言,将艰涩难懂的技术、规则 、判例、技巧等融为一体,、专业而不失趣味与 可读性。本书援引和解析的判例既有美国联邦法院的 经典判例,也包括高新科技领域截至2014年6月的判例,对广大读者很有借鉴意义。
《美国刑法精解(第四版)》共分33章,作者着重分析了刑法的渊源、刑罚的理论、合法性以及罪刑均衡等基本原理,挑选了较为传统、常见多发的杀人罪、罪和盗窃罪,从构成要件、辩护原则及不完整犯罪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有代表性的全面阐释。突出了美国《模范刑法典》与实体刑法功利主义哲学依据的广泛比较。全书充分体现了美国刑事法律的特征,同时将刑法原理、立法、案例融为一体:为阐述某个原理,不仅采用功利主义和报应主义利弊相较的视角进行分析,而且常常以生动的案例进行辨析;为说明立法,往往介绍其背景;为评析案例,则以理服人。《美国刑法精解(第四版)》的体例类似教科书,但内容生动,来龙去脉,娓娓道来,引人入胜。通过阅读《美国刑法精解(第四版)》,可以鼓励读者以《美国刑法精解(第四版)》所体现的方法思考刑法中的诸多问题,
本书是法学教科书的一个学术范本。作者曾留美十五年,深谙美国联邦宪法,披沙沥金,专门为中文世界的学生撰写了此部介绍美国联邦宪法的著作。 本书以“分权与人权”为主线,突出介绍联邦与各州的分权以及对人权的保障。章介绍了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这是美国宪法的突出特征,也是本书重点介绍联邦法院对宪法作用的制度根源。第二章到第四章着重阐述美国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分权关系,特别强调州际贸易对联邦权力与各州权力的影响。第五章与第六章分别介绍了法律正当程序与法律平等保护,这恰恰是美国宪法独具魅力的两大部分。第七章与第八章突出介绍个人权利,特别是作为人权基础的言论与新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本书分开了叙事与评论,将若干重大主题及不同的评论文献置于正文之后,便于读者学习。因而,本书不仅是传授法学知识的
《守法主义》(Legalism)一书初版于1964年,再版于1986年。 《守法主义》(Legalism)一书初版于1964年,再版于1986年。 在本书中,施克莱提出法律职业者(包括法官、律师、法律学者)具有共同的意识形态,即守法主义,并系统阐述了守法主义的概念、特征、价值和弱点。在本书中,施克莱提出法律职业者(包括法官、律师、法律学者)具有共同的意识形态,即守法主义,并系统阐述了守法主义的概念、特征、价值和弱点。 本书的上篇,评析了法与道德的关系。本书的上篇,评析了法与道德的关系。 这一领域在传统上是实证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进行激烈对抗的战场。这一领域在传统上是实证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进行激烈对抗的战场。在20世纪50年代末,本书写作前夕,两大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哈特(HLA Hart)和富勒(LoL. Fuller)还就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展开了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