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错误制度体现了私法自治与信赖保护相互协调的法律构造思想。私法自治崇尚意思自由,民事主体依其意思从事民事活动,若意思表示错误,交易即无效或被撤销。然而,对于信赖意思表示有效的善意相对人,民法又不能不保护,因为交易信赖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寻求错误表意人与信赖相对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是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的法律价值所在。为此,意思表示错摸制度包括两项客:一是赋予错误的表意人以撤销权,二是赋予相对人以信赖损害赔偿请求权。意思表术错误制度涉及民法的核心问题,且蕴涵精采的法哲学基础。表意人享有撤销权的理论根据源于康德、黑格尔创立的自由意志哲学;相对人享有信赖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论根据在于信赖家护思潮。自近代以来,错误犹如一颗摧残的明珠吸引了众多法学家不懈的探索,如曹芬迈夫、朴蒂埃、萨维尼、
费安玲的《著作权权利体系之研究——以原始性利益人为主线的理论探讨》分别从比较法学、法哲学、法历史学和法经济学观察与思考视角,以原始性权利人为分析主线,对著作权正当性的追问、著作权的权利体系构成的制度理念、构成原则及其权利体系的人格权与财产权二元结构等著作权的权利体系的理论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著作权权利体系之研究——以原始性利益人为主线的理论探讨》希望通过比较不同国家在著作权上的不同立法理念以及对不同立法模式利弊的思考,阐述我国著作权的权利体系构成上应当坚持的法学理念和理性,并针对我国著作权立法中权利体系存在的弊端与权利缺位,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及其法理依据。
费安玲的《著作权权利体系之研究——以原始性利益人为主线的理论探讨》分别从比较法学、法哲学、法历史学和法经济学观察与思考视角,以原始性权利人为分析主线,对著作权正当性的追问、著作权的权利体系构成的制度理念、构成原则及其权利体系的人格权与财产权二元结构等著作权的权利体系的理论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著作权权利体系之研究——以原始性利益人为主线的理论探讨》希望通过比较不同国家在著作权上的不同立法理念以及对不同立法模式利弊的思考,阐述我国著作权的权利体系构成上应当坚持的法学理念和理性,并针对我国著作权立法中权利体系存在的弊端与权利缺位,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及其法理依据。
本书是研究从宋代至民国近千年间中国妇女财产继承权的专著。全书共九个部分:导言;章,宋代至清代女儿的继承权;第二章,宋代至清代寡妇的继承权;第三章,寡妇与民国初期的宗祧继承;第四章,民国民法中的财产继承;第五章,民国民法中寡妇的继承权;第六章,民国民法中女儿的继承权;第七章,帝制和民国时期妾的财产权利;结论。一般认为中国的财产继承是与妇女无关的,但在男子缺席的场合,妇女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一个非常重要但又一直被忽视的问题。本书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仅填补了我国法律史研究的空白,对我国的妇女史研究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书选取民法总论的若干领域.每个领域再选取若干问题进行专题式的考察与探讨.包括民法的外部体系与内部体系(民法基本原则体系)、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点与终点、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法人的民事能力、设立中法人的法律地位、违反禁止性规范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形式瑕疵、恶意串通法律行为、意思表示错误、欺诈。违法胁迫、法律行为基础障碍。代理权授予行为与原因行为的关系、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容忍代理与默示授权。狭义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使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效果。民事权利救济制度的二元结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等专题。 本书对于绝大多数专题都采用如下进路:考察国外的立法或判例,对其进行比较、评论,整理该问题的学说争论,对我国现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解释
《物权法释论》为张双根老师20多年物权法领域代表作的集合,既反映了作者在物权法领域多年精耕细作的功力,也详细记录和体现了中国物权法的发展历程和脉络,为本领域难得的学习研究参考资料。
《财产权的概念:从契约的视角分析(法学民法学)》以契约作为分析财产权的起点和工具,研究财产权的构成要素和运行机制,关注在传统物权与债权二元划分的法律概念体系中存在的大量中间状态,试图建立一种更精细的财产权划分尺度,尝试对曾经被认为不言自名的财产权原理进行合理化论证。为我国正在进行的物权法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动产浮动抵押权制度研究》结合比较法分析我国动产浮动抵押制度的制度建设,从法律的经济分析和法社会学的角度研究动产浮动抵押权的产生、效力及实行等问题,对于动产浮动抵押制度进行了较为详尽论述。 《动产浮动抵押权制度研究》由王仰光编写。
“这是一部少有的、在民法学方面有真知灼见面非人亦云的作品。 全书汇集作者沉淀多年的研究成果32篇,每篇既独成一体,又相互联系,系统地表达出作者关于民法学一些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 本书对中国民法理论的研究以至民法教学的创新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本书为解读版权法和个人使用版权材料的法律权利提供了崭新的视角。传统理论认为版权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作者的私有权利,然而本书作者认为授予作者权利只是版权功能的一部分,其最终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即通过激励作者创作,促进知识的创新和传播来增进社会福利。本书通过拓展合理使用原则,提出并论证了一个新观点——版权法是保护使用者权利的法律。
本书全面记录了2012年中国事业的发展状况,系统反映了我国管理保护工作的概貌,详实收载了靠前交流与合作的主要成果,为保护的相关机构与行业、社会服务组织和靠前外广大读者提供了一部有关工作基本资料的大型专业性工具书。
法律的现代化及正义的实践莫不系于法学方法的认识、接受与应用,不然,小则免不了各说各话,不能客观严谨的论断是非,大则免不了强词夺理,根据主观利益颠倒是非。 本书是台湾学者在法理学方面的一理论研究成果。作者以体系化的研究方法从学理和实证的角度详尽阐述、探讨了法律解释与法律漏洞之补充等学术疑难问题。书中全面评介了德国学者在此问题上的学说、争鸣,同时有机结合台湾地区的“法制”两头阐发了作者个人的独创见解,给读者以说理透彻、深入浅出的印象。该书为我们了解台湾地区法学研究动态、借鉴其学术成果开辟了新的视野。
意思表示错误制度体现了私法自治与信赖保护相互协调的法律构造思想。私法自治崇尚意思自由,民事主体依其意思从事民事活动,若意思表示错误,交易即无效或被撤销。然而,对于信赖意思表示有效的善意相对人,民法又不能不保护,因为交易信赖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寻求错误表意人与信赖相对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是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的法律价值所在。为此,意思表示错摸制度包括两项客:一是赋予错误的表意人以撤销权,二是赋予相对人以信赖损害赔偿请求权。意思表术错误制度涉及民法的核心问题,且蕴涵精采的法哲学基础。表意人享有撤销权的理论根据源于康德、黑格尔创立的自由意志哲学;相对人享有信赖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论根据在于信赖家护思潮。自近代以来,错误犹如一颗摧残的明珠吸引了众多法学家不懈的探索,如曹芬迈夫、朴蒂埃、萨维尼、
《妇女与国际人权法》是由国际刑法与妇女人权领域的专家撰写的三卷本巨著。作为一部全面深入地研究人权法中的社会性别问题的著作,从理论和文化习俗到法律文书以及国际法庭的案例法,对国际法上的妇女权利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剖析和闸释,对妇女权利领域的具体问题与解决方法、针对妇女的犯罪与侵犯、可予利用的资源和积极有效的赋权等,提供了犀利透彻的分析。第二卷主要讨论国际法院、法律文书和全球以及区域组织这样的实际语境中的妇女人权,论述了国际刑法和常设国际法庭案例法中的妇女人权问题,从而引申出应当如何看待和实施妇女权利的对话,同时还论及国际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美洲国家问妇女委员会)是如何有助于或有损于敏感应对妇女权利问题的。
隐私权在法学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对隐私权如何界定,是民法学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为了让我国民法学更了解其他国家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的学者对隐私权作出的不同界定,本书详细介绍了一些的法学家关于隐私权的经典界定、隐私权的现代界定、隐私权的再界定、隐私权的其他界定等方面的论述,并对这些学者作出的隐私权的界定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