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不但在塑造当前的社会,更在塑造我们的未来。算法不仅是一项将数学原理应用于海量数据的新技术创新,它还是一种新型权力,并在影响我们社会的重要领域,如行政、卫生、教育、工作、刑事司法和城市建设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它既促进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大发展,又塑造我们的主观意识,让我们变得越来越不自由。而这一切都是借知识之名而生,算法以 非意识形态 形式出现,带有客观性和合理性 气质 ,其对人类的治理看似合情合理,却又让人细思极恐。如果说算法社会已经有 疾 ,那么,提升人类代理在算法社会的地位,以人的福祉为名对算法决策进行适时和恰当干预或许是一剂良药。
大数据引发的问题集中在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领域,但大数据应用和算法决策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同样涉及个人自治、非歧视以及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作者从实践例证出发,建立了大数据的三阶段流程(获取阶段 分析阶段 应用阶段),检讨了《欧洲人权公约》和《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中有关隐私和数据保护基本权利在大数据环境中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同时引介了欧洲人权法院和欧盟法院在判例法中对相关概念的进一步阐释与拓展,对《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全面分析则呈现了欧盟数据保护法的蕞新进展以及在大数据环境下的缺陷与规范困境,在比较了修改数据保护法、借鉴其他部门法以及专门立法等不同解决方案各自的利弊之后,*终提出应对大数据问题必须采用整合不同解决方案的建议。作者力图打破部门法的门户之见,提倡在对抗大数据带来的负面影响时,不
互联网平台正经历着迅速崛起与超速发展,以席卷之势侵入每个个体的日常生活场景。这些平台企业兼具企业与市场的双重属性,具有用网络效应吸引交易量、以高效的搜索匹配能力降低交易成本等特点。互联网平台最引人注意的就是其自我规制机制,平台企业通过结构化的交易撤销机制、信用评价机制以及系统性的算法治理建构了规范闭环,对于进入平台交易的主体均有规制效力。这也与法律多元主义的核心命题相互契合,对平台自我规制的研究有助于解社会自治的结构、机理,实现法律回应性的迭代与升级。 br 平台的自生性治理本是为了降低规制成本、消弭风险带来的偏在性,却催生了新的中心,引发了规制风险与决策风险。通过深入分析平台规制风险的原因,探究平台时代新型 权力--权利 结构的生成,可以实现从制度构建到制度完善层面对平台的有效问责
网络空间绝非世外桃源,由网络传播引发的诸多问题,理应予以关注、重视与治理,而网络传播法律规范与网络传播伦理规范正是治理这些问题之良药。这正是本教材编写之本意。 本教材融法律规范与伦理于一体,以问题为导向,探讨、阐述了九大问题:网络空间主权与安全,网络虚假信息,网络泄密,网络传播淫秽、,网络传播危害社会安定信息,网络侵犯名誉,网络侵犯隐私、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著作权,网络侵犯隐私、个人信息,网络侵犯著作权,网络传播虚假、违法广告;并从伦理与法律的视角提出了治理之策,以冀于当下治理网络与新媒体的诸多问题有所裨益。此外,本教材还设了两个专章,对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网络与新媒体传播法制及伦理建设状况作了专题介绍与阐述。 本书既可作为高校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教材,亦可作为新闻
人工智能(AI)软件和机器人在商业、工业、军事、医疗和个人领域的日益广泛使用引发了关于这些实体的人际关系的广泛讨论。现代社会对人工智能技术及现有社会和法律安排应对它的能力有着深切和共同的关注。如果人工智能软件程序或机器人实体造成伤害,法律后果是什么?以及机器人的出现会剥夺人的尊严吗?诸如此类问题是本书研究的重点。 本书主要分为12章,分别阐述了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限制以及人工智能的国际动向等问题,涵盖了人工智能与法律的方方面面,内容丰富。
本书借助社会系统理论对网络平台规则及其治理的运作规律进行法学视角的观察分析。研究认为网络平台规则是一个自创生的系统,其遵循运作封闭和认知开放的系统规律,网络平台治理应在充分尊重平台自治及平台经营者自身主体价值的基础上运用多中心治理模式运行。多中心治理主张平台系统、政治系统、技术系统和经济系统在各自合理运作边界之外的耦合领域实现多元协同共治,发挥多元主体的价值和智慧。通过对平台内部的规则运作方式和外部制度供应的改进,人类应对传统的立法、决策和司法程序进行互联网智能时代的迭代升级,构建更加适应人类需求的网络平台治理制度及法治秩序。
《网络著作权专有权利研究》是王迁教授的关于著作权专有权利在网络环境中适用研究的学术专著,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媒体融合中的版权理论与运用研究 的阶段性成果。该著作全书分为七章,以专有权利与网络环境、媒体融合概述为基础,分述了网络环境中复制权的适用,网络环境中发行权的适用,传播权的体系与公开传播行为的构成,网络环境中广播权的适用,网络环境中表演权与放映权的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适用等内容。
法教义学是网络刑法学的变革逻辑、发展方向和基本立场,刑法教义学能够优化网络犯罪刑事立法的司法适用;同时认为,当下网络犯罪的法教义学研究存在以下三个问题:基础性研究不多;体系化程度不深;方法论提炼不够。本书由此出发,试图从上述三个方面入手,进行网络犯罪的法教义学研究。首先,以网络犯罪的法律概念为核心,揭示当前网络犯罪刑事立法的象征性特征,指出学界对刑法教义学本身的五大误解,就犯罪学、刑事政策学中网络犯罪概念的刑法学化、网络犯罪据以产生的哲学基础等基础性问题进行抽象化研究。其次,以网络犯罪的具体事例为线索,就以属地管辖为例的刑法的网络空间效力、以网络中立帮助行为为例的共犯论等具体问题进行体系化研究。*后,以实质刑法观为基本立场,就网络时代实质解释的思维、要求和方法等进行方法论的
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不断推动着信息网络空间的高速发展。 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深刻影响着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勾勒着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组织形态的可能边界。 随着信息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人们工作生活越来越重要的场所,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日益信息化、数字化,可以自动化、智能化地分析处理大量信息的算法在信息网络空间中的应用迅速普及。 其中,算法深度参与进了我们的生活,我们依赖算法推荐新闻、推送广告、排名商品、安排专车,甚至经营工厂、驾驶飞机、评级信用,等等,人类已然迈进了算法社会。 在算法社会中,算法俨然有取代法律来调控我们生活的趋势,我们如何应对? 是把法律融入算法之中,甘愿对算法俯首称臣,还是用法律来规制算法? 是采取事前规制还是事后规制?
无论是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防范电信诈骗、集资诈骗、交友诈骗,还是治理谣言、假新闻,或反对低俗言论、仇恨言论、恐怖主义言论,都可能与网络平台息息相关。如何认识网络平台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地位、作用与责任,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 本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十章,*章系从多视角对网络平台的基础理论进行阐述。第二章至第七章系对网络平台法律责任的国别研究。我们选取了美国法、德国法、英国法、日本法和韩国法作为研究对象。我们将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区分为三大类,即网络平台的民事责任、网络监管与行政责任,以及网络平台刑事责任。第八章对我国网络平台法律责任的现状进行了描述、分析和评论,第九章则就如何完善我国网络平台法律责任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第十章是关于网络平台治理机制的论述,包括网络平台治理的含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是国家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施行,对于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配合网络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直接参与本法起草制定工作的同志编写了本书,对网络安全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主要特点及条款内容进行解读,供学习参考。
作为业内权威的互联网法律研究机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与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互联网行业的前沿法律政策问题研究。 本书全面介绍了当前国内外互联网法律政策的现状及趋势,包括数据治理、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竞争政策、网络平台信息内容治理、网络犯罪和"互联网 "各领域法律制度等前沿热点问题。相信此类前沿政策法律问题的探讨,是我们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有益尝试。
本书针对企业网络安全法律遵从的实际需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为分析蓝本,从相关法条释义和解读、网络安全相关制度概述、典型案例解析等方面,梳理和分析了一般网络运营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框架与实施建议,以期为相关企业遵从《网络安全法》及其制度要求提供可操作性指引。本书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网络安全法》导论、一般网络运营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
网络反腐自其诞生始至今,已经基本形成了较为成熟、稳定的,官方和民间横向网络、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立体网络的综合体系,说明党的认识是与时俱进的,也表明了党中央和政府对网络反腐的肯定与支持。网络监督正呈蓬勃发展之势,已成为发现和惩治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构建反腐工作长效机制的必然选择。《网络反腐的法律规制研究》拟针对此争论性的命题及网络反腐的的深入发展做一些思考,以期探讨一个网络反腐的健康有氧范式。
《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报告》在广泛收集、整理相关数据信息的基础上编制,是我国着力显示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水平的综合性报告。从大数据法治的科研、立法、监管、司法等多个角度,对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状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分析,并通过现场访问、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方式调查、分析了我国企业大数据应用法治和公民保护个人数据法治意识的现状,提出了目前我国大数据法治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此外,本书对我国各地方政府的大数据法治相关工作、各高校的大数据法治研究及人才培养情况、各大数据研究机构的科研工作情况进行了指数评估,旨在总结地方政府、高校及研究机构各方在大数据法治领域做出的贡献。同时,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为中国的大数据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本书提供了全面、客观的基础性数据和资料,有助于辨识我
全书共分为三编,分别是 知识论 立法论 司法论 ,共计二十三章。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是秉持敏锐的学术研究意识,敢于针对新型、前沿、疑难问题展开持续性研究。本书以网络时代的刑法学知识转型及其应对作为研究主旨,反映了作者尤为敏锐的学术意识,秉持了发展性、开放式的研究品格。通过对前沿问题的跟踪研究,能够生产出契合时代需要、满足司法诉求的理论知识、学术产品以及知识贡献。二是从理论、立法与司法三个维度展开,立体地廓清了网络时代犯罪现象的基本态势、主要特征、规范本质、法益属性、危害征表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澄清了网络时代的司法疑难问题及其表现,并通过立法修正以及理论调试的主要进路,努力达致有效规制新型网络犯罪的刑法要务与课题。三是鲜明地倡导网络刑法学等诸概念。四是注重学术研究接地气,以解决
本书是一部网络犯罪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相结合的开拓性前沿力作,具体围绕网络犯罪的信息法益、对象范式、行为类型、二元主体、罪过要素、参与行为等犯罪论基础问题进行全面的论述。在本土化层面,本书基于信息中心与数据中心的范式比较,反思了对德日不纯正不作为犯、参与行为共犯化等理论的形式移植,强调基于我国网络犯罪治理实践构建科学的理论。在教义化层面,本书基于谦抑性与预防性结合的视角,以法益为边界反思了刑法在信息网络、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介入范围,并且致力于对信息、信息法益、人工智能体、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犯罪参与行为等概念的理论阐释,推动网络犯罪理论体系的具体构建。本书既可作为刑法理论和实务工作者了解网络犯罪研究的重要著作,也可作为刑法学研究生教学的教材与参考书。
本书试图进行一个探索性的理论尝试,将人类阶级社会以来为传统的思想观念意识形态和*的互联网科技进行 互联 、 互通 ,使互联网本性上的失控与意识形态本性上的控制、互联网强调的多元连接和传统意识形态的单向灌输、互联网对身份、地位的模糊与意识形态对秩序和规则的强调,这三类几乎完全相反的特性发生了激烈的碰撞,揭示出在互联网时代条件下,互联网不仅改变了意识形态,也被意识形态所改变。在这样一种激烈的碰撞中,我们要将互联网对意识形态的解构,变为意识形态在互联网上的重构,完成非理性向理性的回归。
《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是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系列教材 互联网金融系列教材之一,全书共分为八章,包括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概述、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P2P网络借贷法律法规、众筹融资法律法规、互联网基金销售法律法规、互联网保险法律法规、其他互联网金融业态法律法规。本书在概述互联网金融法规法规基本状况的基础上,从消费者保护、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基金营销、互联网保险、其他业态几个方面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并附以相应的专栏和判例。本书框架清晰,文字流畅,表述准确,是一本时效性很强的教材。
网络技术的普及,促进了网络经济的飞速发展。网络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并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带来便利的生活方式的同时,也衍生出网络不法行为。本书主要从经济法的角度,结合了民商法、刑法,结合了犯罪学的相关知识,并且立足于中国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从十一个方面探讨了网络经济行为的法律规制。
在全球互联网经济逐步发展的过程中,为帮助中国读者了解和借鉴国外反垄断机构执法中对经济学的应用,本书精心挑选了十四篇国际知名经济学家和法学家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这些论文涵盖了学术界和实务界均十分关注的多边平台中的反垄断问题、搜索引擎、反垄断的局限性、信息技术中的反垄断、网络经济中的反垄断问题、在线转售价格维持等课题,既从经济学理论出发,对互联网产业中的反垄断问题进行分析和模型构建,又结合实践中的反垄断案例,诠释经济学理论在其间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