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实务丛书·刑事案例诉辩审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从诉、辩、审、评四个角度全方位解析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操作实务。供司法工作人员在法律适用、定罪量刑时借鉴比照,对刑法教学与研究具有的参考作用。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多种多样,刑罚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措施。未成年人有着特殊的生理、心理特征,应当建立有别于成年人的未成年人特别刑罚制度。未成年人刑罚应当遵循必要性、补充性、适度性、社会化和教育性等原则。对未成年人,应当废除生命刑和无期监禁刑,限制有期监禁刑,扩大非监禁刑;应当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增设刑事判决宣告犹豫制度,扩大缓刑的适用;应当建立特别的未成年人减刑和假释制度、特别追诉时效制度、赦免制度和前科消灭制度。
无救济则无权利。律师辩护是刑事诉讼法这一“小宪法“的核心内容之一。而被称为律师伪证罪的《刑法》第306条,则被比喻为悬在辩护律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多数人认为它对辩护制度的发展产生极大阻碍,特别是会对律师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造成极大阻碍。前几年著名的李庄案件将这一争论再次聚焦。2012年的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对律师伪证罪的追诉同避和律师保密权制度,但还存在诸多缺陷。据此,本书对该条有关的实体问题、程序问题以及证据问题等内容进行洋细分析、阐述,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相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