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经验法则的域外历史流变出发,梳理经验法则的历史形成过程,揭示经验法则与我国内生文化土壤的高度契合性,抽离出经验法则的事实本质属性和法律诉讼因子,进而将经验法则从一般性概念中相剥离,凝练出司法视域下的经验法则涵义、特性、类别、功能等基本理论问题。第二部分聚焦刑事司法实务,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收集近20年来明确适用经验法则的刑事案件,审视经验法则在刑事司法中的适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剖析造成上述困境的原因,将增强司法人员对经验法则的刑事司法价值认同感作为破解问题的前提基础和首要条件。第三部分着眼整个事实构建与确认这一司法诉讼过程,从诉讼模式、审判程序、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明模式等方面诠释犯罪构成要件事实认定的过程原理与诉讼机理,进而
现代社会也称为风险社会、危险社会,现代刑法也被称为危险刑法;尽管通说关于危险犯的理论千疮百孔,但不应断言危险犯理论是无用的理论;为应对现代社会曰益增多的危险,应当加强危险犯理论的研究。现行危险犯理论把精力集中在危险状态是否是既遂的标志、形成危险状态后行为人主动消除危险的是否成立犯罪中止这些问题的争论上。危险犯理论应当求真务实地研究如下问题:一是,危险犯与实害犯、行为犯、结果犯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二是,危险犯具体个罪的既遂、未遂、预备、中止的认定以及如何选择适用法定刑幅度的问题;三是,如何准确界定和归类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从而为立法论和解释论提供根据;四是,如何处理危险犯之间及与相关人身犯罪、财产犯罪之间的界限与竞合问题;五是,我国现行刑法是否存在过失危险犯的规定, 以
《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版次表 1.《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中、下),刘家琛主编,2000年6月出版 2.《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中、下)(精装、平装),刘家琛主编,2002年9月出版 3.《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中、下),刘家琛主编,2004年10月出版 4.《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中、下)(第4版),刘家琛主编,2006年8月出版 5.《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中、下)(第5版),刘家琛主编,2008年1月出版 6.《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下),张军主编,2009年11月出版 7.《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下)(第2版),张军主编,2011年9月出版 8.《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下)(第3版),张军主编,2013年9月出版 9.《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
本书将从厘定酌定量刑情节内涵外延等基本概念入手,明确酌定量刑情节的本质属性与基本特征;通过对涉及1589名被告人的1266份判决书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发现酌定量刑情节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选取认定标准、功能实现、适用程序等方面的实体与程序问题;通过在理论上探讨酌定量刑情节规范化的必要性、可行性问题,在平衡预防与报应、规范与自由、定性与定量三对矛盾中编织、建构酌定量刑情节规范化的制度脉络体系;从实体界定、证据参考标准及定量要素三方面阐释常见的9种酌定量刑情节具体规范模型;*后,通过兼顾实体与程序、原则与规则,尝试构建酌定量刑情节规范化制度体系,并形成《酌定量刑情节适用指导意见》规范文本,为司法人员在具体量刑环节提供参考。
现代社会正不断由其自身系统制造的危险而身不由己地突变为风险社会。面对国外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及规制原则的优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需要进行借鉴完善。风险社会视野下我国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也经历着冲突与变革。由于传统因果关系在食品安全链条中适用的缺憾,使疫学因果关系理论在食品安全中的适用越来越发挥优势,在具体食品诉讼的适用中,需兼采优势证据原则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同时考虑以客观归责论限制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行为,以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分配。当然,针对风险社会下食品安全的思维转变,我国刑法对食品安全的具体规范也要进行恰当的重构。
我欣赏本书的实证风格。本书越过规范层面,对没收财产刑的适用进行了调研分析。通过对北京市18个区县法院和2个中级人民法院2003年~2007。年的判决进行统计分析,让人们可以了解不少真相,如没收财产刑虽然涉及70余罪名。但法院每年实际适用的罪名约为15个左右,5年间北京市没收财产刑的适用率平均为2。22%0在与罚金刑选科时,法官罕用没收财产刑。没收财产刑适用率低,执行率更低,没收的范围或数额通常以实际扣押罪犯的财产为限,有时竟然-9特殊没收混用,导致其实际适用的严厉程度竟然普遍轻于罚金刑。这样的实证研究的结果,对读者无疑具有启发意义。
本书从司法应用心理社会实践任务出发设计总体框架,分为三大部分,部分是违法心理基础技能,该部分包括四大任务:违法心理诊断、违法心理治疗、违法心理辅导、违法心理教育;第二部分是违法心理实用技能,该部分包括吸毒违法心理矫治、赌博违法心理矫治、卖淫嫖娼违法心理矫治、具有人身危险性违法心理矫治、家庭暴力违法心理矫治、网络成瘾心理矫治;第三部分是违法心理危机干预。每项任务都以经典名言开篇,引导学员从心理学的视角观察本任务的核心职业品质,然后以“重点技能”、“案例”、“操作步骤”、“实训设计”等培养学员,使其掌握本任务要求的职业技能。理论知识更多的是通过“知识链接”来体现,以“够用”为度。希望本教材能为违法心理矫治理论与实践提供一点启示,也能为应用心理职业化教育作出有益的探索,并为应
德、日刑法采取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我国采取平面耦合的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犯罪构成体系不同,经由犯罪构成识别而形成的犯罪类型呈现差异。研究我国刑法中的危险犯应立足于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构成体系和现实生活实际,不能顾此失彼。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社会凸显出新的危害行为类型及新的危险源头,现有刑事立法无法应对。因此,风险社会背景下,研究我国刑事立法趋势及司法应对危险方法就显得很有意义。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构成体系及社会发展境况,对我国危险犯及风险社会风险的治理展开研究,以助益于刑事立法及刑事司法。 绪论部分主要讨论犯罪分类,为研究我国危险犯建立前提。德、日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根据行为该当构成要件是否需要结果为标准,将犯罪分为行为犯和结果犯;根据行为对法益的侵害
《个人信息犯罪研究》通过考察国内外个人信息犯罪的研究情况,结合我国行政法和民法对个人信息的研究成果,认为在刑事法中个人信息的概念应与其他法律保持一致;从法秩序统一的角度运用实质解释的方法对我国个人信息犯罪的犯罪构成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认为个人信息犯罪的法益应为个人信息权,对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研究应运用类型思维的研究方法。本书立足于实质解释,认为应对个人信息犯罪主体进行扩大解释,并且个人信息犯罪的未遂形态是否存在应以“情节严重”的前提性事实的性质为标准;同时对个人信息犯罪的法律责任也进行了探讨,认为应从行政刑法的角度使个人信息犯罪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进行衔接,并且应合理运用刑罚对个人信息犯罪进行防治。
本套丛书通过特有的体例安排,即基本情况、诉辩主张、法院认定事实和证据、判案理由、定案结论和法理解说六个部分的内容,完整地展现了从诉到辩的全过程。本书从诉、辩、审、评四个角度全方位解析了贿赂罪的操作实务。供司法工作人员在法律适用、定罪量刑时借鉴比照,对刑法教学与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刑法分则实务丛书·刑事案例诉辩审评:挪用公款罪》从诉、辩、审、评四个角度全方位解析了挪用公款罪的操作实务。供司法工作人员在法律适用、定罪量刑时借鉴比照,对刑法教学与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本书是一本以昂贵代价铸成的典型案例警示教材,读后发人深省。在新型势下,把它推荐给广大读者,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编写本教材的目的是通过对慕绥新、马向东等人在政治上蜕化变质,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等丑恶行径的揭露,从深层次上剖析他们严重违纪违法的动机、手段、特点和原因,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使之从中吸取教训。全书收集慕、马等人案件14篇,忏悔录5篇。另收近年来已查结的各典型案件20篇,共计39篇。 在编写过程中,编者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准确、客观、严肃地剖析每一案件,力求思想性强,文字简练、畅通。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指导案例的收集,并审查了重点稿件。
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专章设立“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相关司法解释也不断出台,给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而相关业务部门和工作者却无一本*全的工具用书。在这种情形下,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需要,从全市抽调业务能力强、责任心高的未检干警,在共青团徐州市委的配合下,历时三个月、修改十数稿,编纂而成《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汇编》一书。收录了2013年7月以前现行有效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分为社会保障篇、实体篇、程序篇、国际公约篇等四部分内容,分别按照法律章节顺序编排,并进行适当节录。
本书立足于刑事司法实践,以刑法的法益保护为核心,综合运用刑法解释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对刑法分则危害公共安全罪、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等各章中职务犯罪的重点疑难问题展开了深入、详细的论述。在本书中,作者力图准确阐明刑法规范的意义,尽量不涉及刑法立法评价;摒弃对构成要件机械的“四要件”式的形式分析,重视对实质问题的梳理与论证;拜托纯粹文义解释的约束,侧重目的的解释和体系解释。鲜明地体现了突出事迹问题与注重理论高度相结合的特点。
本书共五章十八节。 章主要论述什么是酌定量刑情节以及什么是酌定量刑情节的规范适用。这是论证后续各章的基础,其目的是明确论文描述的对象。节酌定量刑情节概论。主要解决酌定量刑情节是什么的问题。酌定量刑情节具有适用的法定性、客观必然性;刑法是酌定量刑情节的形式来源;其适用的实质根据是酌定量刑情节综合表现了行为的客观危害以及行为人的主观危险性,其中表现行为客观危害的酌定量刑情节多是罪中犯罪构成的伴生事实,表现行为人主观危险j生的酌定量刑情节多是罪前行为人的人身特质、环境因素和行为人行为后对罪行的反省态度;在酌定量刑情节的分类上,按照其对刑罚的影响程度,可以分为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四种情形,按照刑法对其内容的明确程度,仅有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区分,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的量刑情
本课题的研究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按照构建科学合理的职务犯罪侦查体制,提高职务犯罪侦查能力的现实要求进行的。研究成果重点对我国职务犯罪侦查体制的基本内涵、现行职务犯罪侦查体制的现状与问题、其他国家和地区职务犯罪侦查体制的特点、完善我国职务犯罪侦查体制的总体思路,以及职务犯罪侦查体制的其他具体问题的改革进行了阐述。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刑法分则案例研习”课程是以法学本科三年级学生为对象的专业选修课。为了规范教学内容,实现教学目的,同时也为了使这门课程走向成熟、定型,特编写此教程。 本教程设定教学对象已经修完刑法学及其他主要法学课程,在他们已有的刑法学及其他部门法学的知识基础上进行教学。目的是:①促进学生了解刑事司法实务,熟悉刑法法条、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以及权威判例,培养分析、处理案件的能力。②巩固和深化已经学过的刑法学知识。③兼顾司法考试的需要,为学生将来通过司法考试打基础。④学习判例规则,使之能够解决实务问题。本教程也可用作本科生、研究生刑法分则课程的案例辅导用书,以及用于法律职业者判例培训。 教程案例的选编,原则上选编真实判例,选编标准是典型、权威,具有一定的疑难性。典型判例有助于掌握法
本书的编写目的是服务于司法实践,因此,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力图突出以下几个特点: 1.实 所谓实,就是要求作者以服务于司法实务为目的,重点研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因此,在编写体例外上不苛求体系的完整,对一些司法实践中运用较少的或者存在问题不多的罪名,未予论及;对司法操作无关或意义不大的方面,如犯罪客体等问题,不予提及,或者一笔带过;之所以如此,其目的就在于集中篇幅,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重点疑难问题,进行深入详尽的分析论证,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 2.新 所谓新,就是要求作者反映的问题新,采取的论证方式新,使用的研究成果新,依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新,以期对原来没有取得共识的传统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对新的出版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研究。 3.深 所谓深,就是要求作者对研究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