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学是一个 广阔、有待开发的领域,它既涉及税、费、债等各种财政收入工具,也需要关注财政管理、支出以及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为推进学科的发展,财政法学研究不能停留在理念,还必须深入到具体制度,采用解剖案例的方式解决现实问题。 熊伟编著的《财政法基本问题》内容除阐释财政法的理念架构和宪政基础外,还深入剖析了纳税人知情权、税收先征后返、地区间对口支援、中央代借代还地方、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道路通行费、燃油税费改革、区域财政合作、 体制改革、所得税汇总缴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超收收入、预算的性质和效力等现实问题,并在政策层面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财政法基本问题》的意义不仅在于学术观点的创新,也在于案例式研究方法的引入。通过关注现实问题和分析具体制度,财政法学的理
明代的市场,是在国家财政税收、贡赋制度、货币制度等因素的共同催生下发展起来的,脱离国家制度这样一个错综复杂的大背景,市场也无从运转。从法律条文的形式上看,明代的市廛法经历了从 律 到 例 的格式调整。例的不断增修,使市廛法在形式上进一步体系化、规范化。从法律条文的内容上看,明代市廛律例的扩充,使明廷对经济活动的调整不断深入,以维持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稳定。在明代的司法案例中,州县官员援引律例条文断决案件,并辅之以情理,使传统伦理与经济秩序融合的程度加深,成为明代中后期经济增长的助推力。
《中国基层司法财政变迁实证研究(1949-2008)》根据新近颁布的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改革框架意见》的七项政策而设计内容。 《中国基层司法财政变迁实证研究(1949-2008)》选择了四川省的基层法院作为实证样本,收集了这个县法院从1949年到2009年的财政资料,这些材料由财务数据、财政文件构成,并对相关人员做了一系列深度个案访谈。本书回答了法院的经费从何处而来(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还是地方财政?)以及经费都被支出到哪个领域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还是业务经费?)等诸多人们关心的问题。由此,可以把握中国法院,尤其是地方基层法院的财政状况和财政制度的特点,包括形成这些特点的宏观、中观与微观的背景和原因,尤其关注这些因素是否会影响到司法的公正与独立。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了由省统管法院人财物的改革方案。本
本书针对财政转移支付法律规制的现实需求和既有理论的不足,在研究和行文中综合运用规范分析和实证研究、历史分析和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采用系统分析和利益博弈分析相结合的逻辑方法,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路径,多层次、多视角地对财政转移支付的现存问题、理论基础、 比较、均等化目标和健全方案等方面进行揭示和分析,并着重思考了如何运用“衡平理念”进行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