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题在研究内容上,以金融危机和金融全球化为背景,紧紧围绕中国银行业宏观调控与监管制度的发展,结合当前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银行法建设实际,有重点、有选择地研究了银行业纵向调控和监管法律关系问题,搁置商业银行金融交易和商业运行中平等主体的制度安排不去涉及,体现了研究视角和思路的独特性。表现在: (1)明确提出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是法律制度问题。(2)明确提出金融危机的基础制度原因是货币权问题,并首次明确了“货币权”这一概念,指出它是基本金融权力的主张。(3)明确勾画出国际货币金融法律秩序的核心要素和当下价值取向、制度内涵。(4)明确提出必须从宪政高度进行中央银行独立性与透明度建设。(5)明确了在分业金融监管体系下混业金融监管的可选路径。(6)明确设计了银行救助的公共资金救助体系:问题金融机构的接管定位、破
银行法研究银行监管机构、银行、银行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随着金融产品的变化、创新而不断更新。无论进行何种更新,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保护银行消费者权益是银行法不变的主旨,监管机构法、审慎监管法和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内容都是围绕着这个主旨设计的。但是,法律和金融市场的特点决定了银行法存在着滞后性,对金融危机或多或少只能作出被动的反应,影响了其主旨的实现。本书结合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研究了银行法从理念和具体制度安排上如何减少滞后性,从而能够在程度上能动地应对银行失败。
法律风险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重要的风险之一,对于银行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书主要从贷款合同、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按揭贷款、贷款债权的实现等银行信贷业务中常见的几个问题入手,全面分析商业银行信贷经营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并结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银行业的规章制度,对银行如何防范、控制风险给予特别提示,以求提升银行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水平。
本书共五章,章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及其制度需求进行了论述,第二章从银行监管制度适应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制度需求的角度进行了论述,第三章论述了中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的问题,第四章论述了完善银行监管制度是改善中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途径,第五章对以增进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为目标的银行业监管相关法律制度完善进行了论述。本书研究银行监管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内在联系,从银行监管的角度研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有利于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的理解,有利于寻找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途径,也有利于银行监管研究的深入。该稿件较为整齐,文字质量较高,资料的可靠度高,建议出版。
笔者在对商业银行特殊性进行讨论的基础上,从契约理论视角探讨了如何制定法律规范才能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进行有效调整。提出商法、公司法乃至银行法规则的产生都是契约履约机制发展到阶段的必然要求,其是为了保障商事交易契约顺利履行而产生的。具体来说,授权性规则的内容应当是实践中比较典型的有效率的行为模式。任意性规则的内容应当是实践中最为大量存在的习惯规则,这种习惯规则地天然具有公平、有效率的特征。强制性规则是保障公平和秩序价值所必须的,除了有部分规则是对习惯的确认,也有相当部分是制定法,以此保证公平和秩序的实现或为了实现国家的特殊目标。商业银行治理规则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强制性规则比例的大幅度增加。在具体制度上,笔者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如认为股权有集中程度,有相对控股股东且有其他大股东存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关键之所在。进入新时代之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金融业面临三大任务: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尤其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是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题。《员工之过与银行之责》聚集于银行员工、客户和外部监管部门这三类“人”的行为之上,沿着银行与员工(亦即银行自身)、银行与客户,以及银行与各类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三条主线,通过对近50起媒体公开披露的金融案例进行描述、分析和总结,展示一幅幅违规如何发生、该当何责何罪和怎样引以为戒的鲜活生动的画面,意图以此来揭示防控金融风险直观而又普遍适用的手段和规律。\"
本书是2011年出版的《银行业务法律合规风险分析与控制》修订版。近几年,一些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相继出台,商业银行在业务创新和转型发展等方面出现许多新变化,银行业务法律合规风险防控工作也积累了一些新经验,取得了一些新成果。为了及时反映这些新的发展变化和工作成果,根据广大读者的要求,我们对该书进行了全面修订,修改、合并了有关章节及相关内容,增加了银行理财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商业银行近年来开展的新业务内容,补充了银行业务法律合规风险控制工作新经验和新成果,力求使本书更加契合银行业务法律合规风险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本书对有关业务工作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