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落实政府和排污单位责任。这也是历年代表议案中突出关注的问题,也是此次修改增加的重要内容。现行环境保护法关于政府责任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草案将其扩展增加为 “监督检查”一章,强化监督检查措施,落实政府责任。2.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保护改善我国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具体包括完善环境质量标准制度、完善环境监测制度、规范环境保护规划制度、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补充总量控制制度、完善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等方面。3.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完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制度。包括进一步完善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衔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对的规定,针对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这次修改主要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关于河长制;二是关于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三是关于饮用水保护。 1.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将河长制写进法律中,强化党政领导对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的责任。 2.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的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个薄弱环节。这次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对农业和农村的污染防治做了规定:首先明确要对农村的污水和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国家要给予支持,地方政府要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和垃圾的集中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第二,关于农药、化肥的施用问题。此次修改明确提出在制定农药、化肥的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应当适应水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做出重大修订,主要有七大亮点:放低公益诉讼门槛(拟增加环保社会组织等);明确党政同责;建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加强跨界流域监管;加大处罚力度(除了增加罚款,还增加停业关闭等措施);扩大排污*范围(畜禽养殖场等注意了);总环评、检测机构与排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版配套已经出版到第24本,环境保护法*版附配套规定都是选取重要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配套收录实务当中与主法条适用密不可分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文件。本书以环境保护法为主法,同时收录了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环境保护部相关的部委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多项规定极富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违法情节严重将被永久禁入;建立土壤污染责任人制度,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修复义务;用途变更为住宅前应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书以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A)的概念框架和CBD公约提出的生态系统方法为理论基础,在全球尺度内,通过分析影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变化的直接驱动力和间接驱动力,研究针对这些驱动力的立法以及这些立法中的核心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知识保护、遗传资源获取与分享的理论基础与制度构建、防止不当占有与生物剽窃的法律规制、生物技术所引发的现代生物技术的专利性与安全性等相关法律问题、生物多样性视角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外来物种入侵的现状和法律规制、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本书围绕这些问题,以保护和利用生物多样性为目标,以知识产权、国际环境法的理论为指导,以MA的概念框架和生态系统方法为理论基础,形成了本书的理论体系。本书为环境法学专业研究生的专用教材,也可作为理论研究工作者和实践部
环境法是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中一个重要的领域,也是研究的热点。但是,现有的研究大多数是针对纯粹的法律技术操作的,而忽视了对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的考量,这样的局面导致环境立法繁荣背后普遍存在的有治法而无法治的现象。本书是作者近几年来对环境法律制度成长的外部环境进行思考的结晶,其意义在于通过对环境法律文化的发掘,为现实的环境立法价值取向提供参考,防止唯制度论和法律虚无主义在环境法学中的蔓延。 全书参照法社会学理论所提供的法律生长规律,按照法统论-法律意识论-法体论-法律运行论的逻辑展开,以环境法的价值更新、环境法律意识的审视、公民环境权的实现,以及环境法律制度运行的外部条件的逻辑顺序,综合运用了法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的方法对环境法制现状进行了剖析。 本书共分五章:章围绕代际
当今社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等各个领域,以及涉及到全球、区域、国家和地方等各个层面。环境法对于 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调整、控制和引导的法律规范的正当性、合理性的来源如何?社会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集体行动的内在法律逻辑如 何?如何利用法治手段合理、有效地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实现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代内、代际公平?回答诸如此 类的法律问题,都需要深入到环境法的法理与法哲学层面,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剖析和透视。《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由柯坚所著,本书以生 态实践理性为核心内容,旨在通过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话语表达,分析和揭示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及其对于环境法理论和实践的影响和作用的外 在机制和内在规律。在总体论述部分,本书首先
邓辉等编著的《江西生态法律论丛》辑共收录25篇论文,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学术栏目:专题研讨(收录10篇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主题的论文);理论前沿(收录3篇有关生态法律基础理论的论文);制度研究(收录9篇有关生态法律具体制度的论文);域外法制(收录2篇比较法论文和1篇国际法论文)。
本书是笔者主持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 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14YJA820012)*终研究成果,力图对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体系化研究。全书分为六章,分别为: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概述、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理论基础、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域外经验及启示、排污企业与治理第三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法律责任的划分及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府监管。
《环境法案例教材》内容涵盖25个国内环境法案例和17个国际环境法案例,范围涉及相关的经典案例和近些年来发生的热点案例或问题。其中,国内环境法案例内容涵盖了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以及环境污染防治法和自然资源保护法中的具体法律制度,例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三同时 制度、环境*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大气、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法和土地、水、森林、草原等资源保护法中的具体法律制度。国际环境法案例内容涉及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的国际环境保护制度,例如环境主权和不得损害国外环境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风险预防原则等基本原则和与保护海洋和海洋生物、淡水、土壤资源等相关的具体国际环境保护制度。 在案件具体分析中,《环境法案例教材》以核心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案是1989年环境保护法公布以来的首次修正,本次修改明确了新世纪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并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完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制度,对保护改善我国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2006年7月8日至9日,中国国际循环经济博览会暨循环经济立法与政策研讨会在苏州隆重开幕。本次会议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高新区承办,旨在进一步宣传循环经济理念,研究循环经济立法与政策,推广循环经济相关技术,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本书收集了2006年中国国际循环经济博览会上发表的全部领导讲话以及循环经济立法与政策研讨会的主题发言和大部分学术论文,集中体现了当前我国循环经济立法与政策研究前沿的理论,代表了当前我国学术界关于循环经济立法研究的水准,是进一步深化循环经济立法与政策的权威参考资料。
本书以图解的方式介绍和阐释201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出了法律解读的生动性以及传播的有效性,试图直观再现《环境保护法》的全部内涵,以帮助广大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更深入、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新《环境保护法》的主要精神与具体内容,更好地开展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本卷共设8个栏目,其中包括“环境法学基本问题研究”、“能源资源法研究”、“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研究”、“外国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研究”、“环境法律制度研究”、“环境法学书评”、“案例评析”和“环境资源法学研究进展”。这些栏目的设置与以往有所不同,明显的变化是增设了“环境法学书评”和“案例评析”两个栏目。这些栏目未必一定是以后各卷都要安排的栏目,因为我们本来就不想把《评论》办成一个先固定框架再往里面硬塞填充物的“千部一腔”的出版物,但同时也表达了我们的一些想法,比如,《评论》应尽可能地反映环境法学研究和我国环境保护实践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