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笔者主持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 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14YJA820012)*终研究成果,力图对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体系化研究。全书分为六章,分别为: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概述、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理论基础、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域外经验及启示、排污企业与治理第三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法律责任的划分及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府监管。
本书收录了发达国家和地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法规,包括三个部分。部分欧美篇,主要收录欧盟、英国、德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第二部分亚洲篇,主要收录日本.新加坡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第三部分港澳台地区篇,主要收录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本书收录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范围广、规范性好,其篇目整齐,条分缕析,十分方便读者查阅,具有很好的使用价值。 本书是参考和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的法律、法规范本,能够帮助我国广大从事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的政府官员、科技工作者、工程设计与运行管理者和企业管理者了解国际上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的先进做法,对关注我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问题的各界人士大有裨益。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是蜚声海外的人才基地、咨政成效卓著的高端智库和前言思想荟萃的学术重镇。其主办的《环境法评论》常设热点专题、理论前沿、实务进展、国际动态、硕博论文集萃、新人新作、会议综述、案例评析、书评等栏目,每期具体栏目设置视当期稿源而定。
俞金香、韩敏*的这本《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的 法理研究》认为,环境权是基本人权,是人类权,是 可持续发展权,反映了人类对于自身与自然关系的重 新审视及保护自然的法理诉求。循环经济的实质是绿 色增长,循环经济法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律诉 求。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天然存在联系。以生态整体 主义视角观察,环境权是循环经济法的基本立足点, 循环经济法是环境权实现的有效保障。循环经济法对 传统法律体系的冲击是全面而深刻的,以环境权的实 现为立场,循环经济法将带来经济法制、科技法制及 教育法制等方面的全面变革。
由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编写的《中国能源法研究报告(2010)》正如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一样,低碳经济的实现同样需要法治的保障。能源法律界的老一辈专家提出,新时期下,应当“加强能源法治研究,助推低碳发展”;同时,又要“运用批判性思维”分析低碳发展与能源法治问题。能源法研究面对低碳发展这样一个宏大命题,既要从理念上进行变革,包括原则、伦理基础等,又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包括税收、投资、碳交易、国际法协调等。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都积极构建本国的低碳法律政策,我们应当进行吸收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