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问题导向的案例教科书,包括对案例即人民诉詹森案的介绍,以及对品性和倾向规则、其他相关性规则、传闻规则和最佳证据规则的论述,此外还涉及证人的弹劾与正誉、外行意见与专家证人、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举证过程、司法认知、特免权等内容。本书内容浩繁,以教学为导向,集合了对证据法教学有所裨益的大量材料,设计和引用了大量实际案例,思考题和答案解析一应俱全,对于锻炼学习者的思辨能力是一种全方位的安排。本书既可作为证据法学习者入门学习证据思维的基础教材,也能进一步充实证据法学者开展英美证据法研究的基础性资料,并为国内学界继续深入探索案例教学形成有益成果提供很好的范本。
本书由高院专业的学者型法官王林清博士撰写。作为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四)的起草制定人和相关司法政策文件的撰稿人,作者经过多年积累,利用大量业余时间,对劳动纠纷司法实务中的前沿和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全部收录书中,在“作者观点”栏目对每个问题的“实务争点”进行了剖析,提出了现实可行的操作思路,并附以“同类问题”,全面扩展知识覆盖面。本书前两版均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好评,第三版中,作者又搜集整理了大量劳动纠纷领域的新问题,并对前两版中的部分观点进行了重新思考,再次集结成册、修订出版,以飨读者。编
“可采性”是贯穿英美证据法的一条“金线”,可采性规则更是英美证据规则体系的核心。在大陆法系各国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占据同样重要地位的地据能力理论与可采性有异曲同工之效。而在我国,证据的可采性还是一个崭新的研究课题。本书对可采性的基本概念、可采性理论的基本概念、可采性理论的形成与发展、规范可采性的证据规则、可采性规则的价值分析、操作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比较法上的研究,以中国的证据制度改革为落脚点,论证了在中国确立可采性规划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认为通过设立证据准入程序,完善有关的证据规则,树立起证据必须具有可采性的观念的确保证明真实与正当性的一剂良方。作者还提出了在中国建立可采性规则的总体设想和具体建议。
本书由姜礼增著:毋庸讳言,不论法官如何具有高尚品格、专业知识,终究也只是个圆颅方趾的凡人,不是神,要借用诉讼审判的方法,发现客观的真实,不论是实行自由心证或法定证据法制,都是极为困难的。因此,诉讼外解决纠纷的机制,如调解、和解、仲裁等制度,在现代复杂的工商业社会,显得尤其重要。笔者从事数十年的司法实务,更深深地体会到,在这些解决纠纷的机制中,法院的调解,是发现客观真实,解决纠纷,最为有效且重要的机制,若能大力地推广和落实,当能有效弥补诉讼审判的不足。他山之石可以攻错,此参诸美国的《联邦民事诉讼规则》规定的发现程序,借由证据的开示,真实的发现,促成大部分案件和解的达成,同其趣旨。 本书适合民事诉讼审判工作者、研究者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