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的民事执行竟合,其是指针对同一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存在多个民事执行债权而产生的难以同时满足的现象。民事执行竟合包括终局执行与终局执行之间的竟合、终局执行与保全执行之间的竟合以及保全执行之间的竟合。终局执行之间的竟合包括金钱债权执行与非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以及非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解决这些竟合问题的关键在于执行顺序的确定。目前立法中的执行顺序确定规则不完善且存在冲突,而相关研究比较匮乏。本书的研究目的在于系统解决各种民事执行竟合中的执行顺序问题。同时,初步涉猎民事执行中与刑事执行或者行政执行的竟合问题。
和大家分享民商事诉讼仲裁律师的经验、教训和知识是孙巍写这本书的初衷。在六年多的执业过程中,孙巍经历了很多,有教训,也总结了一些经验和实用知识。孙巍希望这些教训不要在同行,尤其是那些刚入行的律师朋友们身上重演:又希望和其他律师分享若干年来积累的经验和知识,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起初,这种愿望是通过在律师事务所内举办讲座和培训进行的,后来孙巍开设了个人博客,有了更多的读者。现在,孙巍希望能够借助法律出版社这一全国最、最权威的法律出版机构,以书的形式和更广泛的朋友交流。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该法的亮点如下: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的条件。人民陪审员的学历要求规定为 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要求为年满28周岁。此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公检法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有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与使用。采取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形成司法机关选荐、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选任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主要是随机抽选产生。同时,为了满足审判活动需要,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但人数不得超过名额数五分之一。
本书收录了审查逮捕通用证据参考标准和常见的169个罪名的审查逮捕证据参考标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截至2007年8月。
本书主要研究刑事审判制度和刑事审判程序的基本理论问题,对刑事审判的性质、刑事审判程序的价值、刑事审判中的职能区分以及刑事审判程序之模式等进行了论述和分析。作者运用思辨、比较和实证等方法,着力阐释了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及其相互关系,揭示了刑事审判活动的普遍规律,并在把握各国刑事审判制度的共同改革发展趋势的前提下,依据新颖刑诉法对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作出了预测和展望。适用于高等院校法律师生、司法工作者及从事法律的研究人员。
本书是修正法律单行本,另附新旧对照表。
如何确定刑侦“非切入点”,避免走进刑侦“死胡同”如何确定刑侦“切入点”,制订刑侦计划如何确定刑侦“切入点”,对所针对的点进行全方位侦察…… 本书论述了非必然因果、必然因果和互为必然因果的逻辑结构,以确定刑侦的“非切入点”、“切入点”和“切入点”,为设计刑侦智能软件提供了惟一的理论根据,也设计了智能化破案的逻辑程序,为刑侦人员指出高质量、高速度破案的科学途径和手段。
“诉讼”是告诉、争辩的意思。俗称“打官司”。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活动。由于案件性质不同,诉讼所要解决的主体问题亦不同,因此,诉讼有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之区分。 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即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之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告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受到刑事惩罚的活动。
诉讼目的论,诉权论和既判力本质论同被视为传统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抽象而重要的基本理论。其中,诉讼目的论更是在民事诉讼理论和实务领域居于核心地位。诉讼目的论在国外(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受到了学者们的高度重视。遗憾的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民事诉讼法学界对该问题还未曾展开系统而全面的研究,诉讼目的论甚至还没有引起学者们的广泛关注。 作者选择了此一颇富开拓且具挑战的课题作为自己博士论文的研究对象,并在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了这本很有分量的专著。作者试图在学习和反思诸种诉讼目的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构建体系完整并独具特色的,融保障实体利益与程序利益于一体的诉讼目的理论。 本书从民事诉讼目的概念辨析切入,较为详尽地探讨了民事诉讼目的的主要制约因素,确立民事诉讼目的应
理查德·A·波斯纳法官在本文中,次综合性地对证据法进行了经济分析。本文包括三部分。首先,波斯纳法官提出并描述了两个可能的经济学模型:搜寻模型和成本化模型,以描述让据如何获取、提出和评价。在两个模型中,波斯纳皆引进了贝叶斯定理对理性决策进行考察。其次,他分析了证据的收集过程,以经济学术语就“纠问式”和“对抗式”司法制度进行比较和对照。初看起来,纠问制显得似乎更富于经济效率。然而,这可能只不过是一种虚幻,是对抗制具有更大的公众可见性以及对辩诉交易的广泛,接受所产生的结果。最后,该论文及了证明责任问题,以及《联邦证据规则》的具体规定,包括:无害之错、限制性指示、关联性、品格证据、传闻证据、专家证人以及各种证 拓特权和排除规则。他得出结论,症状斩的证据法并非为保障非经济的价值目标而简单
诉讼证据规则是近年来法律界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缺乏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证据规则,是当前司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本书分三编,每编以各自的证据规则为序列,构思、论证、设计成系统的证据规则组合,并均以证据规则的立法建议结尾。这部专著所引用的资料比较丰富,也比较新鲜,有许多是来自手的外文资料,在某些问题上探根溯源,使学界对某些问题的了解进一步加深,并为学界更深入地研究证据规则提供了的基础。
本节是一本反映我国刑事证据法学研究现状和研究资枓的文献性论著。分部分:1.证据制度基本理论。2.证据论。3.证明论。各部分均由三方面组成,首先是理论综述,其次是相关文献,再次是文章索引。通过综述部分,一个具有法学基础的人可以快速知道我国证据法学的研究现状;通过文献资料,对该问题即可初步了解;通过索引,可以帮助他进一步学习和研究。
本书从冲突法的角度对证据问题作了系统而全面的研究,不仅对证据冲突规范产生的条件、构成及其适用进行了系统论述,对取证在国际司法中的地位、国际仲裁中的取证、国际社会在取证问题上的努力与成效、区际私法中的取证、国际司法协助中有关取证的问题以及我国国际私法(示范法草稿)中有关取证的规定进行了深入研究,而且还对举证责任推定、承认与认诺、证据保全与初步证据以及中国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初步证据等实践中的重要问题作了详细的论述。作者还结合中国实际,针对许多证据冲突法问题,运用的资料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完善了冲突法的理论体系。 十分可喜的是,本书还具备如下特点:一是观点新颖,论证充分。该书以证据冲突法为突破口,经过系统比较研究,提出了证据冲突法的学科体系,这对于完善国际私法中有关
本书基本上以现行民事诉讼法典的内容体例为序列,以便对照法典进行阅读;并借助每一司法判例的要情介绍、判理角说及实务问题研究部分,使有关的诉讼法律总是既具有实务性,又兼有理论性。因此,本书既可作为法律院校学生的辅导教材,也可供广大理论工作者、司法工作者、律师和其他行业的人士阅读、参考和使用。
本书内容简介: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基本上属于“建构理性主义”的范畴,应当遵行现代民事诉讼基础理论。本书从“现代正当程序保障原理”和“现代诉讼观(或二元诉讼观)”的角度,试图准确而系统地阐释民事诉讼目的论、价值论、诉权论、标的论、安定论、关系论、行为论和既判力论等基础理论,努力赋予其可适用的品性,旨在消除“从程序到程序”式的研究所产生的局限,从而建构体系化的民事诉讼基础理论及程序制度。
《行政诉讼案例研究》注重调查研究和案例指导工作,针对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选择一些在法律适用上具有典型意义、有指导作用的案例,专门组织评析,编辑成书,旨在以典型案例指导审判实践、统一裁判标准、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法律意识。
2003年10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列人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为了配合此次立法规划,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陈光中教授主持的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课题于2004年初启动。随后课题组一方面通过国际交流等途径广泛了解和掌握域外刑事诉讼立法动态;另一方面通过调研和选择基地进行试点等方式,深人了解和掌握中国刑事司法实践状况。在此基础上,课题组成员根据分工于2005年9月开始就自己承担的章节以增、删、改等方式对现行刑事诉讼法逐条地提出修改建议。在初稿出来后,课题组成员多次相互审阅、讨论和交换修改,最终形成本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