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已随全球化趋势演变成一门国际学科,而这正是本书重点。《国际刑法与欧洲刑法》计四编,共17章,分别为绪论、刑法适用法、欧洲刑法及国际刑法。 刑法适用法 探讨德国刑法效力; 欧洲刑法)分成欧盟刑事法与《欧洲人权公约》,前后结合《里斯本条约》,讲述欧盟法现况;后者说明公约与欧洲人权法院裁判影响内国刑事法之部分; 国际刑法 在介绍国际法进展,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为基础,另检讨德国法之因应。作者在有限篇幅内,毫无遗漏任何重要资料地说明跨国刑法,让想接触国际刑法与欧洲刑法的学习者立即了解这块法律领域,也可以成为国内高等院校刑法专业学生及研究者的重要参考资料。
《恐怖主义行为的国际法律控制·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现状·问题和前景》系统介绍了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和联合国系统关于反恐的有关决议,详细介绍了公约的制定背景、历史沿革、主要内容、面临的挑战和前景展望,特别是对于刚刚产生的2010年《北京公约》和2010年《北京议定书》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介绍,内容详实、体例完整,体现出较深的国际法研究造诣,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也是目前国内关于国际航空保安公约研究的一本重要著作。
本书紧密结合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与理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国际刑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反映了现代国际刑法规则的内容及其特点。全书共15章,主要涉及的内容是:国际刑法导论,国际罪行,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司法公正,国际刑法中的人权保障,国际刑事诉讼程序规则,以及国家与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合作。本书的编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生动的案例让读者进一步了解国际罪行,甚至国际刑法。
《国际刑事法院法官裁量权研究》选择国际刑事法院对三个实质问题,即“可受理性、证据和犯罪指控”问题裁量的方法、规则和趋势进行系统研究。一方面有助于探索国际刑事法院法官裁量案件的整体思路和微观考量因素,从而对有权国家或者当事方应诉起到积极的指引和预见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对具体问题的裁量尺度和趋势的把握窥探国际刑事法院对于某些“敏感”而“关键”问题的执法态度,进而探寻法院“如此裁量”的“内部动因”,某种程度上也可以为对这些问题有所顾虑或者严重关注的国家当局起到“建言献策”的作用;另外,法院自成立至今已经运作12年,系统研究法院司法裁量权的运行及其对国际刑法发展所起到的作用也是十分必要的。
《现代国际刑法学原理》是在“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支持下取得的成果。《现代国际刑法学原理》在直接使用外文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现代美国、德国、英国、瑞典、伊斯兰国际刑法学基本理论的梳理,系统研究了现代国际刑法的学科归属,历史发展,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化的国内刑事法庭,国际刑法的管辖、引渡与国际合作问题,国际刑法的一般原则、刑事责任与辩护理由问题,国际犯罪的一般概念与《国际刑事法院规约》规定的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以及其他重要的国际犯罪,国际刑法中的诉讼制度与证据规则。《现代国际刑法学原理》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对我国与国际犯罪和国际刑法有关的外交、法律,尤其是对与国际刑事法院有关的工作具有参考和借鉴作用。《现代国际刑法学原理》可以作为高等学校
《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问题研究》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构建的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制度为重点,以具体的资产追回案例分析为依托,系统剖析了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的基本要求,详细论述了资产追回刑事途径和民事途径的程序选择和实际运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指出资产追回国在具体的追回过程中,必须对拟选择的刑事途径或民事途径进行战略分析和战术准备,才能确保资产追回取得预期成效。当前,必须从提高资产所在国提供法律合作水平和资产追回国国内司法能力建没两个方面人手,逐步健全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制度。就中国而言,除应加大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网络构建力度外,还应进一步完善犯罪所得、国有资产、境外追同主体等领域的国内相关法律制度。
“国际刑法”一词,是从19世纪开始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规定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的法律规范,即简洁、方便地表示刑法适用法的概念。 但是,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犯罪国际化的发展,各个国家开始扩大国内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产生了代理处罚原则和代理原则等刑法适用法的新原则。 与这种动向呼应的,在国际刑事司法领域,传统形态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犯罪人引渡和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一样,新型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外国刑事判决的执行和刑事追诉的移管)作为具有重要的制度产生了。其根本的新观念就是,修正传统的“刑法的国家性原则”,形成区域性或国际性的法律共同体。 本书是日本早的探讨上述世界*动向和制度的国际刑法教科书。读者通过本书可以学到日本任何一部刑法教科书都没有阐述的正常进行地的新原则;可以了解
20世纪以来,国际刑法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不过,由于国际法学者和国内刑法学者的研究角度不同,因此,在国际刑法的研究中出现了不同的观点和主张。作者从国际法的角度出发,对国际刑法的基本理论、实施制度、国际犯罪、个人与国家的国际犯罪责任、国际刑事合作等国际刑法的主要方面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分析和论述,引用和阐述了众多国际刑法公约和国际及国内刑事法庭的重要判例,并且在比较研究各种不同学术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国际刑法是现代国际法一个新的领域。国际刑法通过防止和惩治个人和国家实施国际犯罪,对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世界和谐发展及保障全体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文库:国际刑法论(增订版)》分为5篇、16章,对国际刑法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全面的研究
以公正的程序追诉和审判国际上严重的罪行,这是国际刑事法院在维护世界人权方面的根本价值所在。犯罪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污染了水源,这不仅适用于国内刑事司法,也同样适用于国际刑事司法。一次不公正的审判,不仅会对诉讼当事人造成伤害,甚至会动摇国际刑事法院存在的正当性根基。只有公正的审判、准确的定罪、适当的刑罚,才能让人们看到正义的力量终究会战胜邪恶,才能终结人类以恶制恶、以战止战的历史,才能真正带来国际社会的秩序与和平。
20世纪国际法上的一个重大发展是确立了国际型法这个新的分支和建立了常设的国际刑事法院。为了大力传播有关国际刑事法院《罗马约》的原则和规则的准确知识,促进对国际型法的了解与研究,一个以参加1994年至2003年《罗马规约》及其相关文件的谈判、或在前南国际刑庭或卢旺达国际刑放庭任职多年,对《罗马夫约》和国际型法有丰富实践经验和造诣的人士为主的研究小组,撰写了这部颇具权威性的评释。本书全面和系统地分析了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规约》、《犯罪要件》、《程序和证据规则》以及与国际刑事法院总部、特权和豁免以及与国际刑事法院合作相关的其他国际文件,还援引了很多国内和国际法庭包括前南国际刑庭和卢旺达国际刑庭相关的判例,使之成为学习研究国际刑法的一部资料全面的工具书。准确地理解《罗马规约》和国际刑法,有利
本书是以中国为视角对国际刑事法院展开研究的刑法学著作。书中以国际刑事法院概况、实体和程序规则,以及国际刑事法院对我国的影响为内容架构,重点研讨《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对我国刑事立法的影响、国际刑事法院对我国提出的挑战以及我国应做出的抉择,从文化和现实角度对我国现阶段拒绝加入的理由进行了解读并对我国目前应当采取的措施提出了建议,实现了理论深度与实践广度的深入结合,同时也是域外介绍与本土实际的完美展现。
1996年,为确定国际人道法领域的习惯规则,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许多知名专家一起,着手对目前有关此领域的国家实践展开了一项重要的国际性研究。此项研究成果分为两部分,即规划(卷)和实践(第2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正准备对其予以更新)。本书系根据第1卷的英文本翻译而成,它对适用于国际性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法习惯规则进行了全面分析。由于本领域的一些重要条约尚未获得普遍批准,因此,这是一本应国际社会的明确要救求而出版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物。它阐明了对一切武装冲突的所有各方均具约束力之国际人道法的共同核心。这本具有独创性的著作对于任何涉足国际人道法领域的个而言都是极为重要的工具书。
《国际刑法的渊薄与内涵兰理论钵系》一书的著者M.谢里夫.巴西奥尼(M.Cherif Bassiouni)先生是著名国际刑法学家,美国德保罗大学法学教授、德保罗大学国际人权研究所所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主席。巴西奥尼教授一直是国际刑法学领域的领军人物,长期从事国际刑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与教学工作,著述颇丰,享誊学坛,影响深远。其代表作有《国际刑法中的危害人类罪》、《国际引渡:美国法及实践》、《前南国际刑事法庭的法律》、《国际刑法典草案及国际刑事法庭规约草案》、《国际犯罪摘要及索引》、《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国际刑法公约及其刑罚的规定》、《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治罪法草案的历史》、《奴役》、《绑架与劫持人质》、《文化财产的保护》、《国际刑事法庭规约草案》、《国家间刑事合作政策》、《政治犯的例外》、《国际刑法
本书分为上、中、下三编,共二十章,分别涉及国际刑法总论、国际刑法分论和国际刑事程序法与国际刑事审判三个方面问题中的二十个专题,对这些专题30年来国际刑法学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全面收集和整理,在此基础上对相关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对于每个专题的探讨一般分为三个部分:部分为研究概况,介绍各专题研究的发展过程,包括对该专题研究发展的脉络和每个时期研究的主要问题,并视情况概括其研究特点,力求反映出研究的阶段性问题,以明晰该专题在30年间理论研究的进展轨迹;第二部分系研究内容,为各专题主要涉及的问题特别是争议问题的观点介绍,力求客观、准确、全面地对争议观点和主要理由或论证进行阐述;第三部分为研究评论,是对各专题研究状况的整体评论,以各观点提出的历史背景为依托,客观、公正地对各观点进行评价。整
本书将刑法学各个重要问题的有关内容分别编辑成册,系集专题述评、代表性论文精选、研究论著索引为一体的大型学术工具书。它既是全面展示新中国刑法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窗口,也是刑法学研究者、学习者从事刑法学研究和学习的捷径,还将为刑事法实务工作者集中提供权威或有价值的指导或参考。
自欧盟(欧共体)成立以来,成员国在该区域内的刑事合作已经发展了50多年。对于成员国而言,刑事法律具有文化、地域与历史等方面的诸多特性,主权国家刑事法律制度无法有效应对严重跨国犯罪的冲击。因此,欧盟及其成员国通过逐步加强彼此间的刑事合作机制,利用多种方式应对上述挑战。《欧盟区域刑事合作进程研究》着重论述欧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的发展历程,在分析欧盟一体化背景下的刑事合作协调机制中找到有效解决问题的答案。本书由马贺博士著。
《当代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研究》是我国有关国际刑法基本原则问题的专著。该书通过对国际刑法的历史发展、法律渊源及国际刑事审判实践等内容进行考察,在综合分析当前国内外学者于相关问题所做研究的基础上,对当代国际刑法基本原则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述。书中不仅分析、确立了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内涵、判断标准和考察依据,而且据此提出当代国际刑法所包含的六项基本原则,并对每项基本原则逐一加以阐释。 本书论述全面、分析透彻,观点鲜明、新颖。书中大部分篇章采用了推理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在学理分析之余注意通过案例对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适用加以研讨,不仅大大丰富了研究成果,同时增强了本书的实效性和生动性。
战争法是国家问对战争中的暴力行为适当性的共享信念。任19世纪下半叶以前,战争中的暴力权是国家的合法权利。此后,近代战争法的发展使国家在战争中的暴力权受到越来越大的限制。《暴力的限度 战争法的国际政治分析》对战争法发展的原因和动力进行了研究,并试图厘清三个问题:为什么在19世纪下半叶以后国家才开始有意识地、系统地建立规范以限制武装冲突中的暴力?影响战争法发展的因素及作用机制是什么?影响战争法有效性和执行力度的因素是什么?《暴力的限度 战争法的国际政治分析》认为,战争法规范的变迁是人类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共同作用的结果。或者说是人道主义原则和军事必要性原则进行平衡的结果。本书揭示了主导150年来战争法形成与发展的真实因素,特别是19世纪下半叶战争法诸公约迅速建立的原因。从而拓宽了国际规范的
《美国刑事司法制度》由庞德于1923年发表的五篇内容相关联的演讲组成,代表着庞德的刑事法哲学思想。这五篇演讲依次是《刑事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刑事司法面临的种种困难》《美国对英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继承》《19世纪美国刑事司法制度》与《当代刑事司法制度》。本书讨论了20世纪初美国在向工业化 转型过程中刑事司法面临的问题,如诉讼程序过度繁琐、民众对于司法的不信任、舆论对审判造成压力、诉讼当事人将特定案件转化为审判表演,等等。本书是以庞德的历史与理论作品为基础,同时也依据了克里夫兰市刑事审判制度的调查材料,是庞德作品中对刑事司法制度的一次集中论述。
《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研究》立足于中国-东盟现有打击跨国境犯罪合作现状,从区域一体化的视角分析研究了中国-东盟构建区域刑事合作机制的动因、条件以及存在的困难:比较研究了欧盟区域刑事一体化、上海合作组织以及东盟自身打击跨国犯罪开展刑事合作的成功经验,前瞻性地提出了构建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应当坚持的原则、区域刑事合作的层次和内容。在上述总体研究基础上,《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研究》详细探讨了中国-东盟在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海上犯罪、毒品犯罪和贩运人口犯罪等具体犯罪过程中开展区域刑事合作的相关问题。本书后提出了中国在构建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过程中应当采取的措施。本书由王君祥著。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为顺应现代社会发展进步的历史潮流,在坚定不移地推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之同时,中国政府尤为注重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与发展。随着立法日益健全,司法不断完善,法学欣欣向荣,国家和社会已经步人现代法治的轨道,从而有力地维护和推动了经济、政治、文化乃至整个社会全方位的发展与进步。在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历程中,社会主义法治系统必将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这一系统的发展完善离不开现代法学理论的引导和推动。因此,进一步重视法学研究,尤其是外向型、国际型法学研究,无疑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刑法学领域亦然。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刑科院),是北京师范大学重点建设的专门从事刑事法学研究的、中国刑事法学领域首家且目前系的、具有独立性、实体性、综合性的新型学术研究
《公约》是目前国际社会个针对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全球性公约,它确立了通过促进国际合作,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宗旨,为国际社会开展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合作提供了法律基础,对于国际社会联合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具有里程碑意义。《公约》共计41条,其规定的法律对策和措施涵盖了控制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所有阶段,涉及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多个领域,具体包括:(1)《公约》的宗旨、适用范围、保护主权;(2)参加有组织犯罪集团行为的刑事定罪;(3)洗钱行为的刑事定罪以及打击洗钱活动的措施;(4)腐败行为的刑事定罪及反腐败措施;(5)妨害司法的刑事定罪;(6)法人的责任;(7)没收、扣押及没收事宜的国际合作、没收的犯罪所得或财产的处置;(8)管辖权、引渡以及司法协助和其他形式的司法和执法合作;(9)证人、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