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法,博大精深,彰显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及正义。 国际刑法的实践,始于二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70年前,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时,同盟国决定摒弃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简单的报复手段,而是成立国际司法机构,次用法律对德国纳粹分子和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和惩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和进步。 时至今日,除了上述两个国际军事法庭以外,国际社会还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非常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非洲特别法庭,以及对全世界都具管辖权的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庭,等等。国际犯罪行为从不追究到被追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国际社会在惩治国际罪行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述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审理的是什么样的国际罪行?其刑事责
刑事法已随全球化趋势演变成一门国际学科,而这正是本书重点。《国际刑法与欧洲刑法》计四编,共17章,分别为绪论、刑法适用法、欧洲刑法及国际刑法。 刑法适用法 探讨德国刑法效力; 欧洲刑法)分成欧盟刑事法与《欧洲人权公约》,前后结合《里斯本条约》,讲述欧盟法现况;后者说明公约与欧洲人权法院裁判影响内国刑事法之部分; 国际刑法 在介绍国际法进展,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为基础,另检讨德国法之因应。作者在有限篇幅内,毫无遗漏任何重要资料地说明跨国刑法,让想接触国际刑法与欧洲刑法的学习者立即了解这块法律领域,也可以成为国内高等院校刑法专业学生及研究者的重要参考资料。
本书紧密结合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与理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国际刑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反映了现代国际刑法规则的内容及其特点。全书共15章,主要涉及的内容是:国际刑法导论,国际罪行,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司法公正,国际刑法中的人权保障,国际刑事诉讼程序规则,以及国家与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合作。本书的编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生动的案例让读者进一步了解国际罪行,甚至国际刑法。
《战争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内容介绍:战争是敌对双方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进行的军事对抗活动。鉴于战争对人类社会的巨大破坏力,战争法在禁止国家非法使用武力的同时,正视现阶段战争难以完全根除的现实,致力于规范交战各方的具体作战行为,规定严重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构成犯罪并引起刑事责任。1945年,《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正式以国际法律文件的形式,将战争罪界定为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战争罪概念中“严重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这一基本特质虽然没有发生变化,但其内涵却随着战争形态和战争法自身的发展发生了明显变化,适用范围也从仅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扩大到全面涵盖国际性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战争罪与侵略罪、危害人类罪和灭绝种族罪等邻近罪名存在
这部《国际刑法学原理》(Principles of Intemational criminal Law)是目前一部由德国学者用英文撰写的国际刑法学著作,作者是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律系教授格哈德·韦勒先生(Author Prof.Dr.Gerhard werle),译者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先生(Translator Prof.shizhou wang)。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根据作者用德文写成的VolkerStrafreeht一书的版对有关的专业词汇做了校订,又在出版前根据该书的第二版对内容做了补充,并且,在本书中对有关的变化做了标记和说明。因此,本书实际上就完整地反映了作者在英文和德文各个版本中的观点和思想发展历程。本书以中国法学界比较习惯的体系性叙述方法,说明了现代德国法学界在国际刑法学方面的基本立场与观点,是一部完整、精准、易懂的国际刑法学理论名著。
在我国门户紧闭的时代,法学界对于国际刑法的研究几乎处于空白,这与政府的立场有关。盖因我国特别强调国家主权原则,当国际上的一些刑法学者正致力于编纂一部统一的国际刑法典、建立一个权威的国际刑事法院之时,我们担心国际刑法会成为个别超级大国得以实现世界霸权的工具,因而对国际刑法的研究始终持一种比较谨慎甚至是保守的态度。我国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以后,政府在许多方面的态度发生了重大转变,开始重视国际司法交流并已作出某些行动。我国政府在国际刑事合作方面开始采取的积极立场,为学术界研究国际刑法学提出了要求,也提供了可能。
《国际刑法通论》(第三版)在翔实地介绍了现有国际刑法规范的基础上,系统地论述了国际刑法的基本原理,全面地反映了国际刑法的新发展和国际刑法学研究的新成果。内容涉及国际刑法的渊源,国际刑事管辖的各项原则,国际犯罪的构成及其分类,国际犯罪刑事责任的一般原理,国际刑法的适用模式,国际刑事合作的基本途径,中国与国际刑法等。 本书在、二版的基础上,根据近十年来出现的国际刑法公约和国际刑法适用的实践,对国际犯罪特别是新类型的国际犯罪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事执法合作、没收、技术援助等国际刑法领域的新动向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对中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的衔接及其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中国参与国际刑事立法以及完善与国际刑法有关的国内立法问题提出了系统的建议。 本书体系完整,结构
《恐怖主义行为的国际法律控制·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现状·问题和前景》系统介绍了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和联合国系统关于反恐的有关决议,详细介绍了公约的制定背景、历史沿革、主要内容、面临的挑战和前景展望,特别是对于刚刚产生的2010年《北京公约》和2010年《北京议定书》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介绍,内容详实、体例完整,体现出较深的国际法研究造诣,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也是目前国内关于国际航空保安公约研究的一本重要著作。
本书分为上、中、下三编,共二十章,分别涉及国际刑法总论、国际刑法分论和国际刑事程序法与国际刑事审判三个方面问题中的二十个专题,对这些专题30年来国际刑法学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全面收集和整理,在此基础上对相关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对于每个专题的探讨一般分为三个部分:部分为研究概况,介绍各专题研究的发展过程,包括对该专题研究发展的脉络和每个时期研究的主要问题,并视情况概括其研究特点,力求反映出研究的阶段性问题,以明晰该专题在30年间理论研究的进展轨迹;第二部分系研究内容,为各专题主要涉及的问题特别是争议问题的观点介绍,力求客观、准确、全面地对争议观点和主要理由或论证进行阐述;第三部分为研究评论,是对各专题研究状况的整体评论,以各观点提出的历史背景为依托,客观、公正地对各观点进行评价。整
《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研究》立足于中国-东盟现有打击跨国境犯罪合作现状,从区域一体化的视角分析研究了中国-东盟构建区域刑事合作机制的动因、条件以及存在的困难:比较研究了欧盟区域刑事一体化、上海合作组织以及东盟自身打击跨国犯罪开展刑事合作的成功经验,前瞻性地提出了构建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应当坚持的原则、区域刑事合作的层次和内容。在上述总体研究基础上,《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研究》详细探讨了中国-东盟在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海上犯罪、毒品犯罪和贩运人口犯罪等具体犯罪过程中开展区域刑事合作的相关问题。本书后提出了中国在构建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过程中应当采取的措施。本书由王君祥著。
《现代国际刑法学原理》是在“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支持下取得的成果。《现代国际刑法学原理》在直接使用外文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现代美国、德国、英国、瑞典、伊斯兰国际刑法学基本理论的梳理,系统研究了现代国际刑法的学科归属,历史发展,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化的国内刑事法庭,国际刑法的管辖、引渡与国际合作问题,国际刑法的一般原则、刑事责任与辩护理由问题,国际犯罪的一般概念与《国际刑事法院规约》规定的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以及其他重要的国际犯罪,国际刑法中的诉讼制度与证据规则。《现代国际刑法学原理》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对我国与国际犯罪和国际刑法有关的外交、法律,尤其是对与国际刑事法院有关的工作具有参考和借鉴作用。《现代国际刑法学原理》可以作为高等学校
腐败问题现已成为当今社会生活中的毒瘤,现今,全球腐败犯罪呈现出行为跨国化、主体多元化、手段多样化等特征,各主权国家仅凭其本国力量已不足以遏制腐败犯罪的滋生和蔓延。面对日益猖獗的跨国腐败犯罪,通过国际合作来打击此类犯罪必然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趋势。 本书以反腐败国际合作为视角,将主要国际组织、区域组织成员国所签订的涉及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内容的国际公约、区域公约作为研究基础,对国际反腐败刑事合作的各项原则和诸项具体机制进行研究。本书立足于反腐败国际刑事合作的实践,探讨反腐败国际刑事合作机制的现状和应然完善,不仅对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各项具体合作机制进行了梳理,还为我国的反腐败国际合作立法以及机构设置提供有益借鉴。
本书在翔实地介绍现有国际刑法规范的基础上系统地论述了国际刑法的基本理论。内容涉及国际刑事管辖的各项原则(特别是作为国际刑法特有原则的普遍管辖问题),国际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一般原理、国际犯罪的分类等内容;对各类国际犯罪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对国际刑法的适用模式和国际刑事合作的基本途径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对中国参与国际刑事立法以及中国与外国签订的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条约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并提出了很有见地的立法建议。
1996年,为确定国际人道法领域的习惯规则,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许多知名专家一起,着手对目前有关此领域的国家实践展开了一项重要的国际性研究。此项研究成果分为两部分,即规划(卷)和实践(第2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正准备对其予以更新)。本书系根据第1卷的英文本翻译而成,它对适用于国际性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法习惯规则进行了全面分析。由于本领域的一些重要条约尚未获得普遍批准,因此,这是一本应国际社会的明确要救求而出版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物。它阐明了对一切武装冲突的所有各方均具约束力之国际人道法的共同核心。这本具有独创性的著作对于任何涉足国际人道法领域的个而言都是极为重要的工具书。
本书是关于国际法上废除死刑制度的理论专著。 本书深入研究了国际社会在放弃死刑方面的法律进步,讨论了在联合国人权制度(《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等国际法律文书有关死刑问题条款的制定、解释和实践)、国际人道法领域(《日内瓦第三公约》和1977年两个议定书)、国际刑法领域(“二战”后的起诉、治罪法、特设法庭、国际刑事法院对死刑的排除)、欧洲人权法(《欧洲人权公约》有关条款的起草、解释,公约第六号议定书的起草、解释,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和欧洲联盟与死刑)、美洲人权法(《美洲人的权利和义务宣言》和《欧洲人权公约》有关条款的起草与解释,公约《关于废除死刑的议定书》等)和非洲人权法等领域废除死刑的问题。其中,联合国人权制度和欧洲、美洲人权制度是重点。作者在书后附录
《国际刑事法院法官裁量权研究》选择国际刑事法院对三个实质问题,即“可受理性、证据和犯罪指控”问题裁量的方法、规则和趋势进行系统研究。一方面有助于探索国际刑事法院法官裁量案件的整体思路和微观考量因素,从而对有权国家或者当事方应诉起到积极的指引和预见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对具体问题的裁量尺度和趋势的把握窥探国际刑事法院对于某些“敏感”而“关键”问题的执法态度,进而探寻法院“如此裁量”的“内部动因”,某种程度上也可以为对这些问题有所顾虑或者严重关注的国家当局起到“建言献策”的作用;另外,法院自成立至今已经运作12年,系统研究法院司法裁量权的运行及其对国际刑法发展所起到的作用也是十分必要的。
《国际刑法的渊薄与内涵兰理论钵系》一书的著者M.谢里夫.巴西奥尼(M.Cherif Bassiouni)先生是著名国际刑法学家,美国德保罗大学法学教授、德保罗大学国际人权研究所所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主席。巴西奥尼教授一直是国际刑法学领域的领军人物,长期从事国际刑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与教学工作,著述颇丰,享誊学坛,影响深远。其代表作有《国际刑法中的危害人类罪》、《国际引渡:美国法及实践》、《前南国际刑事法庭的法律》、《国际刑法典草案及国际刑事法庭规约草案》、《国际犯罪摘要及索引》、《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国际刑法公约及其刑罚的规定》、《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治罪法草案的历史》、《奴役》、《绑架与劫持人质》、《文化财产的保护》、《国际刑事法庭规约草案》、《国家间刑事合作政策》、《政治犯的例外》、《国际刑法
《国际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研究》进一步阐述了国际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发展趋势,并联系我国证据法的发展方向和某些具体问题,提出了对我国证据立法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全书始终注意采用历史研究的方法,既不割裂各阶段之间证据规则的内在联系,同时又揭示了国际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发展趋势。
《公约》是目前国际社会个针对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全球性公约,它确立了通过促进国际合作,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宗旨,为国际社会开展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合作提供了法律基础,对于国际社会联合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具有里程碑意义。《公约》共计41条,其规定的法律对策和措施涵盖了控制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所有阶段,涉及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多个领域,具体包括:(1)《公约》的宗旨、适用范围、保护主权;(2)参加有组织犯罪集团行为的刑事定罪;(3)洗钱行为的刑事定罪以及打击洗钱活动的措施;(4)腐败行为的刑事定罪及反腐败措施;(5)妨害司法的刑事定罪;(6)法人的责任;(7)没收、扣押及没收事宜的国际合作、没收的犯罪所得或财产的处置;(8)管辖权、引渡以及司法协助和其他形式的司法和执法合作;(9)证人、被
《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问题研究》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构建的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制度为重点,以具体的资产追回案例分析为依托,系统剖析了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的基本要求,详细论述了资产追回刑事途径和民事途径的程序选择和实际运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指出资产追回国在具体的追回过程中,必须对拟选择的刑事途径或民事途径进行战略分析和战术准备,才能确保资产追回取得预期成效。当前,必须从提高资产所在国提供法律合作水平和资产追回国国内司法能力建没两个方面人手,逐步健全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制度。就中国而言,除应加大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网络构建力度外,还应进一步完善犯罪所得、国有资产、境外追同主体等领域的国内相关法律制度。
本书是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负责主持的国际刑事法方面的研究文集,设有“学术论坛”、“国际刑事法院专题”、“反恐专题”、“反腐败专题”、“判例精选”五个栏目,对关系到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重大刑事法律问题予以了积极关注和有益探索,对完善我国相关国际刑事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本书列举的数字,选自各国向国际刑警组织大会提供的统计数据,其中的一些从未公布过,它们来自各国警方,与刑事调查和讯问有关,但终不一定都归结于判刑或引渡。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本书简称为“联合国两公约”或“两公约”)是联合国于本世纪初通过的涉及犯罪预防和刑事司法问题的重要国际公约。鉴于两者在宗旨、目标和内容上存在诸多相通之处,国际社会往往将之称为姊妹公约,并在相关研究中同时提出。如今,联合国两公约均已生效并对各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大影响,如何有效贯彻公约的精神和内容成为各国面临的首要问题,这一问题涉及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衔接、追惩犯罪与人权保障、国家主权与国际合作等诸多领域。 在此背景之下,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与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于2006年4月合作立项,开展“在刑事司法领域贯彻《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国际标准”课题研究。本课题是两中心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