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专利风险管理手册》在介绍和分析专利风险管理原则、流程、机制的基础上,从企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的实际需要出发,详细列举了企业日常管理中可能遇到的100多种专利风险,并一一作了详细的分析介绍,有的还列举了专利管理中的经典案例予以说明。 《企业专利风险管理手册》目的是帮助中国企业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积极应对日常经营中的知识产权风险,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型,保障企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财产权的概念:从契约的视角分析(法学民法学)》以契约作为分析财产权的起点和工具,研究财产权的构成要素和运行机制,关注在传统物权与债权二元划分的法律概念体系中存在的大量中间状态,试图建立一种更精细的财产权划分尺度,尝试对曾经被认为不言自名的财产权原理进行合理化论证。为我国正在进行的物权法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本书是研究从宋代至民国近千年间中国妇女财产继承权的专著。全书共九个部分:导言;章,宋代至清代女儿的继承权;第二章,宋代至清代寡妇的继承权;第三章,寡妇与民国初期的宗祧继承;第四章,民国民法中的财产继承;第五章,民国民法中寡妇的继承权;第六章,民国民法中女儿的继承权;第七章,帝制和民国时期妾的财产权利;结论。一般认为中国的财产继承是与妇女无关的,但在男子缺席的场合,妇女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一个非常重要但又一直被忽视的问题。本书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仅填补了我国法律史研究的空白,对我国的妇女史研究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相当于繁体版2006/04第五版)是知名民法学者、台大法学院教授黄茂荣先生的修订本,该书改写增订自原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之《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相当于繁体版1993/07第三版)。作者根据近些年的思考,对以前版本的文字及思路都重新调整,并增加许多内容。本书可以说是黄茂荣教授在内地最为广泛流传的一本论述法学方法论与民法发展的著作,同时也是目前为止在此领域水品的华文著作。本书的写作主要在说明法学方法对现代民法的影响,并从其中认识法学方法,以及训练运用法学方法进行说理的能力。
《妇女与国际人权法》是由国际刑法与妇女人权领域的专家撰写的三卷本巨著。作为一部全面深入地研究人权法中的社会性别问题的著作,从理论和文化习俗到法律文书以及国际法庭的案例法,对国际法上的妇女权利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剖析和闸释,对妇女权利领域的具体问题与解决方法、针对妇女的犯罪与侵犯、可予利用的资源和积极有效的赋权等,提供了犀利透彻的分析。第二卷主要讨论国际法院、法律文书和全球以及区域组织这样的实际语境中的妇女人权,论述了国际刑法和常设国际法庭案例法中的妇女人权问题,从而引申出应当如何看待和实施妇女权利的对话,同时还论及国际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美洲国家问妇女委员会)是如何有助于或有损于敏感应对妇女权利问题的。
《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认定》是晏景法官的博士论文,《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认定》着意解决民事诉讼中一个显而易见的难题——因果关系的认定问题。作者在文中提出,从归责的功能和目的去认识因果关系,在坚持相当因果关系理论的基础上,采用一些变通的学说、理论和规则来认定一些特殊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问题,以实现立法者所欲达到的立法目的和法律政策,体现法律公平正义的精神实质。在因果关系证明问题上,作者建议,对相当一部分难以证明因果关系的侵权诉讼,通过建立以降低证明尺度的方法形成的纵向证明体系和以调整证明责任分配所形成的横向证明体系共同构建的因果关系完整证明体系,缓和因果
本书包括了古代法上的动产交付与所有权转让;近现代法上合意原则与交付原则的对立;动产交付的功能;动产交付的性质——争论与交付原则的多样化发展等内容。???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侵权违法性与损害赔偿》主要内容包含二部分:部分关于侵权行为法的违法性概念,第二部分为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在侵权行为的违法性方面,本书主要探讨违法性概念的内涵,及违法性与过失概念的区辨。本书除整理法国、德国、日本及英美等国关于违法性的意涵外,并发现我国台湾地区法院实务关于侵权责任成立,逐渐由权利侵害发展为违法侵害。在损害赔偿方面,主要讨论损害赔偿法上的「损害」概念、慰抚金的调整补充机能、过失相抵的法理基础及赔偿代位等。希望藉由损害概念的澄清,及过失相抵法理基础的探讨,使法学上对于侵权行为法的运作结构,与损害赔偿法的机能,有进一步的认识。本书为作者前版书的修订版,曾在我社出版。我国刚于去年颁布了新的《侵权责任法》,本书内容同属大陆法系,对我国的新法的实施有很具体的借鉴作用
我的《民法导论》有大量的内容必须重新撰写。由于我这本教科书中也包含了对债务关系实现过程(Abwick-lung)的介绍,《债法现代化法》可以说是涉及我所撰写的内容的核心部分,除此之外,这部法律也涉及许多民法总则的重要内容。本书采用了归纳法和从案例出发进行阐述的叙述方式。本书内容为学生们在开始学习民法的初几个学期里必须学习的知识,因此也包含了债法和物法中那些在个学习阶段(包括其中的期间考试)里通常应当掌握的知识。与此书一并面世的还有与科学助理马丁·勒尼希博士先生共同撰写的习题集《民法案例分析训练》第二版。这同样也是一本为刚开始阶段学习的学生准备的书,以使其可以运用所学知识来做解决民法案例的试验。
1999年4月21日公布并业于2000年5月5日施行的民法债编,增修删的条文共达234条,占原条文38%,修正幅度极为广泛。此次修正将台湾社会影深远,无庸置疑。在修正过程中,作者曾多次参与“法务部”所举办的公听会,试图争取部分有争议条文内容的再修正,虽然若干条文,未能变便,也留下许多尚待讨论、可供评述之空间,由相关工会以此一理论基础,游说“立法委员”,终能在民法债编者修正条文关于2000年5月5日生效的关一天,三读能过修正“民法债编施行法”第36条为:“本施行法自民法债编施行之日施行。民法债编修正条文及本施行修正条文自2000年5月5日施行。但‘民法’66条之1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会同‘司法院’另定之。”减少了新法对社会的冲击,颇堪告尉。本书是作者多年从事教学研究以及参与各种契约审核实务的总合成果,内容深入浅出,理论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