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经济结构》是北京大学出版社策划的法与经济学译丛中的一本,由张建伟和罗培新合作完成。它是美国1978年以来引证率的50本法学学术著作之一。该书对法律经济学理论流派中引人入胜的部分提供了一个雅俗共赏的导论性介绍。《公司法的经济结构》的特色就在于,它将法学和金融经济学原理近乎地结合了起来,既没有被经济学的“形式主义”所淹没,也没有为正统的概念法学所羁绊。在浩如烟海的公司法著作中,它能将法学、经济学和金融学知识如此有机地缝合在一起,达至水融的境界,其被称为是“已有的公司法著作中为的作品”实不为过。难怪《耶鲁法学评论》对其作出过这样的评价:“……伊斯特布鲁克法官和费希尔教授已经完成了一部重要、可读性的公司法著作,我们坚信它将是一部经典之作,它的出版必将对公司法的教学方式、公司法的理
本丛书是公司法相关实务类书籍,注重操作性和指导性,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设立、上市、并购、产权交易、清算等各项业务,从相关法律风险和防范、典型案例与评析、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文书范本四个方面进行介绍。本分册为公司清算相关法律实务与操作的全程指引。
《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以笔者在实践中提出的机构法务综合支持概念为核心构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将在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分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基本理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公司法律管理、日常法律服务、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函八大板块。《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对每一专项法律服务的基本理论、基础概念、具体操作模式进行了详尽的介绍,能够对律师和其他法律人士的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和帮助。
法律与公司金融的关系如何? 公司金融理论试图解读的是,对于影响着公司制企业投资决定的种种财务约束条件,它们是如何解决的。这些财务约束条件运用了花样繁多的金融工具,这些金融工具的持有人对于公司资产享有不同的权利。该领域近期的研究文献一方面准确地揭示了法律机制是如何影响着公司金融,另一方面则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演变予以了的梳理。在解释公司作出的与资本结构相关的选择时,法律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本书研究了与英国的公司金融相关的法律环境的核心要素,后者历经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深刻的变革。这场变革的驱动力部分源于英国政府现代化其公司立法的愿望,部分则源于欧盟层面的诸多政策选择,后者深深地依赖于颁布新的法规以推动欧洲金融市场更为紧 密的一体化进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运作及正常秩序需要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在现代社会,法律知识尤其是商业法律知识无疑应当成为商业营销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框架体系涉及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等众多的法律部门。如果仅从严格的部门法意义上阐述商法、民法或者经济法,面对商业活动涉及众多环节的各种法律问题,恐有以偏赅全之疏忽。作为非法律专业的读者,特别是日趋频繁的商业活动实践者,不拘泥于学科意义上的严格性而更注重于实际应用或许是可取的。为此,我们编写本书时立足商业活动,着重阐述与市场主体及经营活动(商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力求体现实用性及适应性的特点。因此,本书系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专业的学历教育、行业岗位资格培训和地
本书分为法务博弈,实战技巧、合同技战和风险防控部分。本书写就过程中,作者对经手的数百综案例进行整理、分类、总结,又将法务实例统一编号,便于读者查询、检索。 本书既注重法理分析,更注重对典型法务工作的剖析,将法理、实务、经验与感悟四者融会。特别是将情感类聚的行为经济理念与博弈理念交叉应用到企业非诉法务工作之中,其内容新颖,理念独特,是作者多年的切身感受以及勤于和善于思考的智慧结晶,精彩地展示了企业法律事务处理的技术与艺术,对于企业法务工作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颇有指导意义。
本书分为法务博弈,实战技巧、合同技战和风险防控部分。本书写就过程中,作者对经手的数百综案例进行整理、分类、总结,又将法务实例统一编号,便于读者查询、检索。 本书既注重法理分析,更注重对典型法务工作的剖析,将法理、实务、经验与感悟四者融会。特别是将情感类聚的行为经济理念与博弈理念交叉应用到企业非诉法务工作之中,其内容新颖,理念独特,是作者多年的切身感受以及勤于和善于思考的智慧结晶,精彩地展示了企业法律事务处理的技术与艺术,对于企业法务工作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颇有指导意义。
《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以笔者在实践中提出的机构法务综合支持概念为核心构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将在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分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基本理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日常法律服务、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函八大板块。《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对每一专项法律服务的基本理论、基础概念、具体操作模式进行了详尽的介绍,能够对律师和其他专业法律人士的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和帮助。
本书内容包括四个部分:部分为企业国有资产法法律文本和有关立法背景资料,全面反映这部法律的立法过程;第二部分是导言和法律条文释义,对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原意和基本制度逐条作了详细解释和阐述;第三部分是有关案例分析,结合实践中发生的案件,对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适用作出分析和评断;第四部分是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法律与公司金融的关系如何? 公司金融理论试图解读的是,对于影响着公司制企业投资决定的种种财务约束条件,它们是如何解决的。这些财务约束条件运用了花样繁多的金融工具,这些金融工具的持有人对于公司资产享有不同的权利。该领域近期的研究文献一方面准确地揭示了法律机制是如何影响着公司金融,另一方面则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演变予以了的梳理。在解释公司作出的与资本结构相关的选择时,法律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本书研究了与英国的公司金融相关的法律环境的核心要素,后者历经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深刻的变革。这场变革的驱动力部分源于英国政府现代化其公司立法的愿望,部分则源于欧盟层面的诸多政策选择,后者深深地依赖于颁布新的法规以推动欧洲金融市场更为紧 密的一体化进程。
最近的十多年,中国农村正在发生著空前的巨变.村民正在日益理性化,乡村社会呈现出“结构混乱”的态势,共同体不断趋于解体,传统的地方性规范式微,无法内生出权威和秩序……今天的乡村社会更需要国家权力的进一步深入,以暗流,保证基本的秩序与公正,促进新的稳定结构早日形成。
本书是一部中型规模的法学专业辞书,在原版的基础上,新增约1600条民商法及相关学科的专业辞汇,现共有3700余条;同时对原版部分辞条释文作了修订,使之与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相适应,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所收的辞汇中,选自民商法学科的约占70%,与民商法有密切关系的其他法律法规的约占30%;涉及的法律部门包括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公司法、证券法、期货法、票据法、金融法、信托法、海商法、保险法、民诉法以及有关行政诉讼、仲裁制度等。释文既反映了学术研究成果,又注意实际应用。辞条大多有英文译文对照,便于读者查找,使用。
本丛书是公司法相关实务类书籍,注重操作性和指导性,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设立、上市、并购、产权交易、清算等各项业务,从相关法律风险和防范、典型案例与评析、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文书范本四个方面进行介绍。本分册为公司清算相关法律实务与操作的全程指引。
现今,有限合伙已日渐成为诸多PE组织形态的重要选择,但是对于有限合伙制PE这一舶来品,当前理论界更多停留在探讨有限合伙作为PE组织形态的正当性及可行性上。然而,资本市场的有限合伙制PE风生水起,这使得我们不得不把视角转向有限合伙制PE的商业模式的治理结构之中。而更为关键的则要从有限合伙制PE的两大主角即LP和GP的角度出发,全面考察当前LP与GP之间的博弈,并明晰其是如何体现在有限合伙制PE治理,主要是治理结构、权利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责任机制及治理的制约等因素中。基于此,剖析有限合伙制PE治理存在之缺陷及其成因,进而提出完善有限合伙制PE治理之具体对策。
独立董事制度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也是近年来我国公司法领域的一次重要的法律移植活动,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制度变迁。本书从法学与管理学的双重角度,兼及法经济学与法社会学的分析方法,对我国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成败得失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透过独立董事制度,探讨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和治理运作中的若干重点和难点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乃至公司治理结构的立法、执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中国法学的落后集中反映在教材上。内容空洞无物、语言枯燥乏味的法学教材耽误了一代又一代的莘莘学子,浪费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扼杀了他们的兴趣和热情。本来,教材的编写要以现有的科研成果为基础,从中系统地吸收养料。可是学风浮夸,制度低效,法学界尤甚。发表出来的所谓成果和论文大都是无用的垃圾。教材的编写者们即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教材上不去,年轻一代的基础打不扎实,科研就没有后劲,反过来又制约教材质量的提高。要突破这个恶性循环的局面,写出与靠前接轨的教材来,必须跳出学术界,向两个方面寻求素材:靠前是实践部门,主要是我国法院的判例以及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实务;第二是国外的判例、规则和学术讨论。除此之外别无他路。本书正是在这两个方向上努力的。
本辑商法年刊由符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学术议题,即“商法的现代化与民法典的编撰”的参会论文汇编而成。全书共分为五个部分,部分“2014~2015年商法研究综述”;第二部分“民法典的制定与商事立法的统筹、协调”;第三部分“民法总则的体系、结构与商事规范的安排”;第四部分“民法总则中民事主体立法与商事主体制度”;第五部分“民法总则法律行为立法与商事行为制度”。
本书是作者将多年提供外商投资法律服务中曾使用过的各种不同的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和章程文本以及在参加中外合资项目谈判中积累的具体经验,通过归纳和分类整理形成的一本适用多种不同情况和条件下为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在草拟,审查,修改合资法律文件以及与外商谈判中可以利用的具有较强实务操作的工具书。
本书是胡利玲在她的博士论文《困境企业拯救的法律机制——制度改进的视角》基础上进一步修改而成。作者在书中以制度改进和多元机制构建为主线,对既有经验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理性评价,并在首次对预先重整制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全书思路开阔,论据翔实,论证严谨,立论精当,是一部的学术专著。它的面世,为我国破产法学的繁荣和破产立法的进步带来了新视角、新思维和新资料,实为可庆可贺之事。 本书以制度改进为视角,以公平与效率价值兼顾、司法干预与私法自治结合为主线,对既有的法律拯救机制进行了总结, 并在此基础上对新型机制——预先重整程序进行了分析,试图为拯救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提供新的制度选择方案。本书的核心内容包括五个部分。
法律与公司金融的关系如何? 公司金融理论试图解读的是,对于影响着公司制企业投资决定的种种财务约束条件,它们是如何解决的。这些财务约束条件运用了花样繁多的金融工具,这些金融工具的持有人对于公司资产享有不同的权利。该领域近期的研究文献一方面准确地揭示了法律机制是如何影响着公司金融,另一方面则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演变予以了的梳理。在解释公司作出的与资本结构相关的选择时,法律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本书研究了与英国的公司金融相关的法律环境的核心要素,后者历经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深刻的变革。这场变革的驱动力部分源于英国政府现代化其国内公司立法的愿望,部分则源于欧盟层面的诸多政策选择,后者深深地依赖于颁布新的法规以推动欧洲金融市场更为紧 密的一体化进程。
现今,有限合伙已日渐成为诸多PE组织形态的重要选择,但是对于有限合伙制PE这一舶来品,当前理论界更多停留在探讨有限合伙作为PE组织形态的正当性及可行性上。然而,资本市场的有限合伙制PE风生水起,这使得我们不得不把视角转向有限合伙制PE的商业模式的治理结构之中。而更为关键的则要从有限合伙制PE的两大主角即LP和GP的角度出发,全面考察当前LP与GP之间的博弈,并明晰其是如何体现在有限合伙制PE治理,主要是治理结构、权利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责任机制及治理的制约等因素中。基于此,剖析有限合伙制PE治理存在之缺陷及其成因,进而提出完善有限合伙制PE治理之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