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篇新著的《公法与私法》。著者自从事行政法的研究以来,对于公法与私法之区别及其关系的问题,就不断地关心着,而且公表了不少的论文。不用说,我是反对那否定公法与私法的区别的所谓法一元说的,但是,若过于偏重两者的区别,以为两者的法律关系之性质完全不同,其所适用之原理亦各异的那种论调,我对之亦未能赞同。尤其是曾一时,以公法为权力关系的法、私法为对等关系的法的学说,虽然含着片面的真理,但未能完全贯通,我相信有修正的必要。明治三十七年(1)在《法政新志》发表的读了穗积先生(2)的《公法的特质》之后那篇论文里,即已论及此种旨趣。其后,大正二年在 《国家学会杂志》揭载的《论公法与私法的关系》、和大正三年在同杂志揭载的《公法与私法的中间区域》的两篇,亦同样是以此种旨趣与基干的。即至于今日,
本教材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出发,紧密结合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践和我国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全面、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商事仲裁法涉及的主要理论与实践问题,包括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和特点、临时仲裁机构与常设仲裁机构、仲裁协议、可仲裁事项、仲裁庭的管辖权限、仲裁程序、临时性保全措施的发布与实施、仲裁证据及其认定、解决争议的适用法律,特别是商人习惯法及其适用的问题,以及仲裁裁决及其承认与执行,分析了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的国际化与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在体例安排方面,在每一章、节之前至少都安排了一个引例,旨在通过这些案例讲述各章节所涉及的具体的法律原则。全书共引用了八十余案例,其中的三分之一以上的案例都与中国有关。
本书分上中下三编,主要研究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探讨部门国际经济法问题和分析国际经济法与中国实践。
本书是由的国际公法学家和国际环境法专家帕特莎·波尼和埃伦 ·波义尔编写的享誉世界的国际环境法经典著作。本书结合的国际环境立法、学说与判例,全面阐释了国际法与环境保护的各种法律问题,系统阐释了国际环境的立法过程、治理结构、国家的权利与义务、私人的环境权利和国际环境犯罪以及国际环境法中的规制、服从、执行和争端解决等基本原理,具体分析了国际水道的可持续使用,海洋法与海洋环境保护,危险废弃物质的国际控制,核能与环境,大气和外层空间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养护,迁徙和陆地物种和生物多样性的养护,海洋生命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养护,以及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的国际法与环境保护问题。 本书内容条分缕析,细致入微,精彩纷呈,显示了作者雄厚的国际公法功底和精深的国际环境法知识
自从1924年世界上部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公约(《海牙规则》)问世以来,国际社会为促进国际贸易和航运事业的发展.一直在不懈地致力于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的统一;1968年在布鲁塞尔外交会议上通过了修订《海牙规则》的议定书(《维斯比规则》);1978年又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持、审议和通过了《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形成了三个调整海上运输关系的国际公约并存并都具有法律效力的局面。《海牙 维斯比规则》体系的参加国家和地区达108个,《汉堡规则》缔约方有32 个。这三个规则在实际的海运业务中,分别为有关国家和地区或船公司趼采用,到目前为止,统一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的目标远未达到,联合国国际统一运输法草案也是任重道远。所以,我们对这三个规则都应该有所了解。《国际海上运输三公约释义》是首次全面
本书写作的目的并不是试图为国际法学寻找到一种全新的理论框架,而只是的国际法研究探求一条新的研究路径。同时,本书对20世纪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下国际法问题进行较全面的概括,除了可以给对相关问题感兴趣的学者供参考外,还可以作为国际关系或国际法专业本科高年级学生、以及这两个领域的研究生、博士生的参考用书,从而弥补在该领域的教科书空缺。 从内容上讲,本书是一种对现代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下国际法问题的学术史研究,主要是依托20世纪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历程,对各个时期的主流学派对国际法的看法以及相关研究,以及这种看法或研究对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的影响或解释,所进行的一种跨学科探讨,试图从现代国际关系理论的视角寻找到国际法研究的一些必要论据与方法。
由于WTO非违法之诉,这种保护合法预期利益的嗣后程序救济制度的存在,我国国际贸易行政管理机关在制定或实施一项有关涉及国际贸易管理的抽象行政行为或者具体行政行为时要考虑我国在人世文件中对特定产品所作出的关税减让承诺,要综合考虑一项可能并不违反WTO协议的国际贸易管理政策的出台是否会损害WTO其他成员方的合法预期利益,从而“授人以柄”,创造出其他成员方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对我国提出非违法之诉指控的条件,避免针对我国的非违法之诉指控的发生。面临WTO其他成员方启动针对我国的非违法之诉指控时,我国应依据非违法之诉的成立要件和程序规则从容应对,据理力争,有效抗辩。
当代国际私法的实体取向是传统国际私法理论和20世纪国际私法革命理论相互激荡、相互妥协、相互融通而成的产物。本书篇阐述了当代国际私法实体取向的历史基础,第二篇是当代国际私法实体取向的具体展开,第三篇阐述当代国际私法实体取向的比较法基础。尾论指出,当代国际私法的实体取向从本质上说是两种正义,即“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的要求,同时是对两种正义要求的平衡。
外国法的查明是正确适用外国法的前提,直接影响外国法律的准确适用以及当事人的权益。外国法的查明将间接影响到国际私法的存在。其包括十分丰富的内容:外国法的立法模式,外国法的性质是法律还是事实,外国查明的责任分配,外国法查明的方法,外国法查明资料的采信,外国法的解释,外国法查明失败的处理等。
21世纪,海洋在世界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强化,海洋将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能源和空间的接续地。随着海洋经济持续的快速发展,其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升,一方面,海洋经济会影响世界政治经济竞争格局,导致世界经济发展失衡和地缘安全等问题,另一方面,人类发展导致的海洋环境污染也达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程度,海洋灾害性天气、全球气候变化和潜在的海洋生态破坏也将对人类的生存发展产生潜在的毁灭性危害。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推动海洋观念产生了深刻变化,沿海国家对其海洋权益和世界各国对公海权益的认识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海洋秩序产生重大调整,世界主要大国和沿海国家对海洋权益的争夺日益激烈,世界大洋和地区海域国家关系成为沿海各国和世界关注的焦点。 中国
主权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直是现代政治与社会思想的重要课题。从欧美的历史脉络来说,这个课题关乎现代性之转型所触及到的一个自由、平等及和平之现代政治秩序如何可能构成的基本问题。自17世纪的霍布斯,以至当代的奥克肖特、盖尔勒等的政治思想家皆基于这个基本的问题意识,针对此一课题形构了各种深刻的理论。本书作者通过政治观念史的进路,闸释了这一繁复之理论的起源与发展,清晰地解析了相关主题;另一方面,也针对霍布斯、康德、黑格尔、奥克肖特、阿伦特与盖尔勒的基本论旨,作了简洁的诠释。主权国家与市民社会作为现代政治社会秩序的条件而言,它们必须各自分立,但彼此互动,这种互为辩证的关系必须以宪政法制、人权与平等之正义作为两者互动的转介。作者在本书的解释脉络中,表达了这样的论证主题。
薛桂芳编著的这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国家实践》共分三部分。部分在按照历史发展的主线概括海洋法的形成,发展和编纂,特别是在《公约》的产生,修正和生效的基础上,介绍了以《公约》及其《执行协定》为基本框架的国际海洋法基本制度及其影响。第二部分共三章,对所选择国家的海洋法实践进行了重点阐述,尤其对这些国家在《公约》生效后的海洋法实践特征及规律加以概括和提炼。第三部分用四章的篇幅讨论我国的海洋法实践。第三部分在系统概括我国开发、利用和管辖海洋的实践和我国的海洋立法活动的基础上,论述了当代我国海洋立法的历史发展,法律体系和海洋各方面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反映了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基本政策和为实施《公约》所做出的努力。
本书是基斯教授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世界上部全面系统研究国际环境法的著作。 本书共有五部分:部分国际环境法的性质和基本原则,分六章论述了国际环境法的目的和性质、产生与发展、渊源、基本原则和概念、特殊法律手段及国际环境法中的国际组织;第二部分保护环境部门的国际环境法,分五章论述了海洋、淡水、大气和气候、土壤和森林、生物的环境保护;第三部分控制危险物质和活动的国际环境法,包括五章;第四部分国际环境法的实施,分为国际环境法的实施机制和国际责任与环境损害赔偿两章;第五部分国际贸易与环境,包括两章。 该书旨在使广大对国际环境法或者对环境保护感兴趣的人们获得这方面的知识,以使环境保护成为大家共同讨论、重视的话题。
《国际法关键词》详细解释了国际法、国际法上的国家与个人、国家领土、国际人权法等范畴内的关键词语。
本书中文版系根据1998年英文第5版翻译而成。全书阐述清晰、分析严密,参考资料详尽,覆盖面综合全面,案例典型而丰富,展示了布朗利教授对平时国际法主要问题的实事求是研究精神与实证分析技能,体现了他结合复杂国际法案件自如运用实证分析法学理论 与方法剖析各种含混费解的国际法规范高超水平,揭示了国际法运作的现实情况和国际法在国际生活中的地位,补称为系统全面阐述平时国际法的一部杰作、的国际法专著和颇具世界影响的国际法教科书。 本书比较全面地展示了布朗利教授对平时国际法主要问题的实事求是的研究精神与实证分析技能,体现了他结合复杂国际法案件自如运用实证分析法学理论与方法,剖析各种含混费解的国际法规范的高超水平,比较深刻地揭示了国际法运作的现实情况,以及国际法在国际生活中的独特地位,从而有助于人
本书是一本交叉性、边缘性学科著作,综合了国际法学(包含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经济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共同研究对象,运用了多学科的研究方法,梳理和整合了涉外经济行政领域的法律规范和经济领域的大量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可以满足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和行政法学专业的学生、教师、研究者和爱好者等不同群体的求知需求。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中英文对照)》主要内容包括:一、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STCW)国际公约的正文;二、2010年马尼拉外交大会通过的最终文件,包括最终文件正文,其所附的STCW公约附则修正案、STCW规则修正案和外交大会通过的19项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