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24年世界上部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公约(《海牙规则》)问世以来,国际社会为促进国际贸易和航运事业的发展.一直在不懈地致力于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的统一;1968年在布鲁塞尔外交会议上通过了修订《海牙规则》的议定书(《维斯比规则》);1978年又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持、审议和通过了《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形成了三个调整海上运输关系的国际公约并存并都具有法律效力的局面。《海牙 —维斯比规则》体系的参加国家和地区达108个,《汉堡规则》缔约方有32 个。这三个规则在实际的海运业务中,分别为有关国家和地区或船公司趼采用,到目前为止,统一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的目标远未达到,联合国国际统一运输法草案也是任重道远。所以,我们对这三个规则都应该有所了解。《国际海上运输三公约释义》是首次全
国际条约不仅是国际法的重要渊源,而且是国际政治斗争和国际经济交往的重要工具。学习和研究国际条约法是国际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书共分十二章,主要内容包括条约的概念与特征、条约的缔结与生效、条约的保留、条约的遵守与适用、条约的解释、条约的修改与修正、条约的无效、条约的终止和暂停施行及其后果、条约争端的解决、条约的继承和转换等。
《国际条约法》是一本关于国际条约法的专论性,其使用对象主要是国际法硕士生。国际法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习惯与条约,国标条约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之一。由于国家是有主权的,国家之上不存在超国家的立法机构,国家的同意(consent)以前是、现在仍然是国际法的基础。国际法规则只是对已经同意了的国家具有拘束力。
本卷涉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一部分(三三条至一九一条)和有关件。这些内容与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决议二和1994年《关于执行1982年12月10日第十一部分的协定》(以下简称《执行协定》)一起建立了“区域”制度,并提供了支配“区域”内活动的法律框架。第十一部分是《公约》中篇幅的一部分,也是协商最困难的一部分。20世纪60年代,由于需要一套用以支配为全人类的利益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资源的法律制度,国际社会意识到有必要对1958年《日内瓦公约》中规定的海洋法进行重新审查和修订。在通过联合国大会特设委员会对有关问题进行最初的研究(1967年至1968年)和海底委员会对这些问题进行更加细致的审议(1969年至1973年)之后,深海底采矿制度问题成为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面临的最复杂的问题。
本书是一本交叉性、边缘性学科著作,综合了国际法学(包含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经济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共同研究对象,运用了多学科的研究方法,梳理和整合了涉外经济行政领域的法律规范和经济领域的大量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可以满足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和行政法学专业的学生、教师、研究者和爱好者等不同群体的求知需求。
引论部分对涉外保证的法律界定、涉外保证民事关系在我国的产生与发展以及我国法院审判实践中出现的与涉外保证案件相关的问题进行简要介绍,在总结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论证《涉外保证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以中国司法实践为视角》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正文部分共五章。章介绍涉外保证的基本理论,为研究相关的国际私法问题做好理论铺垫。第二章到第五章涉及涉外保证中核心的国际司法问题,即涉外保证管辖权、涉外保证法律适用及法律适用的限制,以及主债务域外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证据效力。 结论部分概括了《涉外保证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的基本观点。涉外保证的特殊性,包括多方当事人、三角型民事关系及多个争议解决机制等导致很多令人困惑的国际私法问题产生。本书提出直接将承认程序并人涉外保证案件实体审理程序之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与国际法》全面系统地阐述中国外交的基本理念、原则、政策及宏伟实践,揭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精髓、时代特征和丰富内涵;近距离展示了条约法律外交之魅力,深入浅出地探讨条法外交调研之道,为政学结合、法律与外交结合破解入门难题;深度聚焦国际法发展前沿和外交实务法律前沿,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向海兴国“蓝色外交”、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外交”、追逃追赃反腐败“红色外交”、网络空间治理“数字外交”、“一国两制”框架下的条法事务,波澜壮阔、精彩纷呈;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构建,则为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价值追求,为中国国际法学界履行神圣使命明晰了用武之地。
本书是一篇新著的《公法与私法》。著者自从事行政法的研究以来,对于公法与私法之区别及其关系的问题,就不断地关心着,而且公表了不少的论文。不用说,我是反对那否定公法与私法的区别的所谓法一元说的,但是,若过于偏重两者的区别,以为两者的法律关系之性质完全不同,其所适用之原理亦各异的那种论调,我对之亦未能赞同。尤其是曾一时,以公法为权力关系的法、私法为对等关系的法的学说,虽然含着片面的真理,但未能完全贯通,我相信有修正的必要。明治三十七年(1)在《法政新志》发表的读了穗积先生(2)的《公法的特质》之后那篇论文里,即已论及此种旨趣。其后,大正二年在 《国家学会杂志》揭载的《论公法与私法的关系》、和大正三年在同杂志揭载的《公法与私法的中间区域》的两篇,亦同样是以此种旨趣与基干的。即至于今日,
本书是国际法学家莫鲁·鲁比诺-萨马塔诺自1990年写作本书版以来的首次修订,除了继续保持原书的性、全面性和时代性外,还着重从各国对仲裁的态度及其制度特色和发展趋势方面著述。 全书援引大量经典案例、专家论点、仲裁员评析旁征博引,多面论证,不仅关注了各主要法系和主要国家的具体情况,还增加了国际仲裁法律适用状况的进展,并反思了过去若干年国际仲裁法律及实践遇到的挫折,提出了许多颇具建设性的意见。 本书使读者在客观了解国际仲裁法律及实务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国际常用的仲裁条款,熟悉并掌握仲裁的程序及须注意的问题,对仲裁法律和实践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准确理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所建立的各项海洋法律制度,促进国际海洋法的研究和发展,我们结合实际工作,编写了这本图解。 本图解旨在用图文并茂的方式,简要地对《公约》冗长、复杂、专业性强的条款予以解说。本图解的编写工作历经三年,几易其稿,先后共编图近百幅。经过反复讨论和挑选,留下了目前这些图片和文字,希望能为从事国际海洋法教学与研究的广大师生、研究人员及相关工作者提供参考。 在本图解的编写过程中,许多知名的罔际法学者和专家(名单详见后附的“审稿专家组”)都给予了热心指导和严格把关。此外,作者单位的刘家沂、密晨曦、张丹和张颖等同仁,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实习生蔚丽华同学,也对本书的部分编写做出了贡献。在此,谨对所有为本书编写工作提供了指导和帮助的专家及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