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国,有着五千年从未中断的历史。中国法律文化同样源远流长,彪炳史册。其底蕴之深厚、特点之鲜明、影响之深远、关于治国理政论证之充分都显示了古圣先贤的政治智慧、法律智慧与舍我其淮的治国抱负。他们所创造的法律文化资源,既是标志其文明高度的丰碑,也是支持我国当前治圜理政和文化自信的智库。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十二讲》除综合论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殊性与典型性外,还分别从礼法结合、德法共治、公法文化、私法文化、传统律学、监察法文化等不同层面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具体分析和论述,以展示复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
国人移译西方律典,绍介西方法学,始自清末变法改制。初为不得已,意在窥探富强之术,佐治更张。继则揣索法理,求体用之变,将治式与治道通盘换过。再则于折冲衡平中,辩事实与规则的互动,究法意与人心的嬗变,努力将人世生活善予安顿。而凡此百年由东徂西,积劳积慧,既为华夏民族重构人世规则与人间秩序的悲壮奋斗接引学思,终亦必涓滴汇流,于人文类型的交融呼应中,为全体人类理想而惬意的人世生活之砥砺成型,尽吾华夏民族的法理之思。 “西方法哲学文库”接续前贤,择晚近已有定评的西人法理名篇,译为中文,汇为系列。凡传统所谓法理学法哲学之论述,不分大陆英美,体裁题材,尽在搜罗之列。法学同仁,白手起家,同心戮力,奉献于兹,裨丰富汉语法意,增益法制类型间的了解与通融。设若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体系,同时并为一种
本书是对2003年2月版教材的适当补充和调整,旨在满足该专业课程教学之需,及时呈现学科研究的成果。增加了体现和阐述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中蕴涵的中华民族的理性与智慧,阐述了体现和总结中华法系跨越时空的民主因素,为当前的法制建设提供历史借鉴等内容;此外,吸取读者的反馈意见,在每章结尾补列“参考文献”。
著者研究东亚各国法制史之后,深知距今百年余年以前,东亚大地之文化殆无不以中国为惟一之微源地,而东亚诸国家亦咸兢兢以追随中国为当务之急,法律特其一端耳。尤有进者,中国与东亚诸国不文化之关系,既今日朝鲜、安南、琉球、日本以至暹罗诸国,其人民血管中盖搀入不少中国民族之血液,著者因痛感东亚原属一家,彼此应互相担携,共图进步,以维持我东亚久远之声光于弗坠。著者最后征引诸家学说阐述“中国法律”有其历劫不磨之真价值存在,希望我东亚法家均能回顾数千年来我祖宗心血造指之宝贵财产,不惟不至纷失,且更进一步力采欧、美之所长,斟酌损益,以创造斩新宏伟之“东洋法系”,是则著者区区之微意也。 这本书不仅是杨鸿烈研究中华法系的苦心孤诣之作,也是他研究比较法制史的探幽发微之作。这本书引文之繁多,引书之繁
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教授将其数十年来精心写成的若干代表性文章结集出版,名为《薪火集—中国法制史学通论》,作为“名师讲义”系列丛书的一种。该书较为宏观和系统地考论了中国法制史与法律史学史,涉及到传统法典体例、法律体系、法系特征、部门法史、法制近代化以及传统法律文化等一系列问题,其中部分观点是作者首先提出且数十年来已得到学界普遍认可的通论。该书取名“薪火”,意在使法律史学薪火相传,生生不息,体现了作者的法史情怀。
近代法治的两大渊源--英国“法治”和德国“法治国”,在思想和制度上对世界产生了巨大影响。在此基础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形成了法治的国际标准,法治正日益成为各国生活和人类共同的国际生活的基本准则。当代中国对建设法治国家目标的正式确认,为中国的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性预期,同时也使关乎法治之中国命运的法的有效性问题凸现出来。解决法的实效短缺的难题,不在于是实施法治赶超方略,还是采取非法治的文化乡悉主义,而有赖于建立现代化所需要的的时间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