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宪章》是英国封建时期的重要宪法性文件之一。1215年6月15日,金雀花王朝国王约翰王在大封建领主、教士、骑士和城市市民的联合压力下被迫签署,共63条。《大宪章》确立的 王在法下 的原则被世界法治国家广为遵从。1215年之后,英国法治在数百年的演变中完善进步,妥协的政治精神及 王在法下 的理念也历久弥新,成为现代法治的基础性内容,从这个意义说,《大宪章》是英国法治殿堂的一颗瑰宝。
公法与私法一直是平行发展的。在私法中,个人意志的自治性正在逐渐消失;个人意志自身缺乏为自己赢得法律地位的力量。在功法领域,我们不再相信在公职人员背后存在一个集合性的具有人格和主权的实体,这些公职人员只是这一实体的代理人或“器官”。因此,公法不再是规制主权国家与其臣民之间关系的规则体系。毋宁说,它是对于组织和管理某些服务来说必不可少的规则体系。成文法不再是主权国家的命令,它是一种服务或者一群公务人员的组织规则。行政行为也不再是一位发布命令的官员的行为或一位执行命令的公务人员的行为,它是一种根据服务规则而为的行为。这种行为所涉及到的问题永远必须同样接受一些法院的审查。如果一项行政行为违反了某一成文法规,任何一位受到影响的个人都可以要求该行为无效,这种要求并非基于一项主观权利
《中国法制史概要》是公认的法制史名著,堪称以近代部门法理论研究法制史的经典性著作。本书与传统法制史研究重考据不同,着重按照法律门类系统梳理史料,其关于中华法系演进的理论独成一家。本书为作者数部著作中影响*的一部,被法学界誉为开专题史研究之先的著作。几十年来,这部著作影响着海峡两岸的几代法律学人。
崔永东所著的《中国传统司法思想史论》是一部系统研究中国古代司法思想史的基础理论著作。全书以时间为序。大跨度地考察了从周秦时期、汉代、唐代到宋明时期的司法思想,对其所反映的深层次司法理念进行了总结。并对中国传统司法思想的优秀内容进行了揭示与分析。中国传统司法文化是一个包括司法思想与司法制度在内的文化系统。其中司法思想是其深层结构。《中国传统司法思想史论》从司法的理论根据、司法的地位与作用、司法的价值与目标、司法的基本要素及司法道德等方面对各家各派的司法思想进行研究,注重考察司法制度背后的司法思想。张晋藩先生在本书序中评价说:“任何一门新学科的构建都离不开对传统资源的利用,也离不开从历史上追根溯源的工作.因为历史与传统是学科构建的材料和‘源头活水’。作者对此有深刻的认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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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立法是国家有关宗教的政策与法律规范的统称。本书以跨学科的方法,较为系统地考察了清代中国中央政府西部宗教立法的基本原则、法律形式、立法进程,及其对宗教行为、宗教财产的法律调整等问题。有清二百余年,中国中央政府以解决西部政治统一与民族问题为根本目的,逐渐确立起维护国家政治统一、因势利导和循序渐进的三个基本指导原则和丰富的法律形式。对藏传佛教的立法主要以重要政治事件为契机而逐渐展开,形成了以《喇嘛事例》为标志和中心的较为完善的核心法律规范体系,确立起喇嘛敕封、喇嘛朝贡、喇嘛僧官等系列管理制度;对伊斯兰教的立法在乾隆四十六年之前,以其谕旨为主要法律形式,以习惯法为重要补充;之后,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形式。总之,清代西部宗教立法以维护国家统一和西部地区政治稳定为首要原则,以藏传
本书系统论述了中国古代法理在我国文字学上之意义,在我国思想史上之地位,阐述了其对我国封建法制制定的影响,分析了法的功效及法理学不昌之原因,并把古代法家关于法的观念及解释罗列出来,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即便是初学法律之人也可轻松阅读,是不可多得的通俗型法律图书,具较高出版价值。
本书是对2010—2019年中国最受关注刑事案件评点系列丛书的十周年总结,精选过去十年所收录的拥有影响力的案例,予以重新结集出版,从法理层面深入分析,以点带面,回顾每一年刑事法治前进的步伐,反思和总结
《孟德斯鸠错了(写意法治)》呈现给读者的,是一个广角式的人类法律文明大舞台——20多个国家的思想家、法官、官员以及普通公民,正通过160多则经典故事、事例和判决,扮演着悲喜剧中的角色,从正反两方面认真讲述这样的道理:自由和平等是法治的两大目标,所以立法者须尊重人性,司法者要秉持良心,守法者应依循理性。 《孟德斯鸠错了(写意法治)》中作者史彤彪轻松的语言,恰当的例证和精选的图片,会让您看着、乐着、叹着并想着。
《法律的悖论》是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普法新作。思考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常常让我们觉得十分烧脑,一起案件可能推导出相互矛盾的立场,而且这两个立场居然还都非常合理?这都是因为法律中存在着似非而是的悖论。法
大学由不同的学科聚合组成,并根据各个学科研究方向的差异,汇聚不同专业的学界英才,具有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等职能。当然,这项探索科学、挑战未知、启迪智慧的事业也期盼无数青年人的加入,吸
行政处罚是我国行政执法的主要手段,其结果将导致被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声誉权被剥夺或被。因此,其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本书是以专题讲座形式对2021年1月修订的新《
本书简明扼要地介绍了罗马法的产生、发展以及被西欧各国所继受的过程。本书按照时间顺序,从《十二表法》之前的原始时代和上古时代的 市民法 开始,分别重点介绍了《十二表法》时期的罗马法、共和国时期的罗马法和古典时期的罗马法,最后又概括介绍了罗马法在后古典时期至优士丁尼法的发展、优士丁尼法以及西欧各国对优士丁尼法的继受。这一以时间先后顺序为基础的体例安排使读者对罗马法的历史发展脉络有一个整体性认识,因此被德国法学专业的学生奉为推荐阅读之书。
《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中华法律文化转型的地方视角》由里赞等著
《大清著作权律释义》是宣统二年(1910年)清末政府颁布的《钦定大清著作权律》的注释类著作。《钦定大清著作权律》总计五章,共55条,附件三个。全书按照法律的章节条款顺序,比较了当时日本等西方国家著作权相关法律,逐条解释、阐发其义理与蕴意,堪称中国近代第一部著作权法的学理注释性读本。 本书开启了中国近代著作权法律理论研究之先河,对民国1915年著作权法以及其后的著作权相关立法,乃至中国当代的著作权法律与理论研究均具有历史溯源的借鉴价值和文化所承载的普遍价值,值得学界关注。
本书以法律史研究中的主要问题为导向,围绕法律史研究方法论、断代法律史问题、专题法律史问题、法律史研究综述四个部分,对相关法律史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教材既考虑到全面展现法律史专业学习中的主要问题,又兼顾了法律史研究的问题导向和理论指引,对法律史学、法理学等专业学术学位研究生在相关领域的深入研究学习提供了较好的指导。
元明清时期是傣族历史上被纳入中央王朝统治体系中的时期。在这段时间内,傣族社会中有着独特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傣族土司制度;傣族社会政治身份、性别、经济地位和宗教(佛教)等级制度;傣族刑事、军事法律制度;傣族民事法律制度以及傣族纠纷解决制度等。由于傣族社会生产力发展导致傣族社会生产关系发生变化,元代以来中央王朝的政治统治和加之外来文化(包括汉文化、东南亚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和佛教文化等)的影响,傣族法律制度的结构、内容和法律精神以及特点在不同历史时期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