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9年11月9日由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6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4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有许多性规定:如纯程序性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查阅权诉讼的原告资格和查阅范围,经批准的内部程序外部化适格被告,统一办理行政许可外部程序内部化的适格被告,基础行政行为审查标准和证据的区别,新旧法的选择适用,瑕疵痊愈的法律适用和裁判方式,被告逾期举证第三人补证的处理方式,不予许可案件的审查密度和方式,多因一果的赔偿责任和民行赔偿一并解决,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下的行政补偿诉讼时机、程序和标准以及裁判方式等。 该司法解释之所以有性规定,是因为我国行政许可法是世界上专为行政许可行为量身定制的专门法律。行政许可授益行为与行政处罚负担行为恰为行政行为理论中对应的行为,行政
建筑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缺乏规范示范文本的指引,存在文本不统一、条款不规范、权利义务界定不明确、授权范围和责任承担约定不清晰等问题。本书从起草建筑工程项目内部经济责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出发,充分剖析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十大制度,同时对如何防范与此相关的民商事纠纷和经济犯罪,提出了很有价值的立法和司法对策建议。
本书是一部从法理学视角系统研究公共利益的法学著作。本书系统梳理了不同历史时期有关公共利益的主要思想观点,在区分法律内、外双重视角的前提下,探讨了公共利益思想的现代转向,并对公共利益实体法律化和程序法律化两种理论思路进行了评析。本书通过介绍外不同法律部门对公共利益的表述,分析了公共利益的立法表达和法律语境,同时对公共利益予以类型化分析。作者认为,解决法律实践中公共利益难题的出路在于公共利益的法律化,建立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机制,并基于不同类型的公共利益,从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三个方面提出了制度完善建议。
栾兆安著的《律师文书写作技能与范例(第4版)》不仅包含了律师诉讼业务文书、非诉讼业务文书,还包含了律师业务管理法律文书。在诉讼业务文书部分除了包含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传统律师业务文书外,还将律师参与海事诉讼和执行业务文书单列篇章;在非诉讼业务文书部分涵盖了民事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房地产、企业设立与破产、法律咨询等律师业务文书。本书所涉及的文书包括三部分内容,即文书的基本知识、文书的内容及制作方法、文书格式与范例。本次在靠前版、第二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出版,根据新法对书中过时的内容进行更新,增加了实务中更具操作性的内容,使得全书的专业性、全面性、实用性大大增强,是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人士推荐之工具书。
监察制度与考试制度同为我国固有之政治制度,论其源流,则监察制度较考试制度尤为古远。《中国历代监察制度》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鉴略”、“中国近代监察制度概览”和“新中国监察制度的沿革”三部分人手,对中国历代监察制度进行了简明扼要的勾勒和评析,实为一部简明的“中国监察制度史”。
本套丛书的内容是上海法院基于多年来对司法前沿问题解决方案梳理形成的审判执行工作标准化的智慧成果,对全国各地统一类案裁判思路、裁判方法、执法尺度有巨大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