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转型中的法官管理 信息、激励与制度变迁》试图从信息经济学和激励理论的经济学视角探讨如何回应大国转型背后的法官管理难题和法治难题。基于长期的法院调研和2000多份法官调查问卷,尝试描绘当代中国真实的法官群体及其面临的制度环境,不仅在当代司法改革的历时语境中尽力概括一个既相互支持又相互制约的法官管理模式,更以一种 同情式理解 的态度设身处地地理解中国法官和中国法院在具有强烈路径依赖性的宪制架构下的种种 不得不 。此外,《大国转型中的法官管理 信息、激励与制度变迁》也致力于打通理论法学和部门法学之间的理论藩篱,并试图勾连起司法制度研究与诉讼法学研究之间隐秘的理论通道,更进一步,探讨法官管理和程序法治,甚至社会和经济发展之间更一般性的理论问题。 虽然中国法院深度 嵌入 在既有 条块 之间既结合
本书共十一章,每一章为一个专题,每个专题开始均有一篇综述,对该专题所涉及类型纠纷案例的司法观点和司法处理原则等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述。在综述之后为该专题所选取的案例,每个案例分为案例信息简介、案情简介、各方观点、法院观点、关联案例、律师点评等几个部分。全书从施工合同的主体、施工合同的效力、施工合同工程价款、施工合同工程质量、施工合同工程工期、建设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保护、建设工程(造价、质量、工期)鉴定、施工合同其他类型纠纷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纠纷等角度,对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案件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司法观点和处理原则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和分析。
本书共分为三编。 *编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整体释评 ,本编主要讲解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起草的基本情况和重大意义,并从总体上对该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和溯及力,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鉴定意见及专家辅助证人、侵权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等关键问题进行整体上的说明。 第二编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条文释义 ,本编从立法背景和目的、法理基础、条文释义、适用要点等方面对司法解释的条文进行逐条解读。 第三编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法律适用经典案例 ,本编精选司法实践中的经典案例作为样本,结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进行深入分析,为司法解释的具体适用提供指导。
本书放眼更加长远的未来,以大尺度的历史观考察检察发展路径,认为公诉权应成为当之无愧的检察核心,公诉权是检察制度的源头和归属,是检察制度的灵魂,应当以强大诉权回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召唤,将庭审打造成检察制度的发言席和宣传栏,以自组织的管理模式理顺检察内部激励体系,在法庭上强势回归,使公诉人成为人格化的检察制度,以指控立德、立言、立行,以思想力、语言力、行动力赢得实实在在的公信力,将以往分散用力的检察布局向诉权方向集中,以专业化细化诉权分工,以诉权为核心整合检察职能,打造检察核心竞争力。重新诠释公诉权内涵,将公益诉讼注入其中,使公益诉讼与指控犯罪成为新时代检察制度的双轮驱动。
执行局历时两年,在广泛征求全国法院执行系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采取全局参与和专班起草的工作模式,反复研究、修改,完成了《 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重新编撰工作。重新编撰的《规范》共修正原有条目324条,新增条目452条,删除条目127条。修正主文3120处,修正脚注(不含法律、司法解释条文序号)770处。重新编撰后的条目数量由1000条增加到1325条。
本书稿研究的 司法官 ,主要包括审判官(当时一般称推事)和检察官两类司法人员(因研究关联,也会部分涉及司法行政人员、法政毕业人员等)。时间上限为1906年,因为中国现代新式司法机构和司法官群体始于该年;下限截止到1928年,因为该年民国北京政府终结。需说明的是,在此期间中国存在多个政权,如南京临时政府、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政权等,这些政权的司法官个体与群体,在此暂不论及。简言之,本书稿以掌控中央政权的清政府和民国北京政府的司法官个体与群体为研究对象,以此来探讨现代中国法治的艰难历程,呈现法制移植在现代中国展开的复杂状态。围绕这一主题,书稿从现代司法官产生的 旧 路径与 新 通道,清末制度变革与司法官群体组合构成,辛亥鼎革后司法官群体的分流与重组,民国北京政府时期法律界的交游网络与内外生态,法治环
审判中心的核心是庭审实质化,庭审实质化的实现必须以证据制度的完善以及证据的合理运用为基本依托。 鉴于证据运用对于推进审判中心的关键作用,笔者以审判中心对证据运用的影响为分析进路,对审判中心下证据运用的基本内容展开较为系统的研究。 *章,审判中心下证据运用的基本理论。阐释审判中心证据运用的基本理论首先需要厘清审判中心的具体内涵,审判中心包括两层含义。 第二章,审判中心下的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是证据制度基本原则的基石。审判中心重点关注审判阶段如何贯彻证据裁判,发挥审判权对审前侦查权等的倒逼和制约作用。 第三章,审判中心下证据规则的完善。证据规则的完善是实现审判中心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审判对审前依法收集并运用证据的重要制约途径。 第四章,审判中心下的质证。质证制度的完善是审判中
执行局历时两年,在广泛征求全国法院执行系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采取全局参与和专班起草的工作模式,反复研究、修改,完成了《 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重新编撰工作。重新编撰的《规范》共修正原有条目324条,新增条目452条,删除条目127条。修正主文3120处,修正脚注(不含法律、司法解释条文序号)770处。重新编撰后的条目数量由1000条增加到1325条。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 要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 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相对于个人品德,职业道德是社会分工的产物,是对专业从业者履行职务行为的规范要求和行为指引。因此,不同的职业,具有不同的道德要求。在我国,检察机关被定位为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官承担着 公共利益代表 的重要使命,因此,检察官有着不同于法官、律师的职业道德规范。2016年12月,*人民检察院通过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对2009年颁布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进行了修改,提出了以 忠诚 为民 担当 公正 廉洁 为主要内容的检察职业道德准则。如何理解这10个字,是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将推动庭审的实质化以及证据裁判原则、直接言词原则的贯彻,公诉工作面临全面的转型升级。实践中普遍存在本领恐慌,习惯了在庭审中照本宣科的公诉人如何在本领和能力上实现转型升级?这正是本书的关切。 法庭辩论已然由单一的定罪之辩或量刑之辩向证据之辩、事实之辩、程序之辩等多元化方向发展,庭审的抗辩性增强,变数更多。这就需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庭审中的各种问题,提高应对能力。这正是本书写作的缘起。 立足公诉实务,关注理论前沿,贴近办案一线,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以真实案例贯穿始终,阐述出庭公诉之道。这正是本书写作的宗旨。
黄尔梅主编的《 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是2015年6月1日起实施的《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配套用书。全书共分为四个部分:一、刑法基本理论。包括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罪质、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罪量要素、犯罪形态、罪数问题及刑罚运用等问题,以期从刑法理论的层面对本罪进行深层次的探讨,供读者 深地理解和运用《解释》。二、关于《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解释》的起草者对《解释》 的背景和经过、特别是《解释》的十一个条文予以逐条释明,以助于广大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 全面地理解和适用《解释》。三、案例选编与裁判指引。编委会从全国各级 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