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2012年度案例:道路交通纠纷》简便易用实用,汇集全闲各地法院审结的典璎案例,分卷分类编排,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的法律,它调整着行政机构的组织和职能。行政法是宪法基础上的部门法之一。从其基本内容看,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行政法是宪法的一部分,即是宪法的动态部分;而宪法,则是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因此,作为尝试,把两者合编在一起,并将本书取名为《比较宪法与行政法》。这种做法,几年来几乎已成为西方国家,尤其是英、美两国的学者们和出版界的共同要求。我们出版本书的目的,是为应目前我国广大读者对此类书籍的迫切需要。所以希望读者对本书从体系到内容多加批评指正,碑于再版时得以修订、补充。 本书是著者于过去两、三年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讲授“外国宪法”和“比较行政法”这两门课程时编写的。在担任此类课程的过程中,著者有幸常得到同学们的支持和协助。其中李克强、王绍光、王建平、陈兴良、姜明安、陶景
我个人愿意推介这本书,首先是因为其作者表现出的立足中国实际,适应中国现阶段需要,探讨中国宪法学领域亟需解决的问题的研究取向。在我国宪法学领域,研究者不了解中国实际、把握不住中国宪法学面临的真正问题、甚至离开中国宪法的文本谈论中国宪法等倾向,一直是比较严重的。这样的研究对中国来说,没有多少实际的意义。人们经常说我国宪法学对法治进步的影响不大,如果确实是这样,那么我相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类原因造成的。本书作者受过很好的法学教育,又较长时间在国家立法机关的一线工作机构做实际工作,其作品很幸运地避免了上述消极倾向的影响。 本书表现出的一个明显闪光的地方,是其中反映出的作者独立思考、特立独行的精神。松山的文章,基本上都是他综合运用逻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自己的工作体验,通过独立的
本书着生探讨了宪法和社会现实的不同特性及相关关系,并分析了宪法和社会现实协调的各种条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证了宪法规范和社会现实的价值衡量,宪法变迁的各种原因以及宪法变迁应遵循的形式和方法等等;最后再进一步以上述结论为指导,具体探讨了中国宪法修改和吕国加入WTO后宪政体制的整合等关联问题。全书逻辑清晰,论证充分,内容和谐,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尤其是作者在本书中明确提出:改革开放的事业实际是变宪、变法的事业,中国目前不宜全面修宪,中国宪法演进应注重传统的积累,宪法变迁要实现非理性变迁向理性变迁的转化,中国要重视运用宪法解释、宪法惯例等变迁机制,这些观点从别外一个层面为“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作了强有力的证明。
货币权力是当今社会最具统治力的社会权力,货币权力的异化与滥用则是金融危机和通货膨胀的制度根源。本书以最近一次金融危机为切入点,以货币权力为研究对象,从宪法学角度分析金融危机和通货膨胀背后的货币制度运行逻辑,探讨中央银行的宪法地位及其运作机制、货币利益集团对西方民主制度的侵蚀、持币人货币财产权的宪法保护等理论问题,并着重探讨了中国语境下的通货膨胀、地方债务危机、货币超发、超额外汇储备等客观命题。
《宪法前沿问题研究》共十三章,主要有欧盟宪法对传统宪法学的挑战、全球化背景下对国家主权的再思考、我国宪法中公民人身权利的完善、言论自由与沉默权我国宪法中财产权的完善、普莱西诉弗格森案与平等权的保护、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人权社会之关系——以澳门为例、依法施政与澳门居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港澳基本法对居民人身权利的保障、港澳基本法与选择职业自由、港澳法律业扩大在内地执业之可行性、行政主导制下澳门检察机关的地位与功能等内容。
宪法是实践之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较,其实践品格显得更为复杂与特殊,但归纳而言,其内涵也不外乎如下几点:,宪法是生活之法。宪法和人们的衣食住行等生活细节息息相关。第二,宪法是精细之法。宪法典虽然抽象;宏观,但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抽象、宏观,丰富多彩的宪法实践将框架性的宪法规范编织成一个“有效且无漏洞”的体系。第三,宪法是制度之法。任何宪法权利均具有“制度保障”的需求,从积极方面而言,国家所提供的法律保护必须是适当的,宪法既反对“保障不足”,也反对“保障过度”。从消极方面而言,立法者对宪法秩序的形成享有裁量权,但是长期形成的法律制度之核心不得废弃。第四,宪法是技术之法。由于宪法问题的复杂性,传统的三段论式的“自动售货机”分析方法显然不具有实效性。任何宪法问题的解答,必须依赖一套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