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十八章,其内容包括对101个意大利犯罪人头骨的研究、对1279名意大利罪犯的人体测量和相貌分析、犯罪人的文身等。 本书内容全面,条理清晰,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可供相关人士参阅。
1.突出企业家的特定身份和角色,专以董事长、总经理为对象 不同企业家或公司高管的法律地位不同,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同,其承受的法律也不相同,法律的防范和应对也有各自不同的要求和内容。 董事长和总经理是企业家的主要代表,也是企业的核心。企业的法律与董事长和总经理个人的法律直接融合,密不可分。企业的法律往往也是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遭遇法律,往往也会直接连累,甚至摧毁其投资或管理的企业。抓住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法律也就抓住了企业法律的关键,挽救了董事长和总经理可能也就保住和挽救了一个企业。 2.不只解决企业家法律的防范,更重视企业家法律的应对和化解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治环境,违法行为在企业和企业家中相当普遍,也具有某种程度的必然性,一个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成长几乎不可能与违法行为
紧急避险理论是刑法正当化事由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本书在介绍外有关紧急避险的刑事立法基础上,首先阐述了紧急避险的概念与类型,并对紧急避险的根据这一问题作了重新界定;其次对紧急避险的要件问题作了全面、深入的分析、论逃,并对自招危险、避险行为的相当性、过失紧急避险等问题提出了新的设想;最后对假想避险,避险过当等相关问题作了初步探讨。另外,本书也对紧急避险的相关刑事立法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具体完善的意见。
本书从金融市场的特征出发,运用刑法的基本理念和原理,结合实际办案的需要,对当前受到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广泛关注的金融犯罪定罪量刑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本书以刑法与民法在性质、责任、解释等方面的差异、界限之比较分析为核心,兼顾对刑法与民法制裁、规范、方法之探讨及实务之应用,主张民法不法(侵权)乃“侵犯私权”,而犯罪之本质为“侵害刑法规范法益”,以“客体区分说”和“新结构犯罪构成说”界分侵权与犯罪。本书提出了刑民责任交错方面关于惩罚性赔偿、罪过区分等疑难问题的新见解,提出了区分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方面确有操作价值的新规则,对刑民重要关联用语如“占有”、“合同”、“扶养”、“家庭成员”等,也进行了新的探讨。本书还讨论和界定了几类最为疑难的实务问题:数额标准在刑民区分中的作用与功能;以不法手段实现民法权利行为之定性;不当得利、不法给付、遗失物与刑法侵占之关系。
在我国,对刑事被害人进行国家补偿一直只是作为一个不冷不热的学术话题在学界时不时被人提起,但近年来以此为题的研究越来越活跃。相关论述涉及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理论学说、在我国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必要性及其意义,有的还对制度建立的立法模式、补偿对象、机构设置等进行了初步设计。应该说这些成果对我国有关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涉及现实问题较多,对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建立进行理论论证和实证调研,对于推动我国相关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对于制度具体运作提供客观的可行性的设计,为我国未来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稳妥推进提出可行性建议,对于推动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建立、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体现国家对被害人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