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界限与定罪量刑研究》内容简介: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是一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实施的与自身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典型表现形式之一,在本质上是一种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权力异化和失控现象。腐败是权力异化的表现,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是权力腐败的表现。 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与其他类型的犯罪相比,具有某种特定性,因此其社会危害性,特别是对国家政权机关的危害和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危害甚于一般刑事案件。有鉴于此,古今中外各个国家莫不对官员滥用职权犯罪在立法、司法及犯罪的预防等方面予以特殊规定和处置。我国古代就有不少关于官员滥用职权犯罪惩治的规定,在唐代的《唐律》中规定得相当详细,如对官吏犯
不作为侵权行为的扩展成为侵权行为法的趋势。本书研讨不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系列原理制度,包括不作为侵权行为的发展趋势、界定、理论基础、类型以及旁观者不作为侵权行为等。本书的出版旨在为我国正在起草制定的侵权法提供指引。
本书的作者是位优秀的律师,曾经获得山西省级优秀律师的称号,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也是位大学老师,讲授律师实务。作为优秀的律师,他了解律师业务的每一个细节,并对如何做好律师有深入的思考和细心的专研。作为老师,他了解法学教育的缺陷,知道实践教育的缺乏。于是,他写出了这本书。 在这本书中,没有空话、套话,也没有貌似深奥的名词术语及各种舶来的理论,有的是一个老师傅对学徒的谆谆教诲和手把手的指导。从最初的会见当事人,到签订委托合同;从调查取证,到提交证据;从庭前准备,到法庭辩论。律师实践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在本书中有经验的描述。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界限与定罪量刑研究》内容简介: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是一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实施的与自身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典型表现形式之一,在本质上是一种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权力异化和失控现象。腐败是权力异化的表现,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是权力腐败的表现。 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与其他类型的犯罪相比,具有某种特定性,因此其社会危害性,特别是对国家政权机关的危害和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危害甚于一般刑事案件。有鉴于此,古今中外各个国家莫不对官员滥用职权犯罪在立法、司法及犯罪的预防等方面予以特殊规定和处置。我国古代就有不少关于官员滥用职权犯罪惩治的规定,在唐代的《唐律》中规定得相当详细,如对官吏犯赃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界限与定罪量刑研究》内容简介: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是一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实施的与自身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典型表现形式之一,在本质上是一种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权力异化和失控现象。腐败是权力异化的表现,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是权力腐败的表现。 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与其他类型的犯罪相比,具有某种特定性,因此其社会危害性,特别是对国家政权机关的危害和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危害甚于一般刑事案件。有鉴于此,古今中外各个国家莫不对官员滥用职权犯罪在立法、司法及犯罪的预防等方面予以特殊规定和处置。我国古代就有不少关于官员滥用职权犯罪惩治的规定,在唐代的《唐律》中规定得相当详细,如对官吏犯赃
本书《宪法学说》中一开始就说:将“宪法”与作为一套法律规定的宪法法规(条文)混为一谈,是稀里胡涂的宪法观──必须区分宪法的“意义”与“相对意义”。前者指制宪主体(君王或者人民)的一次性政治决断,决定性地创制自身的政治共同体的特定生存形式,在这一意义上,宪法的含义等于国家的实存本身及其政体形式(比如“民主共和”),一套调节生活秩序的具体法规──所谓“相对意义”的宪法,不过是由这一政治决断引出的。施米特提出意义和相对意义的宪法的区分,也是想要提醒德国智识人自己心里搞清楚,民主共和究竟意味着什么:共和革命远不是仅仅为了制订一部成文宪法,它意味着一个政治统一体(民族国家)在特定政治处境中对自身的生存方式作出了新的政治决断,或者说为如何在新的政治生存处境中形成新的政治统一体重新作出了
《自然资源管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包括新常用的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然资源管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为作者对现行自然资源管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全面梳理,是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从事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海洋、测绘等管理工作的人员及教学、科研人员的工具,也是广大群众便捷、准确掌握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政策的实用工具书。
本书为《俄罗斯法学研究论丛》第2卷,主要问中、俄两国学者关于两国转型期司法改革的学术论文,是研究两国司法改革的重要文献资料。俄罗斯法学研究丛书》致力于打造靠前品质的、专业的俄罗斯法学和法律研究丛书,提供并展示全面的、很好不错的俄罗斯法学和法律知
本书根据修订后的刑法和司法实际,对职务犯罪的一般原理、具体职务犯罪的认定与处理、查处职务犯罪的特殊法律程序进行了全面研究,既注重理论又注重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既全面研究刑法中所有职务犯罪又侧重于探讨认定、查处职务犯罪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理论性、实务操作性及资料性,力求对查处、认定职务犯罪,促进职务犯罪研究的深化有所裨益。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界限与定罪量刑研究》内容简介: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是一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实施的与自身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典型表现形式之一,在本质上是一种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权力异化和失控现象。腐败是权力异化的表现,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是权力腐败的表现。 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与其他类型的犯罪相比,具有某种特定性,因此其社会危害性,特别是对国家政权机关的危害和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危害甚于一般刑事案件。有鉴于此,古今中外各个国家莫不对官员滥用职权犯罪在立法、司法及犯罪的预防等方面予以特殊规定和处置。我国古代就有不少关于官员滥用职权犯罪惩治的规定,在唐代的《唐律》中规定得相当详细,如对官吏犯赃
本书在综合分析反职务犯罪与提高执政能力的互动依存关系中,从立法到司法、从刑事法学到法律社会学、从惩治犯罪到源头预防、从现象描述到对策设定等,对反职务犯罪进行了跨学科的探讨和全方位的研究,立体式地透视了“权”与“法”长期较量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运用超前性的思维提出综合治理职务犯罪的新思路、新对策、新举措。全书分六部分:“时务论”开篇指出反职务犯罪的任务与对策因时而变,主张用前瞻性的视野去研究和应对,“立法论”主张创新立法以适应反职务犯罪的时务要求和便于司法操作,“方略论”认为实现反职务犯罪法律的能和价值,务必依靠科学的方法、智慧的谋略和高超的艺术;“科技论”强调科技强侦,有效遏制职务犯罪向“高职位、高智能、高科技”发展的趋势;“实务论”提出全面强化司法功能及时有效地惩治职务犯
《筑牢权力之笼与预防职务犯罪司 法研究报告》紧密结合我国惩治和预防 职务犯罪司法实践,深刻阐释了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重要思 想的政治意义和法治价值,系统论 述了“筑牢权力之笼”理念下预防 职务犯罪的法治内涵、法律规范、 实践探索、发展趋势、基本策略和 改革路径,揭示了反腐败斗争中我 国司法机关的惩治职责、预防功能 和司法人员所应具备的职业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