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犯罪是指侵犯他人财产或具体财产价值的犯罪。这一术语可从广义和狭义上予以使用,取决于财产损失的出现是否属于相关犯罪类别的刑事处罚条件(比如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背信罪),抑或只是构成要件行为通常的伴随结果,而非其必然后果。后者涉及财物犯罪,相较于狭义的财产犯罪,财物犯罪特点首先体现在,其(比如盗窃罪和毁损财物罪)亦将经济上无价值之物纳入保护范围(例如偷走情书、撕毁他人纪念照片等)。在本书第43版中,扬 舒尔(Jan Schuhr)对第1条、第24条以及第13条至第21条做出了修订。
本书上篇为研究述评,包括诈骗罪研究概况、诈骗罪主要问题介绍、诈骗罪研究状况整体评论;下篇为代表性论文精选,包括了“对诈骗罪盗窃兼施的案件应如何认定”、“试谈诈骗罪”等内容。 本书分为上编研究述评和下编代表性论文精选,上编分为诈骗罪研究概况,诈骗罪主要问题介绍,诈骗罪研究状况整体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