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权(第二版)》结合实例,对于物权领域的理论以专题的形式进行了探讨和总结,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民法物权体系。此次修正重点有五:(1)更深刻阐释物权法上人格自由尊严的价值理念及产权配置的经济效率,如何实践于立法、司法及之上。(2)整合判例(裁判)学说,连接于总则与债编,建构法释义体系。(3)探究物权法解释适用的重要课题及其发展方向。(4)强化案例研习,将重要实务裁判加以案例化,采请求权基础方法加以解说,期能增进法之适用的思维方法及论证结构。(5)以统计资料说明物权的发展,以简易图解阐明复杂的法律关系,体现法律制度的体系构造之美。
公民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财产权吗?网络平台利用我们的个人信息攫取商业利益,为何我们自己却不能从中获得任何收益?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后,这些问题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亟需回应的现实问题。 国内实务界和学术界从竞争性权益、用益权、数据资产权、权利束、数据服务合同利益等视角提出数据财产权建构的可能性方案,这些解决方案在本质上承认了一种制度发展趋势:技术革命正在逐步消融传统的所有权概念,数据无法被排他性地占有,注册、付费、订阅等产业服务模式推翻了数据所有权的实践基石。那么,在新时代,我们又当如何面对这种 所有权终结 的趋势呢? 本书在企业数据权益和个人数据权益的博弈中,选择了从数字时代的个人财产权切入,审视其概念危机和内容异化。相较于直接提供所有权补
本书大体是由物权行为法史学说考察和韩国民法界开的有关物权行为的争议考察两大部分构成的。序论中就提出问题与研究方法展开了论述,第一章到第四章则对物权行为的法史学说进行了论述。并且,在第五章中讨论了韩国民法界展开的有关物权行为的争论及笔者的相应见解,最后以结论结束。具体如下:第一章对罗马法物权变动的法理进行了考察。第二章内容包括中世纪法学的方法论 经院方法论,以及使用该方法论的中世纪法学者们对于罗马法中 原因 (causa)的体系性研究内容。第三章考察了与罗马法具有不同法律传统的日耳曼法中固有的所有权变动相关法理,以及通过该传统形成的Auflassung(不动产转让合意)制度和登记制度的成立过程。第四章则探讨了萨维尼对 titulus-modus (名义-方式)理论的批判以及代替该理论的物权行为理论的诞生。第五章则考察
《财产法体系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财产法逻辑》是在《民法典》的背景下对我国现代民法中财产法体系进行解释论研究的专著。 《财产法体系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财产法逻辑》结合知识经济背景下财产法理论发展的趋向,通过解构传统民法理论体系,对《民法典》中财产法的外在体系和内在体系进行了解释:首先,反思了 人 物 对立的逻辑对财产法体系产生的影响;其次,检讨了物债二分的财产法体系逻辑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校正思路;再次,考查了以不动产为核心的物权法体系的逻辑演化。 全书旨在通过对财产法体系偏差的梳理和校正来求得对财产法体系的正确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分析财产法体系的内在逻辑,明确财产法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时代功能,更重要的是从解释财产法体系的角度为《民法典》的适用作出理论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根据我国 八五 普法工作规划, 突出宣传民法典是 其重要内容。《民法典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系列》紧随民法典规定,旨在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公民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经济生活等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本书结合我国立法背景、学理研究、司法解释和判例规则,以及近年发布的典型指导案例,对民法典物权编作了 简洁、明了、实用 的适用解析。主要涵盖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
本书研究近现代及当代物权法诸制度之肇源或流变,上起古罗马、古日耳曼时代,下迄当今之世,其所论述的范围,是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物权制度。本书自一开始即研究日耳曼法的物权制度与物权观念,然后于有关章节中研究直接成为《德国民法典》不动产物权制度的立法蓝本和立法成例的普鲁士物权法,并于附录中以更加广阔的视野纵览十九世纪以来德国民法学的发展全貌。同时,本书亦对瑞士、奥地利、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物权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内容涉及用益物权、占有、担保物权等,可为读者进一步研究其制度提供参考与借鉴。
法律,不仅是解决纠纷的工具,更是人们安身立命、幸福生活、科学发展的保障。 为解决农民朋友学法、找法、用法的困惑与不便,编辑出版了这套“新农村法律点睛大全”。这套丛书具有以下五大特色与亮点: 1.系统:规划出版54册,全面收录与“三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2.便捷:以手册方式编写,方便农民朋友快速查找自己需要的法律条文解释。 3.问答:以问答方式逐条释义法条,便于农民朋友聚焦欲知的法律问题。 4.案例:在法条释义之后对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小案例进行简析,为读者实际应用法律提供示范。 5.咨询:读者可登录点睛网进行法律咨询或委托点睛网法务人员代聘律师。
本书为“教你打官司丛书”之一。书中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运用简明通俗的语言、根据*的法律规范深入浅出地解说公证与律师事务法的法律问题。每个案例都由“事情是这样的”、“律师专线”、“法律规范”和“专家释惑”四个部分构成。其中“事情是这样的”旨在简要介绍法律问题的事实背景;“律师专线”是从律师实务的角度指明所涉法律问题,判断问题处理得对错与否,为当事人妥善解决此类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技巧;“法律规范”是摘录与案件有关的核心法条,为读者指明解决问题所援引的法律依据;“专家释惑”则是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更专业的阐释与介绍。有些案例还附有“联系本案”的内容,为读者防范或处理相关问题进行提醒。
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一体化作为我国物权立法的一个创造,它在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新的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体系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的课题。面对这些课题,国内学者存在明显的分歧乃至对立,这种分歧和对立在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困扰的同时,也在提醒我们,要妥善处理准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这一本身就 蕴藏甚多疑义 的物权变动模式所涉的基本问题,就必须对其体系整体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体系研究》的一个主要研究目的即在于此。
本书为拙著民法物权第二册,包括用益物权及占有。占有部分原系单独成册,因涉及物权基本制度,篇幅较多。用益物权部分则属新增,偏重于分析各种用益物权的法律结构,论述实务上重要争议问题,并探究用益物权的发展与台湾社会变迁的关联。本书出版承蒙程明仁先生协助校对。林清贤先生本其多年来支持的盛情,负责校阅全书,提供新的法令资料及改进意见,并致诚挚谢忱。
1、作者独立成体系之作,繁简得当,非常适合本科生的教学使用。因而具有权威性、适用性及示范性特点。2、作者结合物权法研究成果和*颁布的物权法规范,从物的概念、物权种类、特征及具体物权类型等方面进行介绍,体系性强。 3、摆脱传统法学教材纯粹注释法条的编写风格,借鉴台湾、日本及英美教材的写法,灵活使用案例、参考资料、图表、注释等手段。
进入九十年代,国家确定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的目标模式后,民法现代化的进程加快了。为了实现交易规则的统一和现代化,立法机关从1994开始起草统一合同法。但物权法的起草工作并未立即着手。与统一合同法的起草相比,物权法的制定有更大的难度。民法学界与将理论研究的主要精力集中于债法和合同法,相比较而言,物权法的研究,无论投入的精力或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均显著不足。本书从中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总结整理现行立法、法规和规章,参考民法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和判例学说,参考我国民国时期的立法经验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经验,把握当代物权法发展趋势,为中国物权法的制定提供法理基础和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