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选材角度新颖。书中内容来源于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中,并从中提炼出了人民法院的审判观点。 本书*限度的覆盖了日常生活中离婚财产纠纷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并整理归纳为离婚财产纠纷篇,包括:离婚中和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债务以及综合;遗产继承纠纷篇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综合等200余个问题。对于每个问题都给与了权威、可靠的解答。 本书能够为有相关法律援助需要的读者答疑解惑,并尽快找到利用法律解决问题的途径。 本书不但对广大读者朋友有所裨益,也适合法律工作者及法律专业学生阅读、参考。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根据我国 八五 普法工作规划, 突出宣传民法典是 其重要内容。《民法典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系列》紧随民法典规定,旨在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公民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经济生活等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本书结合我国立法背景、学理研究、司法解释和判例规则,以及近年发布的典型指导案例,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作了 简洁、明了、实用 的适用解析。主要涵盖民法中关于婚姻家庭的一般规定、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等。
本书是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精品资源共享课教材,根据《民法典》婚姻编、继承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精选了婚姻、家庭、继承法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评析,共分为违反婚姻法基本原则案例,亲属关系案例,结婚制度案例,家庭关系案例,离婚制度案例,继承制度案例,涉及少数民族、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婚姻家庭继承案例,涉外婚姻、继承、收养案例,婚姻家庭继承法综合案例等九个单元。本书用生动的案例、精辟的设问、详尽的解析,对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和透彻的说理,吸引读者深入思考,以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便于高等院校师生从事教学以及法律研究工作者、实践工作者、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学习使用。
婚姻兼具来自人类本能欲望的自然性和来自人类理性文明的社会性。婚姻的自然性决定了婚姻自由具有天生的正当性,因为理想婚姻中的亲密关系只有在双方自愿时才能真正得以实现。但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存在,婚姻从来都是对人类两性关系的制约和规范,婚姻制度正是要使人类在两性关系中的自由天性相容于社会文化,服从于社会秩序,其首要的价值追求就是正义。 个人自由与社会正义之间的冲突与平衡是婚姻法领域的永恒命题,其贯穿于婚姻法的方方面面,不仅辐射到婚姻关系性质的界定,也影响到离婚法律制度的宽严,并在根本上决定着婚姻法的调整范围和介入方式。本书分上篇婚姻法基础命题、中篇婚姻关系理论分析和下篇婚姻终止制度专论。本书立足于自由与正义的法理之辩,揭示婚姻关系基础理论研究与具体法律制度得失之间的逻辑关联,尝试从
作为一部以提供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专业课教材,本书在内容上将法理的探讨、制度的评析、法条的诠解、法律的适用等融为一炉;以我国婚姻家庭法的规范体系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对一些重要的外国立法例,也从比较法的角度作了适当的介绍和评析。第六版保留了本书的总体框架、知识体系和编写特色,同时又力求有所改进、有所完善。本次修订在重点章节增加了教学案例。
本书自出版以来,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和好评。这次对本书进行系统的修订,对原版内容进行查漏补缺,力求使其内容更加完善充实、科学合理,并力求将*的制度变迁与法理更新介绍给读者。本书分析阐述了婚姻家庭原理、婚姻家庭法原理、亲属关系原理、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结婚、婚姻的效力、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兄弟姐妹等其他家庭成员关系、离婚、离婚效力、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民族婚姻、涉外婚姻与涉外收养、涉及华侨与港澳台同胞的婚姻与收养等问题。在每一章开始前都有学习目的与要求,引导读者有方向性地学习知识;每一章结束后都附有思考题,便于读者及时复习所学知识的重点、深入思考和学习。修订后,本书仍然坚持在全面、完整、准确地阐述婚姻家庭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的同时加入案例分析部分,注重婚姻家庭法
作者试图在自己过去对婚姻家庭法理论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新情况,较系统地考察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各项基本制度,分析现行立法存在的缺陷,比较国外立法并借鉴其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对我国婚姻家庭法各项基本制度提出修改、补充和完善的立法建议,为制定一部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时代精神的婚姻家庭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婚姻家庭法学》以婚姻法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对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历史类型以及中外婚姻家庭法的发展历史、我国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及保障措施、适用范围、结婚制度及其效力、离婚制度及其效力、亲属家庭关系、收养制度以及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等婚姻家庭法学的基本知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吸收了婚姻家庭法学研究的*学术成果,并注重对现行立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讲解和分析。既重视传统学科理论,又能联系立法、司法实践,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具有启发性。学习婚姻家庭法,对于学生培养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和法律意识,运用婚姻家庭法律知识解决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问题、维护公民在婚姻家庭领域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均具有重要的意义。适合法学专业婚姻家庭法学教学使用,同时可供参加自学考试及统一司法
本书根据*颁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本书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以满足教学、学习及研究的需要。
西南政法大学 外国家庭法及妇女理论研究中心 是中国内地个专门研究外国家庭法的学术机构,现任主任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苇教授。本 研究中心 的主要任务是:联合校内外的专家、学者以及妇联和司法实际部门的人员,着力研究中外婚姻家庭继承法以及妇女儿童领域的理论问题和司法实务问题,通过《家事法研究》系列丛书的出版,推出一批优秀学术研究成果,为我国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完善及妇女理论等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经验,为立法机关修改婚姻家庭继承法和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障的相关立法提出建议,并且为司法实际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期实现学术研究与立法、司法的良性互动,促进中外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
为了更好地满足法学专业本科生及其他读者的学习需要,我们对本教材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1年4月1日起施行)和《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2年12月10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2013年1月7日起施行)的规定,对第九章节“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第十六章第二节“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2)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法释[2013]2号, 2012年11月19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560次会议通过,2013年1月18日起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成立于2009年4月。学院的目标是:培养律师方向的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对在职律师进行高端业务的培训;与国外的律师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有效合作。 培训班内容广泛,涵盖了律师业务的各个方面,包括证券发行上市律师实务、房地产法律师实务、刑事辩护律师实务、律师事务所管理高级研修、商标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师实务、著作权与专利法律师实务、建设工程律师实务、公司并购律师实务、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律师实务、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律师实务、婚姻家庭与继承律师实务、金融法律律师实务、矿业与能源法律师实务、合同法律师实务、土地法律师实务、招投标与拍卖律师实务、民商事争议解决律师实务、保险法律师实务、市场拓展与品牌管理律师实务、劳动与社会保障律师实务、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师实务以及税务、会计与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