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环境法治。而对环境犯罪的刑事惩治是环境法治的最后屏障和手估段环境犯罪的刑法立法则是环境刑事法治的坚实基础,环境刑事法治离不开良好的环境犯罪之刑法立法。环境刑法立法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加以深入研究。而且,随着环境保护的深入展开,我国环境刑事司法实践和刑事立法的矛盾和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也必须加以研究和解决。基于上述原因,立足于中国环境犯罪实际情况,放眼和借鉴域外环境犯罪刑事法治的成果,对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是环境刑事法理论的应有之义,也是刑法学者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本书是关于生态损害赔偿法律和技术问题的专门研究。本书由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与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的法学、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专业工作者合作完成。写作的创意最初来自对“塔斯曼海”轮船溢油污染生态损害索赔案件的关注,而后则是对生态损害的防治问题的共同兴趣。
本书针对邻避设施选址引发的不同主体间利益冲突,进行类型化比较研究,从源头上权衡和化解不同种类邻避设施选址中的利益冲突,进而提出:多元主体联动参与、合理配置邻避设施选址利益、对冲突进行事前防范、设计有效的化解邻避设施选址中利益冲突的具体路径、形成多主体的彼此互动的网络关系等对策,以平衡多主体之间的利益,从而为建立避免或化解邻避纠纷长效机制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