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讲座的形式系统、详尽地讲解了2012年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的各项制度,几乎囊括了审判监督实务中的问题。具有以下特点:(一)强调立法本意,紧紧围绕法律条文展开论述;(二)比对新法与旧法异同,客观、理性评价修改内容;(三)注意总结审判经验,将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四)注意实务应对,依法解答申请再审和再审中的疑难问题。与一般民事诉讼法教材不同的是,本书的亮点在于其新颖性和实用性,详细展示了审判监督程序各项规定的立法背景、渊源变迁、论争过程、适用难点等方面的一手资料和研究成果,首次公开了多个典型疑难案例和相关调研素材,具有较高的指导参考价值。
本书分为三部分,部分为“医疗纠纷官司证据导读”,在该部分中主要包括证据概述、证据分类、证明对象和证明标准、举证责任、证据收集、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质证和认证方面的基本内容,属于一般性的证据制度知识,同时对医疗纠纷诉讼中各种证据制度的运用进行了归纳。该部分内容主要是供读者了解证据制度的基本内容,如果读者已经具备的法律基础,则本部分可以略过而直接阅读本书第二部分。第二部分为“医疗纠纷典型案例证据提示”,在该部分中笔者根据医疗纠纷证据制度的特点提炼出二十多个经典案例,结合每个案例展开介绍有关证据要点和运用经验,对于读者而言在实务上应有所助益。第三部分为“医疗纠纷官司法律文书和相关法律法规”,因为本书侧重于证据方面的内容,因此第三部分包括的是我国现行有关医疗纠纷证据的法律、法规、规
本书的分析视角不是着眼于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与英美法系民事诉讼之间的比较,而是通过归纳两大法系的共同点,并与苏联及东欧民事诉讼以及我国民事诉讼进行比较,重点是找寻和发现两大法系与以苏联及原东欧国家为代表的诉讼体制的根本差异。 笔者在本书所提出的当事人主导型诉讼体制是我们民事诉讼法现代建构的一个参照模型,而且是一个比较抽象的、具有概念性的模型,而不是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是一种基本框架。
非诉讼纠纷方式(包括传统的调解与现代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即ADR)是现代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主要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系统地探讨了现代法治条件下非诉讼纠纷方式的地位、功能、理论框架以及制度建构;同时,对世界各国现行的、从民事诉讼制度到各种ADR所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分析比较,在此基础上,对建构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出初步的设想和预测。主导思想是,主张在法治的前提下提倡社会成员的自治性;在注重纠纷解决的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益与效率;在弘扬依法维权意识的同时,提倡协商与双赢的精神,在健全民事诉讼制度的同时,重视发挥传统和新型的ADR的作用,并使二者达到协调和互补,建立适应我国社会现实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时下行政诉讼的理论论述与知识读物已“汗牛充栋”,之所以要在此时写这样一部书,主要是考虑到,尽管行政诉讼方面的理论研究已日趋成熟,但对于那些真正因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行政相对人而言,打一场行政官司、将自己的“父母官”推上行政诉讼的被告席,仍然是一件讳莫如深、可望而不可及的“品”。不用说普通民众,就是身为国家行政执法者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执政、执法所必需的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基本上也还处在知之不多或知之不深的水平上,存在着对行政诉讼的畏惧心理,怕当被告,怕败诉。 行政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怕当被告的心理障碍主要有二:一是对“被告”一词的误解,觉得不太好听,甚至把行政诉讼的被告与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混为一谈;二是担心行政诉讼将影响行政机关
本书以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刻变革,法治对其的与保障为背景,主要运用比较、分析等方法,针对行政复议基本制度进行探讨,本书共分为九章。
本书是《中国刑事诉讼运行机制实证研究》的姊妹篇,是作者带领的科研团队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中国刑事程序运行状况进一步研究与分析的新成果。 前一本书出版以来,在学界引起一些反响,也得到同仁朋友的首肯,鼓励作者继续展开实证研究。受此鼓舞,加之自己对实证研究方法在开拓刑事诉讼理论研究方面的创新性价值的认同,遂组织团队继续研究。 本书的研究以上次调研所获得的数据及其他材料为主要资料,经进一步分析、论证而成。与前一本书的系统性特点相比,本书主要着力于对审前程序的专门化研究。
在仲裁制度中,仲裁裁决犹如司法判决,是仲裁程序的终点,既为当事人格外关注,也是法院对仲裁进行监督的重要方面。在我目力所及的范围内,目前我国从理论上阐释中国涉外仲裁裁决制度的著述并不多见,从学理上分析中国涉外仲裁裁决的更少。西南政法大学青年学者刘想树副教授耗时三年,潜心研究中国涉外仲裁裁决,终成此书。该书从学理上系统探讨了中国涉外仲裁裁决制度,选题角度新颖,内容丰富,结构严谨,分析入理,是一部难得的佳作。相信此书能为推动中国涉外仲裁裁决制度与学理的进一步研究和中国涉外仲裁裁决的实践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