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价值论 目的论秩序。体系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化倾向之间取得平衡。现行法原则上是非动态体系。基于体系找法是目的性论证的一种形式,故而要对体系论据进行目的性审查。体系构建存在限度。体系断裂源自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体系陌生的规范产生
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的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被提出,并在实践上获得一定的发展。全球治理指的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对全球公共事务进行共同管理。 本书将从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两个方面着眼。分为三部分: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中国在国际法治中的作用。
国际刑法,博大精深,彰显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及正义。 国际刑法的实践,始于二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70年前,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时,同盟国决定摒弃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简单的报复手段,而是成立国际司法机构,次用法律对德国纳粹分子和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和惩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和进步。 时至今日,除了上述两个国际军事法庭以外,国际社会还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非常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非洲特别法庭,以及对全世界都具管辖权的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庭,等等。国际犯罪行为从不追究到被追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国际社会在惩治国际罪行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述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审理的是什么样的国际罪行?其刑事责
国际安全是国际政治学科的核心研究领域。它涉及国际安全体系、国际安全机制、国际安全观念等范畴,而国家安全和地区安全作为国际安全的基础,也是其不可分割的要素。本书全面系统地梳理了国际安全、国家安全和地区安全的相关理论与实践,以及国际安全体系、国际安全机制、国际安全观念的历史与现状,并介绍了国际安全中的裁军、军控与防扩散,以及非传统安全议题等。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重点论述国际文化遗产法中的执法问题,探讨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途径,包括国际法保护框架、国内法院执法、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旨在实现文化遗产及其保护规范执行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本书以中国能源安全为视角,在汲取国外研究成果精华的基础上,结合能源贸易摩擦的*态势,就WTO能源贸易问题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旨在厘清WTO框架下能源贸易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及WTO法视野中能源贸易的焦点法律事项,分析WTO能源贸易纪律的重构对中国的影响,力求为中国参与WTO能源纪律的构建、实现在能源新秩序建设中的话语权贡献可资借鉴的法律对策与建议,同时也为当前中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面临的贸易摩擦与争端提供应对思路。
本书以欧盟新能源法律与政策为研究对象,对欧盟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构成、目标、原则以及内容、特点、发展趋势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在对欧盟新能源法律政策体系总体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欧盟对能源次级立法的划分,从四个方面分别探讨了欧盟的可再生能源法律政策、核能法律政策、节能与能效法律政策以及新能源参与能源市场竞争的有关法律政策,并分析有关立法的特点与不足。评析欧盟的*立法和提案。通过深入研究欧盟的新能源法律与政策体系,分析中国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不足,借鉴欧盟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成功经验,提出了改进中国有关法律政策的建议。
本书是司法部课题的终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大多是站在司法实践线的法官,他们有他们看问题的视角。此外,课题组成员还有人事国际法教学和科研的专家。 本书首先从管辖权概念入手,分别阐述了国家、国际组织和外国自然人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地位,非方便法院原则,平行诉讼,域外法院判决及仲裁的承认与执行,涉外民事公益诉讼,网络争议管辖权等。 该书可供相关实践、教学、科研从业人员及法律专业学生阅读使用。
本书收录了参与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听证会的学者、律师、官员等的随笔,他们以各自的视角,向读者展示了在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听证会上次出庭或抗辩的经历、如何准备和应对磋商程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采用的工作模式及其特点、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成员的人格魅力与气场、律师出庭应该采取的抗辩和应对技巧、第三方和法庭之友在争端解决程序中的地位与表现、WTO为何没有将争端解决机构命名为“法庭”、WTO争端解决方式与民商事案件争议解决方式的差异、WTO案件有哪些幕后推手、启动WTO案件需要评估的因素、常驻日内瓦WTO使团外交官在前方的工作内容、WTO业务对律师体力的考验等。他们用生动的语言轻松漫谈在WTO打官司的感受,以求达到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向广大读者介绍WTO的目的。
靠前法与产生它的体系背景联系密切。一方面,靠前法是体系背景的时代折射,体系变迁影响靠前法的发展;另一方面,作为人类李形的要求和反映,靠前法对体系发展也具有的价值调整、指引作用,即靠前法是靠前政治、经济、文化、观念等体系内容发展的产物,同事也是构建、规范靠前经济、政治、文化与道德价值的制度性平台。本书稿以体系转型与靠前法律秩序发展为主线,通过历史考察与现实恩熙,揭示了靠前政治、经济、文化、观念等要素变迁对靠前法运行的挑战与影响,进而分析了靠前法的相应回应与发展,很终以中国和平发展与靠前法律秩序发展之间的交互影响为旨归,构建并论证了当代靠前法的时代使命与应有价值。
WT0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其所确立的宗旨、基本原则、协议内容、成员方的权利与义务,都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的精神。加入WT0后,我国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这对我国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宏观层面主要表现在对经济增长、就业、国际收支等方面的影响上,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在微观层面,国际贸易和外商投资总量将增加,企业竞争日趋激烈。入世以来,企业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变化,不同企业所处的地位不同,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也各不相同。企业的成本不同、资源禀赋不同、产业分布不同、自有技术状况不同、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对WT0和市场经济规则的掌握情况不同,面临机遇和应对挑战的结果也不同。
本书是 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系列丛书 之一,也是法学专业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本书共分十八章,详细介绍了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历史沿革、基本原则,冲突规范制度等,并详细分析了各项具体权利的国际法律适用,全面地介绍了国际私法的主要内容。本书吸取了我国国际私法学界的*成果及普遍观点,深入浅出,适合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使用,也可作为进行更高层次法学研究的参考。
国际商法是国际法学科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国际商法缘起于各国国内商法,并因协调国内商法差异而发起的国际商事统一法运动而形成,因此除国内商法基础理论外并无自己独立的理论体系。另外,由商人习惯法发展而来的国际商法,本就更加注重商人在国际性商事行为中应遵循的各种行为准则之实然而非应然,因此造就了该门课程,使之更适合于指导国际经济贸易实践,而非理论研究。本书根据教学理论与实践的需要不断修订完善,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学校的采用。与此同时,本书非常关注新知识的及时补充,以保证使用者得到的始终是*的内容。本书在出版第四版后,一些与国际商法有关的法律不断涌现,需要及时补充进书本的内容,如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
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使国际贸易概念本身在迅速扩大,由传统的货物贸易扩展到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急剧扩大并复杂化,与其他课程产生许多交叉、重叠。本书仍以传统的国际商法为基础,即以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为主的国际商事关系和国际商事组织关系为主要内容,以私法规范为主。适用层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专科生、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和对国际有兴趣的读者。
本书是以案例实用、内容简洁为特色的国际商法教材,并力求做到与时俱进,满足现代国际商事活动的需求。本书适合高等职业院校国际贸易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的学生使用,同时也可供国际商务工作人员及法律工作者学习参考。
本书以国际贸易统一法为主线,以英美法、大陆法、中国法为辅线,结合典型判例,全面介绍了国际商事交易所涉及的法律规定,分析了理论和实践问题,包括合同法、货物买卖法、商事组织法、代理法、产品责任法、票据法、仲裁法等领域,旨在让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国际商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书理论紧密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实用性。 本书适合高等院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工商管理等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MBA)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作为外贸公司经理、外销员的培训教材或参考用书。 本书配有课件,下载地址为:http://www.tupwk.com.cn/downpage。
本书根据教学理论与实践的需要不断修订完善,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学校的采用。与此同时,本书非常关注新知识的及时补充,以保证使用者得到的始终是**的内容。本书在修订第三版后,一些与国际商法有关的法律不断涌现,需要及时补充进书本的内容,如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这些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与本书关系密切,本书通过本次修订,内容得到进一步更新与充实,更能解决司法实践的
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下,《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和农产品贸易息息相关,由《SPS协定》所产生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措施)与国际贸易之间具有特殊的联动影响——既相互抑制又相互促进,这使得SPS措施从初的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措施渐渐演变成为各国政府普遍倾向于采用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本书研究了《SPS协定》与SPS措施的理论问题,重点研究了《SPS协定》的“等效”条款、“风险评估”条款、“适用地区”条款和《SPS协定》对非政府机构的规制以及SPS领域私人标准的规制问题。通过具体分析我国水产品、肉产品和茶叶产品出口遭遇SPS措施的现状,提出了这些农产品应对SPS措施的建议和对策,同时结合形势,分析了上海自贸区检验检疫的改革新政。
《武大国际法评论》秉承兼容并包、博采众长、思想自由、百家争鸣的学术传统,力图向大家展示选题新颖、有独到见解和学术价值的国际法理论优秀成果,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国际法学界的学术争鸣、提升我国国际法学科饷研究水平贡献一份力量。本卷为第十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