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在国际环境法本科以及研究生教学过程中完成的,一些对案例或事件的评析也是多次的课堂讨论和交流的结果,感谢外交学院选修国际环境法课程的各位同学们,是你们的真知灼见启发了思维、活跃了思想,使《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得以成形。感谢《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后附的各类参考文献、网站以及各类署名或未署名的事件报道和分析,你们的观点和看法也可能成为了《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的重要参考。 在《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编写过程中,我的研究生李娟娟、戈丽静、王建刚、杨茜雯、刘凤艳等人做了资料的收集、整理乃至几个案例的最初评析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当你航行于公海之上时,你也许会想,这属于哪国的海洋?这个问题你可以“问”一下格劳秀斯。 在《海上自由论》一书中格劳秀斯抨击了葡萄牙对东印度洋群岛航线和贸易的垄断;他认为,“海洋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是不可占领的;应向所有国家和所有国家的人民开放,供他们自由使用。”时至今日,格劳秀斯的“公海自由”已作为一项国际法原则,为全世界人民所接受,对于世界人民的交往和经济的交流有着积极的意义。
本书是在国际环境法本科以及研究生教学过程中完成的,一些对案例或事件的评析也是多次的课堂讨论和交流的结果,感谢外交学院选修国际环境法课程的各位同学们,是你们的真知灼见启发了思维、活跃了思想,使《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得以成形。感谢《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后附的各类参考文献、网站以及各类署名或未署名的事件报道和分析,你们的观点和看法也可能成为了《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的重要参考。 在《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编写过程中,我的研究生李娟娟、戈丽静、王建刚、杨茜雯、刘凤艳等人做了资料的收集、整理乃至几个案例的最初评析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本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缺乏强制执行力的国际气候变化条约为什么能够得到国家的遵守,哪些因素促使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这些因素之间又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并围绕着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的因果机制这一核心问题展开论述。本书运用国际关系理论对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的因果机制进行解释性研究,并采用实证科学的基本方法,通过欧盟、美国和中国三个关键案例进行实证检验。
跨界水是跨越不同地域的水资源,是人类最重要的水资源之一。历史上,跨界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一直是个敏感而复杂的问题。在水资源冲突频发、供应趋紧的情势下,如何和平、合理地开发跨界水资源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的跨界水资源主要集中在东北及西南,其中湄公河跨界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当前中国和东南亚国家合作的热点,同时也是冲突和矛盾的集中点。谈广鸣、孔令杰编著的《跨界水资源国际法律与实践研讨会论文集》结合相关跨界水资源的法律,对湄公河的开发利用、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以及中国所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立场进行了阐述,具有现实意义。
国际环境法并无十分悠久的历史。林灿铃先生等对国际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所做的专门考察得出的结论之一是把l972年的人类环境会议确认为“国际环境法诞生的标志川。法国学者亚历山大·基斯把国际环境法的历史追溯到“二战后的重建时期”:而在他所说的这个“重建时期”的“历程”中,国际环境法面世的具体时间似乎也是1972年前后的某个时刻年轻的国际环境法没有太多的秘密,因为它只有这样短暂的经历。对于这样一个新兴的法律系统,我们除了期待它的迅速成长,或者说期待国际社会大力推进它的成长之外,研究它的基本原则(包括这个法律系统应有的基本原则),对其健康成长和减少成长道路上的阻力可能是有帮助的。正是出于这样的思考,我们对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给予了在一些同行看来或许有小题大做之嫌的关注,花费了一点研究的力量。
本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缺乏强制执行力的国际气候变化条约为什么能够得到国家的遵守,哪些因素促使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这些因素之间又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并围绕着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的因果机制这一核心问题展开论述。本书运用国际关系理论对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的因果机制进行解释性研究,并采用实证科学的基本方法,通过欧盟、美国和中国三个关键案例进行实证检验。
本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缺乏强制执行力的国际气候变化条约为什么能够得到国家的遵守,哪些因素促使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这些因素之间又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并围绕着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的因果机制这一核心问题展开论述。本书运用国际关系理论对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的因果机制进行解释性研究,并采用实证科学的基本方法,通过欧盟、美国和中国三个关键案例进行实证检验。
本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缺乏强制执行力的国际气候变化条约为什么能够得到国家的遵守,哪些因素促使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这些因素之间又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并围绕着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的因果机制这一核心问题展开论述。本书运用国际关系理论对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的因果机制进行解释性研究,并采用实证科学的基本方法,通过欧盟、美国和中国三个关键案例进行实证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