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法制和审判》是罗伯斯比尔从1783年至1794年7月所发表的一部分重要论文和演说的集子。全书共有二十三篇,按发表的时间先后排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罗伯斯比尔的革命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秉持儒家价值立场,遵循理学思维方式,通过对以程朱为干的宋儒礼法思想资源梳理整合,初步建立了新儒家法哲学的框架,既是法哲学研究,也是新儒学研究。程朱礼法学以天理为礼法之形上依据,以大理循环的礼法之开显路径,建立了以礼为秩序框架,以仁为价值内核,以参赞化育为最终目的的法哲学体系。 在这个体系内部,理作为“形式因”,通过层层开显而由宇宙法过渡到人定法,作为“动力因”由生生之机过渡到仁爱正义,天理与人欲的斗争形成了理一分殊的规池体系,而人作为实践主体,通过存理灭欲、克己复礼实现人生意义和宇宙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