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8章,其主要内容是:1.规定了基础应具备将上部结构荷载传递给地基的承载力和刚度、地基不得出现失稳、地基基础沉降变形不得影响上部结构功能和正常使用的功能;基坑支护应具有防止基坑开挖危害周边环境和保证主体结构施工安全的功能;边坡支挡、坡面防护等应具有防止边坡开挖危害周边环境安全的功能等。2.规定了地基基础应满足承载力、变形、稳定性和耐久性的基本要求。3.规定了地基基础的设计工作年限、地基基础设计两种极限状态的作用组合和抗力条件、地基基础的耐久性、支护(挡)结构安全等级的要求。4.规定了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和工程监测要求。5.对存在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建设场地,规定了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防治措施的要求。6.规定了地下水工程水污染控制的要求。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1.定了本规范的总体目标、要求、适用范围、以及与其他规范之间的关系。 2.规定了钢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工作年限、应满足的性能要求、以及建造和使用阶段的要求等。 3.规定了钢结构的选材原则,以及在不同情况下钢材需满足的性能指标。 4.规定了构件及连接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和构造要求,以及疲劳计算原则、验算方法等。 5.规定了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多层和高层钢结构、大跨度钢结构、塔桅钢结构、钢筒仓、城市钢桥等结构体系的选型、强度及稳定分析、变形控制、沉降观测、防腐防火等设计要求。 6.规定了钢结构的抗震、隔震与减震、防护等设计要求。 7.规定了钢结构施工及验收的管理流程、技术管理措施、焊缝工艺流程、质量检验标准、验收流程等。 8.规定了钢结构的日常维护内容、加固改造及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临时用电管理;4、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5、接地与防雷;6、配电室及自备电源;7、配电线路;8、配电箱及开关箱;9、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10、照明。另有三个附录。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综合规定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供电系统中应采用的三项技术原则;2.增设术语、代号为正文单独一章,删去附录中的名词解释;3.补充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验收的规定;4.将原“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一章更名为“外是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增补对外电线路搭设防护设施和对易燃易爆物、腐蚀介质、机械操作防护措施的规定;5.补充在接零保护系统中,保护零线的设置以及相线、工作零线、保护零线绝缘颜色的规定,补充按滚球法确定防雷保护范围的规定;6.增加配电室照明设置的规定;7.增补电缆线路
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勘察要求、勘探和取样、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分析评价和工程勘察报告。
本规范共分11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砌筑砂浆、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石砌体工程、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子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原《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同时废止。
本标准适用于砌体工程中砖砌体、砌筑砂浆和砌筑块体的现场检测和强度推定。2012-03-01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第83号公告,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2.0.2、22.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等施工用落地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型钢悬挑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支撑架的设计、施工及验收。2011-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标准 GB 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重视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强化结构的耐久性和环境保护;增加防水卷材接缝粘结质量检验;完善细部构造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做到与国内相关标准的协调。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第6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査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优选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14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外观质量检测、表面质量的磁粉检测、表面质量的渗透检测、内部缺陷的超声波检测、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检测、变形检测、钢材厚度检测、钢材品种检测、防腐涂层厚度检测、防火涂层厚度检测、钢结构动力特性检测。
明确适用范围,重点突出,兼顾其他行业(其他行业可参考),以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为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相关规定,协调好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的关系(如模板拆除、配合比设计等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内容在GB50666内查阅。 加强过程控制。强化原材料、制品及半成品的验收;强化施工检验批的验收和重要的过程控制的验收;淡化一般施工过程的验收,将一般性的过程控制内容纳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本书适用于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人员。2010-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 8-2016 备案号 J 719-2016》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合[1989]30号文和建设部司发(89)建标工字第058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优选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符号;3.材料选用;4.荷载及变形值的规定;5.设计;6.模板构造与安装;7.模板拆除;8.安全管理。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沈阳建筑大学(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邮编:110168)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289-2016》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优选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设计规定;4.荷载和荷载组合的效应;5.结构形式和布置;6.结构计算分析;7.构件设计;8.支撑系统设计;9.檩条与墙梁设计;10.连接和节点设计;II.围护系统设计;12.钢结构防护;13.制作;14.运输、安装与验收。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GJ 311-2013 备案号 J 1650-2013 》由本社编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钢结构工程的施工。2012-08-01实施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优选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地基危险性鉴定;5构件危险性鉴定;6房屋危险性鉴定;7鉴定报告。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2修订了鉴定方法,将原标准三层次的评定方法改为两阶段三层次评定方法;3增加了地基危险性鉴定的内容,将地基与基础构件的危险性分开进行鉴定;4增加了根据房屋建造年代对构件承载力计算时抗力与效应比的调整系数;对构件危险性鉴定,完善了单个构件划分的相关规定,增加了围护结构承重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内容,完善了对各种类型构件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由本社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13》由本社编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E2007]12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优选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塔式起重机的安装;4.塔式起重机的使用;5.塔式起重机的拆卸;6.吊索具的使用以及相关附录。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