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采取一系列主动跟进的思路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在建党百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历史性时刻,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首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
《美国法律辞典》特点:,辞条的选择反映了该领域内主流、教科书讨论这类主题的方式。本辞典将主题加以分类,分归于各章,以便利为了研究和参考的目的而参照相关的关键术语和概念。这使得本辞典可以作为一种教与学之间的媒介,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课堂外。第二,在每一个定义性的叙述之后,又包括了一个释义段落。我试图通过这样的段落提供相关的历史背景透视,并且作出这一术语或概念何以特别重要的评论。第三,是加了交叉参照提示,这样就使读者能够获得《美国法律辞典》中与某一主题有关联的其他信息。,本辞典有一个综合索引,从而便利查找各条目。对于那些可以合理地包括在不止一章之中的条目,或者那些比方说既适用于刑事审理程序又适用于民事审理程序的术语,这样的综合索引是特别重要的。
换一个角度来观察同样的世界,就会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景象和色彩。此时,重要的已经不是事实,而是看待世界的观点和角度。编者不想将法律仅仅归结为“字面上的”知识,因为经济法是一个极其贴近经济运行和法律实施的领域,适时地对社会、政治和经济力量做出回应是它的本职。 本书对经济法律理念与制度的更新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对基本原理的深化,主要体现章第2节的“社会本位”原理部分;(2)因新的法律颁布而必须进行的更新,主要体现在2章的“反垄断法律制度”;(3)根据法律实施的新情况所做的修改,主要体现在3章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编者对全书的资料做了较为全面的梳理与更新,以两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生的一些事件、提出的一些理论作为资料进行了补充;同时也对原有的部分资料进行了修改完善。
本书是根据陶博律师培训美国涉及中英文双语律师的系列讲座讲稿整理而成的。 本书作者凭借其长期从事中美法律实务的优势,再加上其可以“乱真”的汉语水平,系统归纳了法律英语的特点,英语法规起草的风格、结构和解释的推定,深入分析了中英文法律文书中情态动词的使用、时间和数的表达方式、中英文连接代词使用的区别。
本书是在《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一书的基础上,结合近些年来反腐倡廉新的理论成活和实践经验编写而成的。通过本教材的出版,力图对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提高案件检查业务技能、做好案件检查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教材共分九章五个板块,其结构如下: 板块即前三章,为理论篇。章以事实为证据法学的逻辑起点,论述了事实与证据的关系,证据的三个属性即相关性、可采性(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证据法学是由一条逻辑主线、两个证明端口、三个事实认定阶段、价值支柱构成的理论体系。第二章考察了神示一法定一自由三种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以西方两大法系为主要坐标对不同证据制度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对中国大陆现行证据制度作了系统考察,提出了重构的思路。第三章前三节分别考察了证据法的认识论、价值论和概率论基础,阐明了证据法求真与求善两种功能的竞争;第四节揭示了证据法基本原则本质上是证据法理论基础的具体化,进而筛选出六个基本原则。 第二板块即第四章,对证据类型和审前证据开示的特征、意义、效力以及刑事
本书分为总论篇、法律适用篇、程序篇、中国区际私法篇四篇,共十九章内容。涉及国际私法的概念、国际私法的历史、国际私法的主体、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冲突规范与准据法、冲突规范的运用、民事身份和能力的法律适用、法律行为与代理的法律适用、物权的法律适用、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债权的法律适用、破产的法律适用、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继承的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国际商事仲裁、中国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私法等内容。 本书介绍详细,简洁明了,充分注意到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紧密联系我国法学教育的实际,着眼于高素质外向型人才的培养,反映当代国际私法水准,适合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作为教材使用。
《检察机关书记员实务培训简明教程》共计二十七万字,分为九个章节,主要包括“书记员的角色特征及岗位职责”、“书记员的基本素质”、“基本职业能力”、“检察笔录格式”、“常见多发案件笔录要点”、“常用制式法律文书的填写方法”、“办案关联事项的办理”、“卷宗整理”、“计算机录入及训练方法”。该课题的部分内容,作为核心业务,被纳入北京市检察机关2009年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教材。
《环境法适用的理论实践与欧盟经验》以满足环境司法实务需求为根本导向,介绍环境法既有理论时力求体系性与简洁性,在关注我国环境司法法理与法治现状的同时,择取并推介欧盟相应及可取的有益经验。全书在体例结构的设置上力求实用性与法理性兼容,具体内容可分为两大块:一块为我国既有的环境司法理论、法制体系与已有经验,涉及一部分至六部分。一部分重点介绍了环境法学界相对比较成熟的环境法相关理论及新环保法的特色与值得关注的修改之处;二部分专门阐释了环境司法思维的基本法理及其在违法性、因果关系、过错及行为、事实等领域内的运用技巧,结合比较法上的经典案例进行说理是该部分的特色;三部分专题阐述环境纠纷诉讼与非诉讼处理机制在当下的法制现状、制度缺陷与改进空间;四、五部分分别以环境污染诉讼与自然资源纠纷的
换一个角度来观察同样的世界,就会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景象和色彩。此时,重要的已经不是事实,而是看待世界的观点和角度。编者不想将法律仅仅归结为“字面上的”知识,因为经济法是一个极其贴近经济运行和法律实施的领域,适时地对社会、政治和经济力量做出回应是它的本职。 本书对经济法律理念与制度的更新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对基本原理的深化,主要体现章第2节的“社会本位”原理部分;(2)因新的法律颁布而必须进行的更新,主要体现在2章的“反垄断法律制度”;(3)根据法律实施的新情况所做的修改,主要体现在3章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编者对全书的资料做了较为全面的梳理与更新,以两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生的一些事件、提出的一些理论作为资料进行了补充;同时也对原有的部分资料进行了修改完善。
本书涉及谈判的法律技能,这一技能对于律师而言是的。在英国,绝大多数的诉讼请求都是在审前解决的。1989年出版的《法律职业工作和机构绿皮书》(The Green Paper on the Work and Organization of the Legal Profession)认为,律师应该学习谈判技能因而建议开展这些培训。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美国就认识到了培训未来律师的谈判技能的重要性,但是在英国,直到大约十年前,谈判方法和技术的教育才被引入(一些)本科的法学项目。谈判成为职业培训阶段的要素,也是最近的事情。 本书分为部分,分别引导读者从审查谈判理论上的模式和基本的谈判过程,到观察和评估谈判,最后再练习和自测。第l章审查了谈判的模式,即竞争型、合作型和问题解决型,并为随后的章节提供了简要的理论支撑。随后的第2章到第4章则考察了谈判过程中言辞和非言辞技能的重要性,
面对高等法学教育中的种种现象,我们感到困惑,也产生了很多的忧虑:十年前的时候,法学专业是所谓的“热门专业”之一,现在的热门专业排行榜早已不见了“法学”的踪影;法学本来是很“专业”的专业,但在日前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求职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感觉法学学生似乎最没有专业;很多学生学了四年的法学专业,知道了很多法律上的专业名词,在被问到一个案子如何处理的时候,可以侃侃而谈、头头是道,满口专业词汇,甚至德国如何规定、美国有某个新鲜的理论,但是就是不知道中国怎么规定,这个发生在中国的案子究竟该如何解决,等等。这种现象似乎可以称为“专业教育的非专业化”。2005年贺卫方教授在网上宣布停止招收研究生,就是针对现在考研过于注重公共课程、不注重学生对于专业的喜好这种现象而进行的挑战。法学教育中出现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