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民法角度对证据实体规范进行研究,将民事权利规范与民事证据实体规范加以体系性整合,丰富了民法规范论的类型体系,也为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交错和沟通搭建了平台。本书对案件事实形成过程中民事证明责任等民法
在两千多年漫漫的中国法制长河中,汉、唐是两个相当关键的时代,其之于传统中国法文化的形塑与发展,具有承先启后的深刻历史意涵。 作者深耕细犁中华法史四十余载,融冶史学、经学、律学于一体,凝萃成书。书中主要以儒家传统之礼贯通脉络,总分二部,上篇专研两汉经义折狱,下篇探究《唐律》立法原理。本书结构坚实,考案缜密,兼重实例,间援当代法学观念作诠释,有发明古今之效;而论证严谨,晰理至明,孤诣独照,勾勒出汉唐法律文化的 代风华。
比例原则被视为公法的“帝王原则”,当下在全球广泛传播中面临适用危机。为了消除合比例性分析存在过大的主观性与不确定性弊端,应当通过适度引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构建多元审查基准等路径,不断推进比例原则的准确
本书在挖掘史料的基础上,运用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和阶级分析法,以马克思主义社会与法的一般理论,研究近代内蒙古从封建社会到新民主主义社会、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变迁过程,主要分析在社会变迁的不同阶段四个政权民族政策的演变,探讨关于社会变迁与法制改革互动关系的一般理论,揭示少数民族自治法制发展的一般规律。
本书以逻辑主线为纲,从“实战”出发对如何进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进行讲解。通过“椅子”这一模拟案例,讲解如何借助逻辑主线来撰写权利要求,并借助真实专利技术方案,对实战中权利要求的撰写进行分析。对于说明书的撰写,本书从“清楚”“完整”“支持”这三个方面给出了整体撰写原则,并结合真实技术方案,对说明书各部分的撰写要求进行了讲解。全书始终关注逻辑主线这一专利代理中的核心要素,并始终强调工作态度的重要性。全书 大部分内容为案例实践,通俗易懂,适于从事专利实务工作的人士阅读。
两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混乱与分裂的时期,相对的私家权力的强盛和中央统治权的削弱、皇权的不振是这一时期总的历史特征,受此条件制约,监察的实力和实效比起历史上某些时期来难免显得微弱。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能忽略它内在的作用和意义。而要客观地评价这些,仅仅笼统地议论强弱与否是不够的,应当从多方面、多角度来观察、分析。 《中国监察通鉴(两晋南北朝卷)》侧重于从资政的视角治史,用大量篇幅总结了历朝历代治国理政的成败得失,阐明了制度反腐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剖析了监察制度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的独特价值和深刻内涵,为我们学习、了解、研究古代监察制度建设及反腐倡廉的历史,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珍贵史料。
秦涛著的《律令时代的议事以制(汉代集议制研究)》所论之汉代集议制,指汉代朝廷或各级官署通过合议的方式以立法建制、司法决事的机制,经朝廷或中央官署集议而形成的法律文件、司法判例具有 高效力。所以,集议制本身既是有汉一代之基本大法,又是研究汉代法制的枢纽所在。本书正是从这两个方面进行考证、论析。
本书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变革与法律变迁的理论为指导,使用“司法结构”概念作为研究思路,以宋代地方法制中 、官吏、民众为三个基本要件,尝试把法律史与社会史研究结合起来,寻找底层民间思想与地方精英思想的沟通,揭示中国古代地方治理的内在结构性的行为范式,并以此为基轴深入分析中国传统地方法律制度、地方官员治理行为与民众法律心理与观念三者之间的长时段的互动关系,以总结官吏行为模式与民众法律意识形态与 秩序和社会稳定之间的内在关联模式。
本书探讨的习惯法为一个自然村的习惯法、微观区域的习惯法、当代时段的习惯法、汉族地区的习惯法、东部地区的习惯法、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习惯法、承继中变迁的习惯法、动态的习惯法。 蒋村习惯法包括村规民约、土地习惯法、相邻关系习惯法、债权债务习惯法、商事习惯法、丧葬习惯法、治安习惯法、纠纷解决习惯法、起屋习惯法、捐会习惯法、同居习惯法、分家习惯法、赡养习惯法、人情往来习惯法、损害赔偿习惯法等。 当今的蒋村习惯法呈现全面性承继和扩展性变迁,体现旧与新的叠加、固有与新生的混合、传统与现代的交融、历史与现实的联结。
本书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变革与法律变迁的理论为指导,使用“司法结构”概念作为研究思路,以宋代地方法制中 、官吏、民众为三个基本要件,尝试把法律史与社会史研究结合起来,寻找底层民间思想与地方精英思想的沟通,揭示中国古代地方治理的内在结构性的行为范式,并以此为基轴深入分析中国传统地方法律制度、地方官员治理行为与民众法律心理与观念三者之间的长时段的互动关系,以总结官吏行为模式与民众法律意识形态与 秩序和社会稳定之间的内在关联模式。
本书从30年前的杂志里寻找当年的文章,梳理靠前法学科的发展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