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通过对清代性规范的专门研究,探讨了 将一部分性行为定为犯罪的社会背景。长期以来,不同社会群体的成员都被要求按照其身份遵守不同的家庭道德和性道德标准。清朝政府则建立了一种新的性别制度,它规定了跨越身份界限的性道德和刑事责任的统一标准,要求所有人都应遵守正统婚姻中界定的社会性别角色。这种转变,表现在官方关于通奸、异性 、 、女性贞节和 等的法令谕旨与司法处理上面,代表着帝国政府为了应对当时正在发生的那种令人不安的社会和人口变化而做出的努力。
本书以2023年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条文为据,逐条进行解读。 【条文主旨】:简要说明法条的核心要义。 【条文解读】:精准阐释法条原意,系统解析规范目的、重要概念和法律制度。 【适用指南】:着重解决实务问题,对新规定的适用难点进行深入探讨。 【关联规范】:帮助读者全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案例评析】:通过以案释法帮助读者进一步理解法律的适用要点。 本书为从事相关工作的法律实务人士提供了兼具高度与深度的工作指引,是准确适用法律、防范法律风险的必*参考书,也可以帮助广大读者学习掌握行政复议法的相关知识。
《德国刑法典》是大陆法系刑法典的杰出代表,对我们研究刑法理论、借鉴德国刑法的规定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书译者刘宗路老师在德国留学十年,主要研习德国刑法,译者对《德国刑法典》进行了认真、仔细的翻译,其翻译准确、严谨。本书采用汉德对照的体例,对每个条款而言,都是德文原文在先,中文译文随之。这样安排,不仅便于已经掌握德文的读者进行对照阅读,也有助于不懂德文的读者 为直观地去感受德文版刑法典的原貌。
父子缘,师生缘,民法缘 《老挝民商经济法律汇编》后记 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原本2020年春季去访问老挝国立大学法学院的计划也不得不暂缓,但老挝民商经济领域的法律翻译工作却意外有了实质性推进的集中空档时间。本次翻译的老挝法律文本包括老挝《民法典》和民事单行法,即《继承法》《所有权法》《合同法》《家庭法》《非合同债法》,以及老挝经济法,主要包括《道路运输法》《矿业法》《电力法》《加工业法》《环境保护法》《电信法》《土地法》《外国投资促进法》《经济纠纷解决法》《海关法》《企业法》《增值税法》和《劳动法》,合计19部法律,因此书名定为《老挝民商经济法律汇编》。 《老挝民法典》由日本学者协助起草,毕业于京都大学法学部的李春博士选择从日文版本翻译初稿;老挝民法典(草案)日文版翻译稿由日本国际协
本书是一部法律哲学专著。本书共有8章、64个命题,每章又由8个命题以及命题展开的内容构成。其逻辑缜密,环环相扣,哲思性强。 作者分别探讨了世界、理论与逻辑,宣示一种逻辑进路的哲学立场;法学、法哲学与法教义学的关系;法、存在、行为与规范;法律概念、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关系,力图证明法律规则是 行为规范 ,法律原则是 证成规范 ;法律体系、结构与效力的概念及关系;规范承受者对法律的服从、抵抗;价值多元、普遍共识与论证;时间、历史、人与法治等问题。
本书是一本在数字时代背景下系统研究社会法的专著。作者结合自己二十多年致力于我国社会法事业的发展的实践以及参与相关领域立法实践及全球对话的丰富经验,聚焦数字权力、数字时代的用户权利保护、劳动者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以及公益诉讼和公益慈善等专题,根据法理和实践重构了数字时代的社会法的内容。全书通过对比分析和研究全球平台企业的发展和美国及欧盟数字时代的相关社会法问题,全面分析了我国有效处理数字时代问题的 中国方案 和 中国智慧 ,从全球治理的角度阐释了大力发展数字时代的社会法对我国的特殊意义。书中所写,是数字时代增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话语权的生动体现和实践。
本报告采用实证分析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系统总结了我国国际知识产权仲裁法治的建设情况,充分展示了我国知识产权仲裁发展的亮点。全书首先从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动态、仲裁案件数据统计以及仲裁员情况出发,展现了我国知识产权仲裁的现状,然后呈现了国内外知识产权仲裁的研究方向及动态,并立足于知识产权仲裁案件的特点进行案例分析,后以贸仲仲裁员的视角探讨了知识产权仲裁的现状与未来。出版本报告,旨在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制度完善、行业发展和信息交流,扩大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仲裁舞台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助力我国仲裁优势的发挥和知识产权强国的建设。
本书从专利律师的角度,讲述了如何分析发明,并将其提炼成专利权利要求的方法。本书指出,发明是一种技术思路而非具体的产品,在分析发明时,采用“问题-解决方案”的描述来确定发明构思以及发明的关键技术特征;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基于“问题-解决方案”, 大化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根据侵权判定等专利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布局多样化的权利要求;通过“问题-解决方案”指导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撰写,由此构建保护范围宽、且具有防御能力的权利要求。
自清代朴学大兴以来,赖于文献学、版本学和训诂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商君书》的文本基本得到勘定,有关各篇的作者、形成时间,在没有 新材料的情况下,也是信者自信,疑者自疑,而可进一步阐释发挥者,惟其义理内涵。 世人多将秦国的制度政策等同于商鞅的思想,其实不然。事实上,商鞅变法,只是他的部分思想主张因时因地、具有“权宜”属性的实践性表达。之后秦国 是立足于政治需求,择其可用者用之,以为实现霸政的手段,与商君的本旨渐行渐远。是故,回到《商君书》认识商鞅的思想,既要参考商君的政治实践,也要把握到现实与思想之间的差异。 为全面准确理解《商君书》,本书对其进行了导读、注释和评注,尤其着重于评注,条分缕析,博稽古今,融会贯通,期为经典。
司法不仅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程序性,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党派等政治因素的影响而具有政治性。司法的政治性从根本上讲是由其法律实施的属性所决定。司法的政治性与中立性之间存在明显的冲突与紧张关系,集中表现在司法构成、司法不公与司法腐败等方面。在司法中讲政治不仅要避免片面强调司法的职业性和专业性,而且应注重遵循司法规律与履行政治职能相结合,运用司法的方式解决政治争议,防止讲政治的“庸俗化”。政治体制的阶级属性、 属性和民族属性决定了司法体制的本质、类型和特征。西方各国的司法体制在法治观念和分权学说的影响下形成了各自的特征,深刻影响着司法官员的职业化管理、司法程序的设计以及司法效果的实现。与之不同,我国政法体制在党的领导下形成了“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在司法主体、司法依据和司法效果
《法律制度:对法律理论的一种解说》是英美法哲学界代表人物麦考密克的代表性著作,作者旨在通过对人的行为规范体系这一“系统”做内在一致的说明,从而对这一规范秩序的基础加以阐释。这有时被称为“法律科学”,有时被称为“法理学”,有时被称为“学术性的法律”,有时甚至被称为“关于法律的学问”,本书的目的之一是对处于如此研究背后的一些预设做令人满意的哲学说明。
本书是作者在数据合规服务领域从业的五年总结整理, 是对数据资产中国式合规管理的思考。以数据资产的整体保护为着眼点,共分为五章: 章尝试探讨清楚数据资产的界定范围,并对中国数据资产保护的主要立法和标准要求进行整体介绍,再重点聚焦于数据确权、数据质量和数据交易的相关规定, 总结提出立法和监管趋势和展望。 第二章针对海外 和地区的数据特色立法进行了介绍,包括欧盟、美国、俄罗斯、部分东盟 等。 第三章从数据资产的种类维度上考虑,重点介绍几个监管关注的数据案例和合规应对,分别为政务和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同时针对数据监管的一类重点主体——上市公司的数据合规实务要点展开介绍。 第四章关注维度聚焦在流转的常见场景典型案例和合规应对要点分析,包括数据流转共享、汇聚融合和
21世纪初,为顺利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实施融入 经济的既定方针,越南启动对货物贸易、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审核修订和制定工作,努力完善商贸法律体系。此后,为推动落实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越南对公司法、劳动法、税法、土地法等领域法律法规进行大规模修订,明确 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立现代市场体系。近年来,为谈判加入并实施高水平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等自由贸易协定,对接高标准 规则,越南集中对关于融投资、知识产权、国有企业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修订,改善越南营商环境。本书选取越南《劳动法》《投资法》《企业法》《知识产权法》,涵盖投资、贸易、劳动、知识产权等领域,可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和
比例原则被视为公法的“帝王原则”,当下在 广泛传播中面临适用危机。为了消除合比例性分析存在过大的主观性与不确定性弊端,应当通过适度引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构建多元审查基准等路径,不断推进比例原则的 化,但又不能过度限缩合比例性裁量而妨碍个案正义的灵活实现。本书跳出了大多以司法为中心的法学传统研究范式,从立法者、行政机关、法院、权利人等多元视角,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充分参考德语、英语、中文等 外大量一手文献, 全面从公私法角度系统构建了比例原则适用的方法论体系。
全科医生制度是新医改 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 的主要支撑性制度设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法治化离不开全科医生制度的法治化,具体应包括全科医生的签约执业制度、团队服务制度、首诊服务制度与执业发展制度的法治化。全科医生制度法治化将会起到 倒逼 医改法治化的制度推进效应。全科医生制度法治化研究是法学者医改法治化的重要使命。本书以 科学自然法观 为根本理论指导,研究成果呈现为 全科医生执业管理法 主要制度设计的立法建议,并以条文形式作为 附录 置于文末,供立法部门参考并希求学界批判。
本书是法学领域不可逾越的经典,是一部写了超过四分之一个世纪的作品。全书以讽刺的手法对19世纪的“概念法学”展开批判,并认真提出了改善法学教育的若干方法,由此奠定了20世纪“利益法学”的基础。该书一改法学著作枯燥乏味的文风,尽显诙谐与幽默,系德国法律与文学的开山之作,“铁血宰相”俾斯麦、社会学巨擘韦伯、法理学大家庞德等大咖均爱不释手。即使在 ,也很难再找到这样一部 的作品。
在刑法学领域,因果关系所要研讨的课题是在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能否将该结果归责于某一行为人的行为。因果关系的确定关涉罪与非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以及结果加重犯的成立与否等重要问题。在中外刑法学界,因果关系问题历来都是一个见仁见智,新论迭出的领域。我国传统学说效仿 因果关系理论,主要从哲学的角度讨论“必然的因果关系”“偶然的因果关系”等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降,我国刑法学界开始借鉴德日的“条件说”“原因说”“相当因果关系说”来发展我国的因果关系理论。近年来,有关对德国的“客观归责理论”、日本的“危险现实化理论”的借鉴性研究正方兴未艾,但学术分歧依然存在,理论共识仍未达成。 有感于此,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和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了以“因果关系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的 论坛。本届论
李在全著的这本《变动时代的法律职业者(中国现代司法官个体与群体1906-1928)》介绍了,在现代中国的历史舞台上,司法官大致扮演着三重角色:现代民族 的建构者(参与者)、民俗习惯的改造者、现存秩序的维护者。实际上,这三重角色之间,不易平衡,不时会有矛盾,甚或剧烈冲突,中国现代诸多法律、司法问题也由此而生。因为现代中国总体上呈现变动状态,“不变”仅具相对意义,所以建构与改造是 的,维护则是相对的。由此而言,现代中国的司法官,可谓“维护型改造者”。
为了促进不同司法职业群体间学术交流的定期化与制度化,强化对司法行为理论的深入研究,进一步推动司法公正,中国行为法学会对其下设的原有的律师执业行为研究会、行业行为规范研究会、证据科学与司法鉴定行为研究会、审判行为研究会、检察行为研究会进行整合,组成了司法行为研究会,并于2015年9月26日在天津大学成功举办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 天大 中国司法论坛 。 为能更好地展现本次会议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在更大范围内促进司法行为理论研究的深入交流,特将会议上的领导讲话、法律职业共同体倡议书及论文编辑出版。本书涵盖司法行为基础理论研究、中国特色指导性案例制度研究、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研究等研究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