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治理(检察)论坛 ,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犯罪研究中心联手推出,自2020年8月18日至今,已连续举办二十多场。论坛焦点从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的法学前沿问题,延伸至新型电子证据与新型数据犯罪的交叉研究领域。论坛邀请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领域具有跨界理论背景、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就推进网络犯罪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我国网络犯罪治理能力开展对话,就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健全对应体制机制建言献策,展现法律人面临网络关、时代关的现实担当。
在信息通信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行为具备事实上的参与性已逐渐成为常态。如何区分犯罪参与行为与日常不可罚行为,已成为一般公民、企业以及司法实务部门都需要面对的难题。本书尝试在研究范式上对刑法治理与技术治理机制进行有机融合,在基本理念上确立信息网络环境下适度前瞻的审慎刑法观,在具体的教义学方案上引入归责视角,以行为论与犯罪参与理论相结合为语境,以有效厘清正犯形象与前规范行为概念为前提,探索区分作为归责结果的 犯罪参与行为 、作为归责对象的 参与行为 以及作为归责标准的 犯罪参与 ,并厘清其各自的规范内涵,提出不同构成要件类型下对犯罪参与行为的归责标准,以明确信息网络环境下刑法对犯罪参与行为的处罚边界,基本完成了 目光在技术与规范、理论与实践之间来回往返 的学术尝试。
本书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对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理论和实践展开系统研究。在深入分析网络言论自由的基本特点、积极作用、失范类型和危害后果以及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深刻阐释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理论范畴(虚拟与现实、自由与秩序、包容与引导)、宪法界限(公共利益、人格利益)和基本原则(保障与限制相结合,预防与惩罚相结合,法律规制与社会自治、技术规范相结合),最后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维度系统构建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基本框架和体系,为创造一个既有利于人们充分行使网络言论自由权利也有利于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的双赢局面,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