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 不得不 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 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 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优秀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数字化、人工智能和刑法》是德国著名刑法学家希尔根多夫教授近年来耕耘在数字化、人工智能与刑法这一刑法前沿领域的研究成果。全书共分基础理论、网络法、人工智能与(刑)法、自主驾驶和法律、刑事程序法及拾遗六个部分。全书紧密围绕 新技术带来的法律问题 这一核心,内容既包含基础理论、网络法等 传统 法律问题,又包含与人工智能技术及具体的自主驾驶技术相关的前沿问题。希尔根多夫教授本人热心于中德刑法学术交流,对中国刑法学理论现状和需求有深入的认识,《数字化、人工智能和刑法》内容也有所侧重地选取了为中国刑法学所需的、可以引发中德两国学者共鸣的内容,可谓对症之作。
本书忠实记录了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律师刑辩日常,包括获得案源、接待客户、会见当事人、阅卷、确定辩护方案、调查取证、制作阅卷笔录、起草刑辩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常规工作,与其他业务律师的异同,对热点案件及社会问题如何发表评论,以及同行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与客户的沟通与交流等人生百态,多角度、全方位记录刑辩律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其中既有中央刑辩全覆盖这样的新时代大气象、大格局,也有普通人的悲苦、律师辩护的艰辛、司法人员的努力以及当事人终辩冤白谤的欢喜。
本书是苏力教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10年任期内各种致辞的汇集,主要是迎新和毕业致辞。苏力的致辞一洗官腔套话,贴近年轻学生的心灵与生活,在当时就引起了校园轰动,并逐渐成为每年6月(毕业)和9月(迎新)学生们翘首期待的一道风景。苏力的致辞还引领了一股清新致辞的风气,从苏力开始,一系列大学校长、院长的清新致辞纷纷涌现。在书中,苏力还专门讨论了大学致辞与政治修辞,阐述他表里如一的致辞理念,这对于教育界同人也有很大参考价值。 本书第二版改正了原书中的错讹,重新调整了每篇文章的语句,使全书表述更为流畅的同时也对后两篇修辞文章进行了调整补充。
《毕竟法律人:从未名到凯旋》是一部集自传、政经评论和法律评论于一体的随笔集。作者陶景洲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是1977年恢复高考后首批大学生,是法国律师界位中国人、国际商会仲裁院位中国国家委员会代表和家境外驻华律师事务所的华人首席代表,是将欧莱雅、家乐福等众多国际品牌引入中国的知名律师。《毕竟法律人:从未名到凯旋》作为陶景洲先生的部中文随笔集,对全面了解大时代中陶先生别样的法律人生,从微观角度了解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历程,具体了解投资、并购、知产、反垄断、跨国诉讼等法律服务和商务实践的细节具有独特的意义。
无处不在的数据技术对人类尊严和自主构成了明显而现实的威胁。然而,在过去的五十年里,我们一直忙于保护数据,却未能保护人类本身。在本书中,伊丽莎白 M. 瑞尼尔斯认为,我们应专注于数据保护、数据隐私、数据安全和数据所有权的法律中的人类核心价值观。而且,随着我们对数据的痴迷的增长,我们忽视了与技术发展相关的真正利害关系 我们作为人的尊严和自主性。 伊丽莎白 M. 瑞尼尔斯的研究指出从某些方面来看,数据既是一切,又什么也不是。数据依靠情境,并呈动态变化,因此很难被定义。通过对美国、欧盟的数据法案进行梳理,伊丽莎白 M. 瑞尼尔展现了西方数据法的构建逻辑,同时面向数据法的未来,提出了一个清晰的愿景。
本书德文原著于2012年由德国贝克出版社推出,是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诺伯特 霍斯特在古稀之年为普通大众读者撰写的一部通识小书。 作者关注的主题是刑罚的目的,换言之,惩罚的意义是什么?哪些行为应当受到惩罚?这是受罚者要思考惩罚者更应思考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作者检视了与之相关的、重要的哲学立场。根据作者的分析,无论是康德和黑格尔的报应主张还是功利主义者的预防论,都无法通过理性的审视。相反,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即一种以普通公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的刑罚威慑理论。全书论述简明清晰,作者以一种普遍可理解的书写方式处理了一个哲学与法学之间颇具争议性与紧张关系的话题。
1978年,梁治平先生考入西南政法学院,从这里开始,他走上了 以读书为乐,以学术为业 的人生道路。 入学界数十载 的 求学 与 为学 经历,成就了梁先生 学重说理,文尚简约 每著一书,每撰一文,必苦心孤诣,力求发人所未发 的大家风范。 本书亦是其四十年的学术心得,文字净雅,言必有据。作为恢复高考后的*代大学生,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代学者,梁先生的学术经历既是其上下求索、探寻发现的过程,亦是大变革时代的一份侧记。
邓伟志是我国第三代社会学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持续几十年对社会稳定和发展问题进行不懈而深入的研究。《邓伟志全集》(22卷本)由上海大学出版社历时一年多整理完成,共分为社会学卷(3卷)、社会科学卷(2卷)、散文卷(4卷)、家庭史卷、家庭卷 妇女学卷(3卷)、教育卷、科普卷、亲历卷、人物卷、传媒卷、书评卷、文化卷、议政卷、影像卷等。 《邓伟志全集》不仅如实地记录了邓伟志先生从事社会学研究、文化研究、自然科学研究的风雨历程,也向读者生动展现了一位有良知的社会学家一生对国家、对社会、对人生、对教育、对世界孜孜不倦的思考和探索,凝结了其五十余年学术研究和个人思考的结晶,可谓是一部小型的百科全书。本书是其中的《邓伟志全集(散文卷4)》分册。
本书由四个板块组成,分别是理论纵横、域外研究、各科专论以及前沿探讨。四个板块以法学为主线,从不同侧面展开了对于法学的思考与探讨。 本书紧扣时代与社会热点,反映法学领域的 新研究成果,注意时效性与前沿性兼顾理论研究前沿与社会热点问题。
《群体性事件中犯罪参与者刑事责任研究》一书从群体性事件在现实中的司法实际考察入手,通过大量的案例进行分析,找出问题之根源;运用犯罪参与理论、聚众犯罪理论、共同犯罪理论分析论证群体性事件中的犯罪参与者与犯罪参与行为;借鉴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积极参与者、一般参与者作为刑事责任主体,甄别出群体性事件中哪些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哪些参与者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群体性事件中犯罪参与者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呈现出特殊情况,如共犯脱离和实行过限,分别论述其承担的刑事责任;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网络的发达,网络群体性事件越演越烈,探讨规范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的犯罪参与者刑事责任。
光阴荏苒,岁月流金,薪火相传,法学永继。自19{5年9月东吴大学法学院创办以来,时光近一世纪,然东吴之辉煌、法学之昌盛,至今仍为世人津津乐道;东吴大学法学院于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教育史上之地位,亦可谓震古铄今,叹为观止。近现代法学大师中,王宠惠、吴经熊、盛振为、丘汉平、董康、王伯琦、孙晓楼、杨兆龙、李浩培、倪征噢、潘汉典等诸位先生,或执教于东吴p.1哺育莘莘学子,或出身于东吴而终成法学名宿。人人握灵蛇之珠,家家抱荆山之玉。合璧中西,形成“比较法”之特色;戮力同心,铸就“南东吴”之美誉。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系承继东吴大学法学院而来。前辈业绩,自然荫庇今人,但全院师生,在以先贤为荣之余,更感使命重大,无一日或敢懈怠。自1982年恢复法学教育以来,励精图治,锐意迸取,在教学、科研上取得了一系列
本书是东南大学法学院根据本院的专业规划发展方向,组织选编的法学理论前沿问题探讨及专题研究论文集,旨在追踪法学研究动态并引领法学研究潮流,加强法学学术交流。本辑安排的重要专题有:“科技法学”“理论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