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V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设计;4.施工;5.验收。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44号,邮编:1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