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俪生编著的这本《中国土地制度史》由《中国制度史论要》和《中国制度史讲稿》两个部分组成,前者是针对重要问题的理论阐述,后者则是作者为本科、研究生学习备课而用,二者互为表里,要在说明作为重要生产资料的土地所有制问题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的沧桑流变,用以揭示中国古代的社会性质。 《中国土地制度史》对中国土地制度史进行了全面独到的分析。 该书认为,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指原始公有制在私有制社会(阶级社会)中的遗存。古老共同体经济形式的遗存和军事政治上的,是中国古代私有制由浅化向深化历程中的两大阻力。中国古代无论私有制和公有制都不成熟,一直带有“亚细亚”色彩。 近代以来资本主义的纯粹私有制,在鸦片战争以前,甚至在土地改革以前,都未曾出现。
《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制创新》从厘清合作原则与剖析合作金融制度框架入手,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判辨奠定了基准。作者在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域外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的基础上,分别就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合会等中国农村社会最典型的合作金融形式的制度设计进行专题研究,分辨得失,为建立、健全农村合作金融法制提供体系化思想素养和制度创新路径,以期发挥制度优势,从而限度解决“三农”发展的融资瓶颈。
本书是一部全面、系统反映我国茶业建设成就、经验及其发展动态的大型资料工具书。每年一卷,限收上年度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