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讲义》 本书是超过800万人关注,引发学法热潮的“法律大V”罗翔教授撰写的一部面对普通读者的刑法普及讲义。 这本书囊括了刑法学所有核心议题,以通俗易懂的文字,从原理性质的刑法演变、犯罪论、刑罚论写起,结合年来社会热点案例科普讲解具体罪名的定罪量刑,为读者构筑了完整化的刑法学体系。 罗翔教授以真实、有趣、接地气的案例与严谨的讲解,告诉读者,刑法与每个人的生活密不可分,阅读这本书不仅可以让我们在实际生活中规避风险、维护权益,更能激发读者以独立、睿智的法学思维去理解各种社会事件和案件背后的法律逻辑,启发读者将同样的思维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 《圆圈正义》 文章一部分来自作者精选的已发表的短文,另一部分为本书抢先发售。目录经过重新编排,目录全文请见共享目录 圆圈正义 做一个勇敢的法律人 17 在
教育 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项目批准号:17JJD820011)的最终成果。本书以总则、人户、产业、钱债、婚姻、继承六编为研究架构,共38章128万余字,勾勒出中国古代民法的本来面目,以确凿的史料证明了中国古代不仅有民法而且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揭示了中国古代民法发展的特殊性、典型性和时代性。本书勾勒出中国古代民法的本来面目,揭示了民法体系形成的历史条件。本书论证了以中国古代民事法律关系为对象所形成的以人户、产业、钱债、婚姻、继承为主要内容的民法体系,揭示这个法律体系的形成的历史条件。
本书是由葡萄牙近代著名刑法学家迪亚士经多年教学、研究和实践融会而成的经典专著,书中收入了大量欧美各国的刑法比较研究成果,对现今葡萄牙和中国澳门刑法理论影响深远。 本书主要研究犯罪的法律后果,共二十章,包括犯罪的法律后果和刑事处分(制裁)、在刑事政策模式中葡萄牙刑法的刑事处分、主刑、附加刑、刑罚的确定制度、量刑/刑罚分量、确定刑罚的特殊情况、刑罚之选择及替代刑罚、保安处分、假释、相对不定期刑、收容、与犯罪相关的物和权利之丧失、刑事记录和恢复权利、处罚的积极前提和消极前提,为当时欧洲背景下关于犯罪的法律后果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注释刑法全书》是按照我国现行《刑法》条文体例逐条注释的大型法律专业工具书。 本书在每一《刑法》条文的项下罗列了【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性文件】【立法沿革】【立法理由】【条文说明】【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文件】【附属刑法】【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和【参考案例】等栏目。 此外,本书编者还以分割线为界,在脚注部分中引用了我国目前的刑法教科书和重要期刊论文观点,以佐证实务见解或与实务观点相互映照。 本书由 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领衔编写。本书编辑历时3年,500多万字。本书 特色是大而全。这里的“大”是指篇幅宏大,与同类型的刑法工具书相比,本书内容丰富,卷帙浩繁,可谓刑法立法、司法和案例之集大成者。 “全”是指资料齐全,本书收集了各种刑法相关资料,以现行刑法条文为中心线索进行科学编排,形成具有
本书以刑法条文为框架,以解决刑法各罪名定罪量刑幅度的规定问题为主要内容,分十章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详细阐述解释了每个刑法罪名的构成及含义。 本书紧跟时事热点,富有前瞻性、理论性、可操作性,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了分析梳理,并附有刑法总则、刑法修正案汇总,及自首立功相关解释,为刑事办案超实用工具资料。 本书行文言简意赅,版式一目了然,方便办案人员外出办案时携带使用,对于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来说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套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黄薇担任主编,由参与民法典立法工作的立法人员共同编写,运用*手资料,逐条解释立法原意及立法背景,对条文的理解与适用作出准确、全面、深入解读,是准确理解、正确适用民法典的法律读本。 套书包含以下分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解读,定价78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解读,定价9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解读(上、下册),定价17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解读,定价28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定价39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解读,定价2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解读,定价42元
本著作中所描述的法学部分被称为“当代罗马法”(das heu tige Roemische Recht)。较之单纯的标题所显示的,在以下的对立中,此特别的任务才会被界定地 为准确。1.本著作所描述的是罗马法。因此只有以下法律制度才属于本著作的任务,即这些法律制度(Rechtsinstitute)起源于罗马法,但包括其之后的发展,尽管这些发展可能并不能被回溯于其罗马起源。由此,所有起源于日耳曼的制度就必须被排除。2.本著作所描述的是当代罗马法。由此排除以下内容:首先是这种法律制度的历史; 其次是属于早期法而并不属于优士丁尼法的所有具体规定,因为只有优士丁尼法这种罗马法的 近形态与我们的当代法状态存在联系; 是虽然属于优士丁尼法但是在我们的法状态中已经消失的所有制度。3.只有私法(das Privatrecht)属于本著作的任务,公法(das ffentliche Recht)并不属于;因此,其范
我在 越的生活环境里,花了五年连续不断的艰巨劳动,写成了这部作品。值此出版之际,我想在序言里说明我对它的看法,以消除读者可能产生的误解。我希望读者不要在我的书里看出和寻找我不想、也不会表达的东西,而把注意力集中到我要表达的东西上。不过,要做到这一点(根据作品的条件),我认为并不容易。限于时间和我的才能,我不能充分实现我的愿望。我想借刊物热情提供的机会,向可能对此感兴趣的读者简略地陈述一下我本人对作品的看法。 ,《战争与和平》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它不是传奇, 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纪事。《战争与和平》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的内容的那种形式。作者蔑视艺术散文作品流行形式的这种声明,如果出自凭空臆想、缺乏先例的话,那就会显得狂妄自大。事实上,从普希金时代起,俄罗斯文
《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第二版)》包含了论及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之关系的两篇中文译作。这两篇作品在产生时间上跨越了四十年。篇作品以纲领性的方式,努力将刑法总论的体系建立在刑事政策的指导思路上:构成要件所遵循的是法的明确性原则;违法性则依照各种特定的秩序原则,利用正当化事由来解决社会冲突;而答责性所考虑的是可罚性,它要接受罪责和为预防所需的刑罚幅度的双重限制。第二篇作品描摹和批判性地点评了20世纪刑法体系思想的演变,并以刑事政策为基础讨论了法益保护、客观归属、不法和罪责及答责性等内容。
本书以汕头华侨试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研究样本,分析我国“授权改革”的时代特征,跟进沪粤津闽自贸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总结汕头华侨试验区三年多来的法治建设经验,并对“政府、良法、国际经贸新规则、华侨华人文化、华侨权益保护、多元争议解决机制”进行了实务分析及法理评析。时代是思想之母,理论是实践之源。汕头华侨试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一个新时代的新命题,需要我们持续关注与深入研究。
朱尔斯·科尔曼、斯科特·夏皮罗著的《牛津法理学与法哲学手册(上下)(精)》是一部法律学、法哲学学科的经典之作,学术价值和意义 重大,全书内容涵盖法理学、法哲学的各个分支和基本问题,全书大约100万字。该书作者为世界领域内 和的四位法学家。全书24章。
王泽鉴著的《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重排合订本)》分析检讨台*民法解释适用的重要问题,记录着台*“民法”如何经由判例与学说因应社会变迁与体制改革,在某种意义上可认为是一部台*“民法”发展史。上世纪70年代的台*法学基本上仍属教科书时代,尚无法院裁判公布制度,案例研究犹未发达,撰写本书之目的在于引进新的法律概念,建立理论体系,检视法律适用的逻辑及价值判断,在个案里寻找法律原则,从事案例比较研究,发现活的法律。在方法上综合运用法释义学(法教义学)、比较法、案例研究及请求权基础,在一定程度参与台*“民法”的变迁、教学研究及法律思维的反省与开展。
《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证据能力的程序性保障及审查》以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为出发点,在充分考虑我国鉴定意见证据能力问题的困境之后,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并从程序角度提出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的措施。其中,特别就鉴定人隐蔽出庭作证制度、鉴定意见证据审查的新模式——专家陪审员制度予以充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