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通过对欧盟《人工智能法》全面译介和研究,为面临欧盟《人工智能法》合规问题的读者,也为思考中国人工智能立法的读者,充分展现欧盟这一浩大立法工程的脉络。本书主体部分是欧盟《人工智能法》。书中的十五个附件为精选的欧盟机关在立法过程中产生的平行立法、关键商函和非正式文件,既展示了更加繁杂的欧盟数字法律全景,也可一窥其中重要条款的曲折生成过程。此外,本书还通过探讨少许核心条款背后的思与辩、得与失和胜负手,促成更深入的理解。
本书深入研究了人工智能对法律制定、法律应用所带来的众多挑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部分探讨了规制人工智能的相关基础理论问题,并得出如下结论:在数据保护上,立法者有义务规范国家对数据的处理,规范人工智能的使用,从而尽可能保护基本权利。在个人自决上,应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法律手段予以回应自动决策系统的巨大风险。在透明度上,建议借鉴相关不透明决策系统的规制经验。在反歧视上,需要从因果关系证明、弱势群体概念等内容出发,对法律进行部分调整。在法律人格上,当智能代理人承担类似老练仆人的功能时,就可以视为法律主体。第二部分从人工智能的具体应用领域出发,在具体场景中探讨人工智能的规制,并探讨了以下问题:在社交媒体中,越来越多地使用人工智工具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在法律科技中,重新构建
董保华教授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论证与起草工作。在2012年《劳动合同法》修改窗口打开之际,董保华及其他一些专家,积极献言献策,并参与修法活动。2015年至2018年,关于《劳动合同法》修法的讨论再次兴起。在这次修改窗口期,董保华及一些专家发表了大量的文章和演讲,对修法的必要性、可能性做了大量的探讨。本书将这些意见、文章合集出版,可以集中体现劳动法专家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制度设计、修改意见所作的智力贡献,以期能对《劳动合同法》的进一步修改提供有益借鉴。
在西方世界很少有其他公共政策领域像家庭法领域那样充满动荡。家庭领域的许多纠纷通常被看做是两性之间无休止的争战。回顾过去四十年北美国家、欧洲和澳大利亚的发展,作者认为,家庭法领域的冲突不仅仅是两性问题,而是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基于婚姻破裂模式所做的离婚改革。经验表明,虽然婚姻可以自由的解除,但父母身份却会持续存在。在处理家庭法领域最棘手的问题方面,本著作为家庭法改革提供了一条路径,即承认尽管父母分离了,但原有家庭仍然持续。只要此种情况需为已分手的人们开始新的生活留有余地,并在做出子女抚养决定时将子女及另一方父母的安全问题放在首位。
暂无内容简介。。。。。。
商务律师事务所是现存很成功的商业模式之一。在经历困难、威胁和改变后,律师事务所的利润实现了长期、持续的增长。法律服务比其运营的经济环境发展得更快。大多数合伙人都认为,无论如何,未来仍将如此。 潘言博、丽萨·哈坎森著的《律所再造――律所革命的宣言书(汉英对照)》将解释律师事务所正站在生存的十字路口,一旦走错方向,可能发生倒闭。 在论述该结论的过程中,本书剖析了商务律师事务所的内部运营,提出了很好的幕后观点。 无论是想带领律师事务所冲出迷雾的合伙人,还是从事法律工作的律师和其他法律从业者,或是启发职业生涯的法学学子,本书都是阅读书籍。
本书是作者在《民主与法制》工作期间留下的文字汇总。书中有新年贺词,也有时事评论,还有封面解读,更有选题策划,记录了作者对法治新闻事业的热爱与奉献。
《随笔心情:在法律与金融之间》的作者是罗培新。《随笔心情:在法律与金融之间》共分六个栏目,收录了以下小文:其一,《财经时评》栏目收录了本人近期发表于《南方周末》、《2l世纪经济报道》、《解放日报》等媒体上的时评类杂文,计27篇。其二,《耶鲁走笔》栏目收录了本人在耶鲁访学时写就的若干小文章。其三,《社会观察》栏目收录了本人发表于《解放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的若干小杂文。其四,《金融法制》收录的是作者在北大求学阶段的田野调查小习作。其五,《译事心得》栏目收录的是作者近年来的译事体会。其六,《她人嫁衣》栏目收录的是作者为若干丛书或朋友新著所作的序言。
《法律后面的故事》是一本梁治平先生的法律随笔集。书中记录了作者参与两件国际公约的制定,目睹和亲历国际法律制造机器的运作过程;讲述了名誉权案、流浪法庭案、虐猫案等诸多案例在法庭幕前幕后的法律展演,对于隐藏在法律仪式后面的社会规范,以及促成这种规范的观念、思潮和行动有极为细致的观察。通过法律后面形形色色的小故事,作者所述及的是这样一种认识:法律从来不像我们看到和以为的那样单纯、独立、客观、精确、严密和坚实。在其不偏不倚、客观而坚硬的外表之下,法律是多面的、复杂的、含混的、多变的,它深深植根于人类生活之中。
《生物多样性政策与立法研究》由于文轩所著,本书系统总结了他这些年来在生物多样性政策和立法研究方面的成果,特别是有关生物多样性政策与立法的理念基础、我国生物多样性政策与立法的健全与完善以及关于我国生物遗传资源立法和农业生物安全立法的专题研究。
《从清代教案看中西法律文化冲突》内容包括:基督教的传入及在近代中国的历史境遇、从教案起因看中西法律文化冲突、从教案处理看中西法律文化冲突、清代教案体现的中西法律文化冲突、教案的历史影响及法律文化文化意义等。
习惯法为最古老的法律渊源。习惯法可从国家法意义上与非国家法意义上两方面进行认识。我国学界一般认为,国家法意义上的习惯法是国家特定机关对社会上已经存在的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赋予其法律效力,从而使其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习惯法来自于习惯,但与其有本质的不同,习惯法属于国家法的范畴,习惯则为一般的社会规范。 中国法学的发展需要具有中国意识,利用中国资源解决中国问题。本书探讨当代中国国家法律对习惯的认可,对于进一步推进中国法治研究、拓宽法学研究领域、丰富法学理论、提升本土法学水准有的理论意义。将国家法律对习惯的认可作为一个独立的问题加以研究,于繁荣我国立法学研究、提升习惯法研究水准、促进民族法学发展亦颇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