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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原理》主要对行政法相关原理与实践运用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与阐述。全书包括四个部分,共21章。编为 行政法基本理论 ,包括第1-6章,主要论述了行政法的起源与发展,行政法的基础理论、基本原则、渊源、主体和程序等线管内容。第二编为 行政行为 ,包括7-13章,主要阐述了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和其他类型行政行为的内容和主要特征。第三编为 部门行政法 ,包括14-18章,主要论述了公安行政、教育行政、市场监管、环境执法、应急管理等不同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第四编为 行政司法与行政救济 ,包括19-21章,主要阐述了行政司法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的具体内容和要件等。本书对行政法的作用、功能、价值、意义和本质进行了全面论述和解读,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内容凝练,论述科学、严谨
《国防行政法与军事行政法》是我国部全面论述国防与军事行政法律问题的著作,是一部严谨、求实、创新、为国家法治建设和体制改革所亟须的理论研究著作,填补了我国国防行政与军事行政法律问题研究的空白。《国防行政法与军事行政法》提出了国防行政与军事行政二元划分的理论,并以此为基础,确立了国防行政法学与军事行政法学各自独立的学科体系;为解决国防行政诉讼与军事行政诉讼中的疑难问题提供了法理依据;对完善我国的国防行政领导体制提出了科学的建议与设想。 《国防行政法与军事行政法》适合于地方和军队从事行政法学、军事法学教学与研究的高校教师,理论工作者,行政审判、军事审判等实务工作人员,国家军事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相关人员,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等阅读。
本人认为,对本、专科学生的行政法学教育应侧重规范分析,对研究生的行政法学教育应侧重理性分析。当然,规范分析离不开总的理性指导,理性分析与应以定法规范为基础。本教材就是根据这一思想为本、专科生的教学而编写的。 本人从事行政法这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已有12年。本教材的基本内容,就是在多年的教学和研究中形成的。去年,本人提出了“公共利益本位论”。在讲稿作为教材正式出版被批准后,本人又用了3个月的时间进修改,试图以公共利益本位来贯串全书。因此,本书是以公共利益本位论为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的。 本人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深深体会到严谨、规范和全面对于一本教材的重要性。在编写本教材时,本人力求在内容和形式上达到教材的要求,尽可能避免在一本教材中对同一概念在不同出处作不同界定,在内容上泛泛而谈、决
由栗燕杰编著的《行政决策法治化探究》从行政法学立场出发,对我国行政决策法治化的规律、原理、制度及其实践、对策进行系统、理性的发掘、探讨和思辨。《行政决策法治化探究》从行政决策的界定、类型以及产生背景谈起,分别对行政决策法律制度构建存在的问题,公众参与制度,技术理性制度的构建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论述,以期对我国行政决策的法治化贡献绵薄之力。《行政决策法治化探究》观点较为鲜明,不乏新视角和新思考。
本书从地方立法的立法权限、扩张趋势、正当性、人性表达、立法质量、立法主体、立法民主程序、成本效益评估、立法实效性、立法形式等多个方面,对地方立法进行全面、实证的分析,以期能够对改进我国的地方立法工作提出全面的,建设的参考竟见。 读者对象:立法部门工作人员,宪法、行政法专业师生及研究人员。
《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从比较与宪政视角,运用哲理与实证等方法,集中围绕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与司法适用问题,展开全方位的研究,勉力建立我国成熟的行政法基本原则理论。
本书是作者多年来致力于行政行为基本原理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原本是作者的博士论文。全书以公共利益本位论为理论基础,系统、深入地分析和探讨了行政行为的先定力、公定力、确定力和执行力,论证了上述效力源于法律的观点,阐明了它们的基本构造,实证了它们在实务中的功用。本书还分析和探讨了行政行为的存续力,即行政行为的生效和失效规则、追溯力和延迟效力等。
本书是生物安全法律规制研究专著,全书从生物安全的多学科分析出发,以经济法学为视角,紧密结合经济法学的基础理论、基本范畴和基本理念,强调在尊重现代生物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发展的市场运作基础上,充分认识国家在现代生物技术研究、生物资源开发、生物信息共享以及生物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干预作用和意义,从而切实保障个体、集体、国家、社会乃至生态为一体的生物安全利益,同时积极探索我国生物安全立法的法律原则与相应地法律制度建设。
本文集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关于中国物权法制度建设的研究。主要的作品有:《物权法总则建议稿》,从法律条文设计、立法理由、立法说明和立法例四个方面提出了创设中国物权法总则的制度意义。中国物权法的立法方案基本上来源于作者的这一研究成果。《我国物权法中所有权体系的应然结构》,对我国物权法的核心所有权制度的建设,依据法理和实践提出了系统的设想。 二、对物权法制定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的看法。包括对于立法指导思想以及物权法涉及政治伦理的争议以及物权法立法技术方面的争议的看法。这一方面的文章有《物权法立法涉及意识形态的争议评价》、《从几个典型案例看民法基本理论的更新》、《物权法基本法理以及立法中的主要争议》等等。 三、运用物权法的法理解决现实问题研究。这一方面的文章有:《交易中的
本书是一部关于教育法研究的法学理论专著,全书分教育法学科建设研究、教育法律关系研究、教育法的本体研究、教育法的运行研究几大部分介绍了教育法相关的基本问题,适合法律研究人员参考学习。 本书是作者认为教育法基础理论是教育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并用了近十年时间潜心研究教育法基础理论问题,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观点。 本书中介作者的一种粗浅尝试,旨在论证教育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教育法学是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教育法基础理论是教育法学的分支学科,并试图全面论述教育法的基础理论问题,然而全则易浅,奇而易谬,作者已然诚惶诚恐,断不敢妄言建立“教育法基础理论”学科。